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抵押和担保问题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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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抵押和担保问题的探讨

李敬含

李敬含山东党校

摘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自筹资金占较大比例,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基本处十空白,外部融资过分依靠银行贷款,所获贷款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融资困难的原因主要来自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个方面。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高、盈利能力差、固定资产少,信誉度低造成的融资能力低下是内在原因,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融资保障体系不完善和国内金融业自身的整合与贷款紧缩是主要原因,政府体制下的金融环境和金融体制是更深层的原因。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资金、融资、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其数量已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以灵活快速的决策机制,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应用新技术和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方面都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是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一、中小企业融资抵押和担保的问题

1.抵押和担保市场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目前,我国有的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省级再担保机构至今还没有成立;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

2.银行方面限制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门槛需要降低

通过调查发现,金融机构放贷的门槛仍较高,大多数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在抵押、质押方面很难达到金融机构要求。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大多设备陈旧,许多房租是租赁的,自有资产少,适合作抵押的资产更少;抵押担保手续繁琐,成本很高,程序复杂,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承受。由此导致大企业成为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小企业被金融机构所冷落,从而制约许多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3.法律体系当中关于信用担保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现行信用担保规范基本上是国家各有关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根据有关政策自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规章属指导性文件,缺乏法律、法规的刚性,使得实际操作中效力和作用受到影响,不利于信用担保行业社会环境的整体改善。

二、完善中小企业抵押和担保制度的对策

1.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信用担保的作用

要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性质与作用,使之正确发挥功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建立应遵循“提供信用保证,达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目的,进而协助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济成长与社会安定”的宗旨,明确其性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一种互助的公益性质,其作用是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银行资金流向中小企业,推动经济的发展。

2.理顺体系,正确处理好融资机构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政府与担保机构之间的关系,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虽然是一种政策性机构,但是担保机构从事的是市场化的业务,应该体现一定的独立性,实行法人的管理,所以在认识安排上应脱离政府,进行市场选拔。政府则以主要股东的身份进行政策引导和外部监督。

其次是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担保机构与银行两者利益一直,是分工协作的关系。首先,担保机构所受理的业务是银行认为信贷风险较大的业务,为此担保机构要有一套令银行信服的风险管理措施、信用评级等,并要对银行保持一定的透明度,增加银行的信任度。其次,对银行来讲,担保机构的参与,银行把企业的道德风险、经营风险转嫁给了担保公司。因此,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应加强联系,互相理解,主动承担一部分贷款风险,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

最后是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即信用担保与被担保以及连带清偿的关系。要想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首先,两者在合作过程中应保持最大诚信,企业应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严格履约;其次,要处理好担保费的问题,担保费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用以维持收支平衡,而中小企业则希望降低融资成本,所以,要合理确定担保费率以形成双赢的局面。

3.完善规制,制定专门的信用法律制度规范

尽快制定专门的信用法律制度规范,引导信用担保行业。我国信用担保发展迅猛,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约束,而我国《担保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担保法,它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调整担保行为的基本法,它贯彻民商法的一般原则,保护民事主体平等性,和交易的安全与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信用担保和信用担保行业法没有涉及。鉴于此,应尽快制定专门的信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信用担保行业。

4.开辟渠道,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首先,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说,应立足自身资金滚动、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与大企业集团、销售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等节约资金、降低成本的经营方式和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其次,可以考虑进行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企业进行中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来筹资,可在资金短缺或不愿动用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天之或更新设备,达到筹资目的。一般来说融资租赁比贷款风险小,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所受的限制少,再加上目前中小企业普遍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融资租赁再为技术改造融通资金方面比其他金融手段更具有时。企业通过想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租赁设备,还可以利用外资。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讲,可以成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托投资、租赁、咨询等服务,推动中小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资本市场,消除中小企业面对资本市场的进入壁垒,方便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作用在于:首先,它是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股权融资的主要途径,它将改善其资本结构。其次,它促进资本与中小企业向更大规模发展,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便捷的进出通道。积极培育和发展二板市场,降低准入门槛,让市场前景好、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发展潜力的成长性中小企业直接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允许经营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面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通过建立场外交易系统,提供投资股权变现和退出市场机制,增加股权的流动性,促进中小企业股票和债券的均衡发展。

对于风险较大、回报较高的高科技产业来说,由于其前期投入的高风险性使得金融机构不敢放款,其结果造成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低下,科技含量不高、产品取法竞争力以及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的状况。为了改变这一情况,国家应鼓励设立按照市场规则运行,主要投资于镇南关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等,向正在开发而有广阔前景的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投资,或创立新企业并引导银行贷款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