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职业伦理现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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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职业伦理现状研究

许政敏詹鹏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摘要:律师职业伦理作为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我国法治的发展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律师服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律师职业伦理作为指引律师职业活动的重要思想规范,对于规范律师行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但其发展仍不完善。因而有必要对职业伦理的发展加以探讨,推进我国法治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律师制度,职业伦理;法治社会

一、律师的定义及其分类

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情形之下,律师职业在人们生活中逐渐成为不可或缺的保障权益的利器。律师是指具有专门的法律知识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业务或非诉业务法律服务的一种法律职业,且必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能获得律师资格。律师的种类多种多样,按照工作性质可划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工作领域又可划分为刑事律师、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依其工作身份,又分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但不管是何种律师,其执业活动的本质都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职业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构建一个和谐友好,诚实守信的律师法律服务环境,对于提升我国法治水平至关重要。与之密切相关的,是要着眼于在律师群体中构建良好的律师职业伦理,以思想引领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律师职业伦理的定义

律师职业伦理,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心理意识和行为准则,是对职业过程中专业性、服务性与自我谋生性的利益衡平。通俗的说,就是一个人具备律师身份,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公民,例如在刑事辩护之中,律师应当全面的维护当事人权益,履行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的义务,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公民,那么当法官向其提问有关当事人案件信息的时候,是否应当将所知道的信息都告诉法官呢?这时,律师就存在着一种角色冲突,如何在进行抉择,便是应交由律师职业伦理所解决的问题。又有如,律师在提供律师服务时必定会收取一定的律师费,但在一些案件之中,当事人不一定有支付高额律师费用的能力,那么在这种道德与利益的冲突之下该如何选择,亦与律师职业伦理紧密相连。除了这些例子之外,律师职业伦理还涉及到法律生活中的很多方面,倘若社会中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律师职业伦理观念,其法治也必将会乱作一团。因此唯有让职业群体对律师职业伦理有正确的认识,方能提升律师的公信力。同时这也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依此方能在社会中形成人人守法的法律氛围,促进全面法治的建设。

三、遵守律师职业伦理的价值

(一)全面切实保护人民权益。律师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职业群体,对我国法治的进步与人民权益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被代理人处理法律事务,履行充分辩护的职责。当代社会市场经济繁荣,人口众多,各类纠纷也相应的有所增长。而许多案件,由于案情复杂、争议冲突大、标的额高,单靠当事人一己之力无法与整个法律系统抗衡,须有通晓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为其提供咨询与帮助,方能全面的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市场上,对于律师服务的需求量是巨大的,由于法律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故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必须形成一种高度的信赖关系,才能就案件进行充分的沟通。因此,律师职业伦理在执业过程中就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唯有律师对自己的职业有正确的认知和积极的态度,以正确的行为准则来衡平利益与服务的冲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方能在当事人心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以此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只有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来处理相关法律事项,才能切实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我国司法建设的有力支柱。律师团体虽不是司法机关中的一员,却与司法建设息息相关。律师的业务在所难免的要与司法机关打交道。例如要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参与法庭辩论;有权要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与案件资料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在这些过程中,律师与司法机关是一个相互了解,相互合作的过程,我国在各大诉讼法与《律师法》之中都规定了律师的权利与义务,而这些权利的形式或义务的履行都与司法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唯有有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律师的职能才能的以实现,当事人的权益也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此同时,律师在与司法机关交涉的过程之中也能及时的发现在司法实践之中的一些问题,律师职业伦理因此也得以显现,唯有拥有正确的职业观念与责任意识的律师,才会国家法治建设注入高度的关注,对法律环境的变化秉持着高度的灵敏性,在发现问题之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立法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反映,敦促司法不断完善。因此建设律师职业伦理对我国的司法建设亦有重要意义,只有律师对社会的发展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才能促进法治的不断进步,成为司法建设的有力支柱。

(三)促进法律思想的不断进步。截至2017年,我国律师执业人数已突破30万人,律师都是对法律进行过深入学习的专业法律人才,不同的律师对于法律的适用和改革都有不同的看法,因而在律师行业中,各家思想百舸争流,互相学习与进步,在这样一个繁荣的律师执业市场环境下,不乏的是法律思想的碰撞与交流,律师执业伦理的建立,除了提升律师个人的职业技能之外,更加是有助于提升整个律师大环境的质量和高度,形成良好的律师证执业氛围,树立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想要在人才济济的法律职业人才市场中拥有自己的竞争力,就必须注重自身知识和技能的不断进步,因而可以敦促律师不断学习和改进,在提高了个人职业素养的同时,也推动了整个律师群体的发展进步,促进法律思想的升华。因此建立律师职业伦理对于推动律师行业的进步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唯有建立良好的律师执业伦理,才能引领法律思想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很大的影响。

四、我国律师职业伦理规范发展现状

律师制度在我国经历了千百年的变迁,至以前的讼师制度发展成为当代社会的律师制度,已有深厚的历史渊源,然而律师职业伦理制度并未随之发展而来,是在近代才因西方文化渗入而形成的一种舶来品。与之相配套的,是相应的律师伦理规范的设置,我国法律中关于律师伦理规范的渊源众多,上有《律师法》,下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条例与行业自律规则对律师职业伦理作出了规定。这些职业伦理要求大多体现为对律师的勤勉要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尊重互助、友好竞争的要求。然而,在现实中这些职业伦理规范似乎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效果,出现了诸如李庄案、舒向新案等破坏律师伦理以及社会法治的负面案例,对社会影响重大,以至于社会对律师职业的认知和评价拉低。除这些众所周知的案例之外,在律师行业中违反职业道德,有违律师职业伦理的事件,亦时有发生。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仍是不完善的。主要体现为法律规定过于分散,规定内容笼统、不明确,以上的法律、行业规则众多,律师职业伦理分散在其中,尚未形成统一的定论,因而规范效力不强。因而要推进律师职业伦理在我国的发展,仍需完善其法律配套措施,方能促进我国法律的完善与社会的稳定发展。

五、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坚持依法治国,建设先进的法治国家。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其职责亦在于为人民谋福祉,为社会做贡献,法律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日程中,少不了律师的出力献计,我国律师执业人数不在少数,对法治发展的影响亦是巨大的。律师的职业态度与对自身行为准则的认知会对其执业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故律师职业伦理的形成十分重要,唯有对其加以重视与培育,方能保障我国的长治久安,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维护人民权益。

参考文献

[1]江菡:律师的自我辩护——律师职业伦理的困境,法制博览,2016年第11期

[2]孙文俊:论律师职业伦理体系的构建,中国律师,2017年第11期

[3]吴洪淇:法律职业的危机与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

[4]李豪: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突破30万,法制日报,2017年1月10日第001版

作者简介:许政敏(1990年—)男,汉族,广东茂名人,硕士在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为法学;

詹鹏玮(1995年—)女,汉族,湖南益阳人,硕士在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研究方向为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