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秋(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地区规划院黑龙江大兴安岭165000)
摘要:在森林资源减少、人类生存环境不断受到威胁的形势下,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森林就是保护生存环境。从理论上讲,林业区划与森林经理是两个体系,但是,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它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甚至已经达到互为因果,互为融合的程度。本文论述了林业区划实施方法和林业区划与森林经理的关系。
关键词:林业区划森林经理
一、林业区划林业区划是一种战略措施,是根据自然景观反映自然特点,体现生态系统中各生态群落类型的特征,具有时间性的空间概念。林业区划是以森林区划为基础的林业生产布局,森林效益的发挥,发展远景的规划以及与农业和工业相互联系的自然、社会经济效果的综合分类。
二、林业区划实施方法在林业区划实施系统中将立地系统引用到林业局级区划分区,在分区用立地类型接口虽然具有一定边界交错模糊,但接续延伸是理顺的,可以溶合的,具体的实施的范例和方法可以佐证。
(1)在林业区划分立地类型时,可以采用路线踏察记载路线的直观自然因素变辅以角规点测量变化量,以作为区分立地界限的依据。
在立地类型区内根据不同树种、龄组,随机选样在代表性地段测设标准地。
(2)标准地上记载的环境因子和测定的代表因子是通过环境与立木关系确定各立地类型自然因素的组合方式、合量等,在立木样地上的数量反映,它们之间关系可以用量值体现反映程度。
(3)东北林区亦林亦农块状分散,森林的恢复经营管理受社会经济和相关行业的影响较大,因此,当把立地作为经营管理和造林的共同依据时,就不能仅仅考虑自然因子了。
(4)自然因素的组合并非全都优化,某一二个限制因子的突出作用可使立地质量低劣,如其他因素相同,仅地表侵蚀就大大降低生产力,因此,立地要有一个评价系统、方法通用、指标同一,才能鉴定不同立地质量的优劣。
三、林业区划与森林经理的关系森林经理是根据森林本身生产周期长、产品多样、生态效益广和资源可再生等特征,以永续利用为目标的森林经营过程。从调查森林资源,分析资源结构规律和充分利用自然力入手,制定科学规划和经营利用方案,定期检查规划设计实施情况,调整规划方案等一系列工作。
实际上森林经理整个内容就是森林经营利用的系统工程,是自然技术经济的综合体。年来,由于森林的减少而引起的生态后果,使人类生活秩序紊乱,而更寄希望于森林经理,要求通过森林经理系统工作,恢复森林对环境的有益作用,因此,按生态观点充实森林经理学的内容势在必行。
森林经理是科学经营管理森林的综合系统,其总目的和林业区划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实际上,区划中早已有森林经理的某些步骤,如资源和分析,而森林经理中也有某些区划措施。如经营利用原则、造林布局、林种划分、采伐量确定等。区划与森林经理虽有某些相互交叉,但却不能相互代替,即使相同的内容,深度广度上也有差异,因此如果说林业区划是合理布局,规划是因地制宜,而森林经理应当是地尽其力。林经理是区划布局的具体落实,是区划、规划体系的延伸和结果,没有森林经理,区划就是空中阁楼,没有区划,森林经理也依据不足,它们之间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林业区划为森林经理提供原始资料林业区划的分区就是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利益、发展方向采取不同技术措施地域分块。如同样是用材林,有的可能近期开发,有的可能要保护,不同的所有制(林场,集体,个体),不同树种应有不同的详细程度和设计要求、开发布局和保护原则。而森林经理则要根据各自特征,采用不同调查方法和经营方案,并把工作量落实到地块。过去,森林经理常不考虑林种的特征,用一种调查方法/一个设计模式、一种经营方法,体现不出不同地理位置的森林的不同作用。有了林业区划的分区,森林经理的整个系统工作就可以按分区的布局、要求,区别对待。
(2)林业区划是森林经理的基础林业区划为森林经理提供原则和基础,林业区划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即是农业区划的基础又是农业区划意图的体现。在林业区划时,依据与林业有关的科学成果如土壤、植被、气候、地貌、经济等,为合理林业布局和比重提供依据,如林业在农业中的地位、规模、林业用地范围、林种分布等。同时平衡农、林、牧副、渔等经济,林业内部的结构平衡。而森林经理往往只限于调查规划部门,往往没有条件和可能搜集到大量其它数据资料,因此,对上述林业外部与内部的关系,相关制约因素的分析不深不透,常常降低森林经理成果的实用价值,而夯实林业区划的基础和各项原则,再进行森林经理,不仅节省工作量,还加强了系统性、相关性,提高森林经理工作质量和实用性。
(3)森林经理是林业区划的体现森林经理是林业区划的具体落实,区划不落实等于空划。而区划体系:区划-规划-试点。一般是以点带面的典型方式,它没有一个成系统的技术设计体系,这也是区划系统不易实施的根本原因。例如区划只展示最终目的达到三个合理:自然生态合理,林业布局合理,林业内部结构合理。究竟怎样达到这三个合理并提不出具体步骤。而森林经理则通过调查分析,能够提出根据森林状况,采取哪些步骤,达到那种程度,并能定期检查,及时调整。又如区划只重视现实土地的安排,而森林经理则要通过清查资源,逐地块落实。区划只能提出防护林的原则,而划在哪里,什么性质,规模多大,怎样经营,效益如何则要森林经理通过调查来设计。区划对薪碳林只能按能源布局提出区域和规模,而数量、具体地点、树种选择、培育方法都要森林经理设计。
(4)林业区划为森林经理增加新内容森林经理学虽然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森林经营学科,但随着森林作用的扩大,森林效益的发挥,原有的森林经理学内容,已显示出局限性和专业性过强,不适应森林本身功能和相关学科渗透的需要。例如对待森林以采掘模式进入再生资源;森林的采伐量组成已从主伐进入包括补充主伐、抚育间伐、防护择伐的经营性采伐;森林对自然生态作用已迫使森林经理要按生态原则设计;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林区提出发展林业、农业相结合的林业;产销一条龙的林工商综合经营等,是森林经理的内容逐步扩展和丰富。也可以说,区划把森林经理从只注重森林经营的小圈子中引导出来,创立了独特的经营体系。
结束语林业区划和森林经理是两个早已形成的技术经济体系,从现实做法上看:区划更着重于经济自然条件和相关因素的平衡,而森林经理则更注重森林永续利用的措施和设计,两个体系间早已存在的内容上的交叉和相溶合越来越广泛。森林经理必将成为林业区划的延伸,而区划也将成为森林经理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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