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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产值的日益增加,建筑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劳务层作业的人员的需求也是日渐膨胀。但建筑作业的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也不稳定,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而劳动者的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分析了当前劳务管理体系的一些问题,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劳务;管理体制;对策;存在问题;发展趋势
前言:随着经济增长的迅猛发展,建筑市场中产生的矛盾也日渐明显,尤其是在劳务分包市场中,这些矛盾制约着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由于市场监管机缺乏,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影响,使得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依然存现较多问题。
1.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分析
1.1建筑劳务的特点:劳务分包的人员大多数为农民,他们的劳务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作业队伍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劳动者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难以落实,现在已成为企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1.2现行劳务分包方式:(1)大包:将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的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承包给一个承包人或两个承包人;或者将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及安装工程分别承包给一个承包人。(2)小包:即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按分项或按楼层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承包人。这是目前市场上总承包商大多数采用的形式,这样做也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3)直接雇佣工人:即公司直接雇佣作业工人,由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直接管理工人作业,目前市场上较少采用。
2.建筑业劳务人员现状分析
建筑业劳务人员目前的现状为:劳务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大都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在农闲时外出打工。他们的劳务组织结构较为松散,作业队伍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劳动者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差;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不发、克扣、拖欠工资等现象较为严重,劳资纠纷经常发生;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难以落实,现在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3.建筑劳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资质层次划分不尽合理:有关部门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标准不合理,是制约劳务企业加速健康发展。调研情况充分反映,在劳务企业资质颁布实施6年以来,由于劳务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国家建设部2001年颁发执行的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已经不符合劳务企业发展,不利于促进劳务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也难以区别劳务企业优劣和实力,应研究提高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强化资质管理,促进劳务企业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3.2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对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并在一些文件中,侧重点都在明确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而对于建立劳务分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由于我国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提出的较晚,全国大部分地区也缺乏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
3.3建筑劳务分包有形市场建设滞后:建筑劳务分包有形交易市场的建设滞后引起承发包双方场外交易的“有市无场”的局面,劳务分包企业缺乏交易平台,交易双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4.实行劳务分包是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趋势
4.1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是朝向专业化和高效化的方向发展,这是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工程同样如此。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法规促使专业化的分承包体系完善新的建筑业资质划分,高层次的向专业管理型建筑综合承包商发展,低层次的向专业化的分承包企业发展。
4.2建立建筑业劳务企业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准入,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竞争的重要手段。如何变“包工头”松散组织为固定组织,变无序为有序,让进城农民工归属于有组织的劳务企业管理,使他们工资收入有保证,生产安全有保险,培训教育有依靠,生老病死有保障。以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健全完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建设和管理,是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
5.加强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的建议
5.1加强劳务分包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促进劳务分包市场发展的基础:(1)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法规建设,准确界定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转包的法律责任。(2)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导则。(3)完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5.2劳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1)劳务企业资质要素的定位问题。(2)劳务企业的工种分类问题劳务分包。
5.3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由于建设规模空前扩大,工程项目日益增多,真正符合资质要求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少,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1)一些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依据自身的优势参与了中小工程的竞争,占据了巨大的劳务分包市场,而不少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与之抗衡,制约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2)大多数农民工队伍组织涣散,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建筑业有效输出的“瓶颈”问题,从而也阻止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6.劳务管理措施和对策建议
6.1重新修订资质标准:建议参照建设部修订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作法,对现行劳务企业资质进行修订,形成正金字塔型结构。设立特壹级劳务企业;重新审定现有一级、二级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不分等级标准,可设立三级劳务企业标准;劳务企业中特一级、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数量建议合理控制在10%、40%、40%、10%的比例左右;为解决目前劳务企业挂靠严重和人员素质降低及劳动纠纷增多问题,控制劳务企业人数规模过大膨胀是当务之急,建议由各省市建管部门严格控制劳务企业注册、备案人数,大型劳务企业人数规模应控制在2000人左右;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劳务企业进行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实行升、降级和吊销资质等办法。
6.2政府大力扶持,规范建筑市场:(1)为了防止工资拖欠,保证农民工干活之后能够顺利拿到工资,设立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防护措施费账户等,费用由业主交付。(2)要引导包工头联合组建发展为劳务公司并不断壮大,使之能获得生存的利润空间。(3)加强管理,督促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结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逐步规范施工企业的用工管理,使得施工企业在使用劳务公司中获得明显的好处。
6.3加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劳务作业人员专业素质是确保劳务分包企业长足发展的有效途径:(1)开展劳务分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管理员、施工作业队长和劳务班组长等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以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批,加快建筑劳务培训速度。(2)抓好新招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未经培训教育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3)大力推进劳务作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技术等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农民工主动参与培训,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6.4履约保证::由劳务公司向总承包单位出具履约保证文件。履约保证是国际土建施工活动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做法,担保人承诺在其委托人不适当履约的情况下代替委托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或原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履约保证分为银行担保和公司担保两种。履约保证通常是有条件的,即一旦总承包单位提出要求,担保人必须立即支付担保金,而不问任何理由或证据。持有履约保证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很方便地在劳务企业严重违约时从中取得补偿。
结束语:加强对建筑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是适应市场发展,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必然要求,通过采取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以及加大人员培训教育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管理,促进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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