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幼儿师范学校河南商丘476000
摘要:本文以新时期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现状为切入点,分析师德建设存在制度不健全、师德建设认识不足、社会压力与师生矛盾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师德评价标准这几方面出发,探究师德建设基本对策,以期为相关教育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现状对策
一、新时期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现状
1.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幼儿教育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未完善,已经相继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却缺少幼师职业道德规范,各地有关部门幼儿园师德条例制定内容差异性较大,无法有效约束幼师行为,导致幼师并不重视相应的规定,出现众多不良行为。并且,部分幼教管理考核存在“轻教学,重文凭”的倾向,对于孩子与教师均造成了潜在危害;特别是现有幼师培训侧重于业务能力与学历的提高,师德素养更加形式化,对于师德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制约。
2.师德建设认识不足。实施幼儿园教育应当有良好的师德约束其行为,确保教学符合教育需求,以便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但是,幼师入门门槛低,教师道德水平也较低,幼儿园并未针对幼师师德问题制定管理措施,忽视了师德的规范作用。这种情况下,导致教学活动中幼师易受到主观意识及情绪的影响,无法控制自身行为,从而在教学活动中做出有违师德的行为。
3.社会压力与师生矛盾。受到目前实用主义价值观与市场经济的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幼儿园管理中以经济模式为主,导致部分幼师缺少正确的价值观,更加追求利益而忽视了本职工作。幼师工作的特殊性也要求教师在工作中付出更多努力,相较于中小学教师劣势明显,打击了幼师的积极性。孩子背后的亲友团也为教师增添了一定的压力,还有日常比赛、考核等活动,让幼师愈发力不从心,产生了暴躁、抑郁情绪。
二、新时期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基本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应当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0年11月提出完善幼师法律,推动学前教育向正规化发展,而幼师师德属于道德建设的一部分,为德治。“法治”与“德治”均为上层建筑,可规范人们的行为思想,两者互相依存。而现有幼儿教育法律并未完善,尽管在《未成年保护法》、《宪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等法规中明令禁止虐童行为,但通常使用“禁止”、“劝诫”等口号,而未理清幼师权责与虐童防治措施,间接导致各种幼儿园产生不良事件。幼师自有其特殊性,应当加快建设学前法律,明确幼师的身份定位,让幼师在享有相应权利的基础上履行自身义务,做到幼师师德有法可依。
2.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是建设师德的主要途径。新时期背景下,幼儿园应当转变以往说教式的思想教育方法,推动其向活动化方向发展,组织多种活动,并将思想教育渗透其中,为幼师注射师德建设“预防针”。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已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幼儿园可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师德建设警示活动,组织幼师观看《师德示范警示录》,让其对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性有所了解。幼儿园也要在此期间以警示教育为中心开展思想活动,写心得,谈感受,并利用微媒体分享心得,实现师德建设的互动,扩大警示效果。同时,幼儿园也可以选择周围优秀幼师树立榜样模范,让其通过生动案例与自身经验相结合,为其他幼师深入浅出地讲解建设师德的先进做法,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构建特色师德建设方案,推动幼师师德建设新局面。另外,应当加强对幼师的关怀,各级政府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办园条件,通过物质与精神奖励调动幼师工作热情,让幼师认识到自身背负的使命与职业崇高的价值,全力投身到教育行业中,通过出色的业绩证明自身。
3.健全师德评价标准。幼儿园师德评价应当具有易考核、具体化的特点,明确幼师师德哪些行为是合格、良好、优秀。评价内容应有层次性,将具体标准细化,结合定性与定量方式进行评价。
同时,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幼儿园激励制度也应当随之调整优化,改变以往只关注优秀与落后幼师的奖惩措施,对于其他层次的幼师也同样予以鼓励。每年度评比师德优秀个人奖,树立典范,进行表扬,鼓励全园幼师学习;若是连续三个学年师德考评不合格,则予以调离处分。违反幼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则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评价工作管理者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他幼师可对其进行监督,确保考评工作的合理性。不仅需要幼儿园内部监督,还应当结合外部监督,强化师德建设,接受家长、群众等监督。可以聘请社区群众与社区志愿者参与到师德监督之中,有效保证考评的公正性,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幼师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综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从事教育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准则,可从法律、思想、制度等方面出发,多角度推动幼师师德建设,从而促进幼儿园教育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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