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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能的需求量在增大。建设大型水电站,能够有效地缓解或解决这种供需矛盾。在建设中,做好移民投资管理对于后续的电站建设工作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此进行了认真探究。
关键词:大型水电站;移民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对电能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通过大型水电站的建设能够为人们提供大量的清洁能源,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用电问题。移民投资属于水电站项目投资的一部分,移民投资是最难控制,也是最容易超概的,需要认真对待。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助于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1.对大型水电站移民投资管理的重点、难点分析
大型水电站移民存在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投资控制难度大等特点,移民投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主要表现在:1.1国家移民政策变化风险高,导致投资管控难度大,是移民投资管控的重要方面
移民工作机制不健全和移民政策的调整,使移民工作的难度加大,同时也是移民工作的重点。一是国家层面尚未设立移民工作机构来统一管理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移民工作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二是国家推行“先移民,后建设”的移民方针,却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在推动移民工作的过程中缺乏相应引导,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三是移民后扶政策管理措施不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及《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对大中型水库的移民、后扶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几项指标,对移民后扶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但上述文件中提出的一些移民管理措施却尚未完全落实。政策的不明晰导致移民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增加,增加了政策的执行与协调难度,导致投资管控难度加大。
1.2移民前期规划与实施规划设计变化调整,地方诉求增加,使得移民投资控制难度增加,是移民投资管控的重点
移民安置及后扶工作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项目法人在可研、规划阶段较难预估国家税收、补偿政策在这一段较长时期内发生的变化,加上物价上涨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发生移民成本超概现象,甚至可能发生项目移民投资超过主体工程投资,建设成本大幅增加,降低了未来盈利水平。并且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可能不断提出移民安置工作之外的各类诉求,有可能导致移民补偿标准提高、规模扩大,使得移民补偿投资不断增加,给后续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成本控制压力。
1.3对于移民安置工作进度、质量及投资的管控比较被动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我国水电站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移民安置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很大程度取决于地方政府。项目法人对移民安置工作进度、质量及投资的风险管控比较被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移民工作政策、工作计划、工作重点与发展诉求难以保持一致性与连续性,极有可能因为地方政府人事变动等原因而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移民工作不能顺利推进,从而导致移民投资风险的增加。
1.4移民维稳风险高,会加大投资管控难度,同时也是移民投资管控的重点
大型水电站所在地区大部分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贫困山区,自然环境较差,移民生活较为艰苦,移民安置容量受限、库区缺乏产业支撑,移民就业困难,就业压力无法释放,库区经济发展较差,且若电站地处跨界,地区之间相互攀比,移民维稳难度较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搬迁区移民的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移民补偿须确保安置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但实施过程中,移民安置政策及补偿标准执行难度较大,主要体现为:一是搬迁移民期望通过移民安置改善生活的期望较强烈,移民诉求与移民政策之间存在差距;二是不同搬迁安置区移民相互攀比,难以接受不同搬迁安置区的移民安置补偿差异;三是个别不符合调整后移民补偿标准的搬迁移民对政策调整理解不到位。
以上各种原因交织错杂,会造成移民投资高风险性、高复杂性的特点,将对项目法人的移民投资管控手段提出更高要求。
1.5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同样也会对移民投资管控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是移民投资管控的重要方面
水电站库区地域分散,多处于高山峡谷地带,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频发、复杂。若是梯级电站,在电站运行水库调度过程中水位的大幅波动易诱发库岸地质灾害,随着电站全面蓄水及汛期大幅消涨,还可能会出现新的地灾点。库岸地灾处理一旦不当,将危及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库区移民安置点及沿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为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将会增加移民投资额度,对水电站建设投资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针对移民投资管理重点和难点的建议
2.1加强移民政策研究,推进国家移民协调机制的完善
项目法人可密切关注移民政策的相关动态,及时把握政策的修订、调整方向,提升对移民政策的预判力,增强移民工作的可控度。
可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协调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多层面、多形式、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项目法人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水规总院、中咨公司、设计单位等的沟通合作,提高移民工作效率。
2.2探索移民投资管理新模式,加强移民投资的全过程控制
项目法人可在总结其他已建成的大型水电站移民投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移民投资管理新模式(如“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等),加强投资管控。
加强移民投资全过程管理:在移民实施规划编制及审查中,制定设计工作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限额设计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作用,加强与主体设计单位、水规总院的沟通,加强移民投资的事前控制;在移民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省级移民机构、移民综合监理、单项监理和综合设代的指导、现场监督等作用,及时纠正实施中的偏差,减少设计变更,做好移民投资的事中控制;通过国家审计署和省相关审计部门对移民投资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移民投资的事后控制。
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发挥现有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沟通,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选定移民规划设计单位,增强项目法人对移民规划设计委托工作的掌控力度,提高对设计单位移民规划设计方案的参与力度,以保证移民规划设计经过适当优化,充分降低移民成本,保证移民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准确控制移民工程成本。
可进一步完善移民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与内部监督,加强移民补偿和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批复等过程的管控、监督;加强与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信息沟通、互信机制,继续推动移民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应用,规范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使资金拨付、支付规范有序,提升移民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1]。
2.3维护库区稳定,防止出现移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项目法人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应兼顾各方利益,建立移民稳定长效机制。建立应对地方诉求的管理机制,在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带动移民贫困地区民生基础建设;与地方政府相关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开发水电站,共享水电项目开发成果,促进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移民工作;研究建立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移民能直接受益的长效机制,促进移民长期稳定。
积极支持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社会公益机构的长期合作,促进库区移民就业;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对口支援、企地共建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救灾等公益活动;加强与媒体的良好合作,加强对国家移民政策法规、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及其社会综合效益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宣传报道[2]。
建立移民维稳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公共危机应急预案。继续加强与库区移民重点县之间的维稳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机制,关注移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疏导各种情绪,建立应对公共危机的应急预案,防范突发性事件,确保实现库区社会“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可控”的稳定目标。
2.4地质灾害防治
可采用传统与现代信息化相结合的手段建立专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平台,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建立传统的群防群策机制,强化措施手段,可采用专业巡查、技术监测、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方式;完善信息沟通平台,可采用电话与短信应急通讯平台、工作例会沟通平台、网络信息平台(QQ、微信);打造系统化应用,可采用实时监测系统、地灾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专家支持系统、快速反应系统[3]。
从而形成地质灾害信息实时收集、快速分析、快速判断、快速决策、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人员伤亡,降低生命和财产损失,减少地质灾害对移民投资的冲击。
结束语:
总之,移民投资管理工作是大型水电站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控制好移民投资,才能使大型水电站项目投资处于可控范围内。
参考文献:
[1]黎朋雄,刘清华.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投资管理思路——以乌东德水电站为例[J].中国水能及电气化,2016(12):25-28.
[2]纪祥洲.大岗山水电站移民项目“代建”管理模式初探[J].水力发电,2015,41(07):93-95.
[3]邓益,汪奎,黄建,敬松.大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入股安置方式初探[J].水力发电,2015,4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