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消防电气工程;质量控制;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
1消防电气工程
1.1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1.1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分类及选型
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应急照明标志灯具等组成,分为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四种形式,根据建筑物的规模、使用性质和人员疏散难度等因素,遵循专业性、安全性、节能原则进行选择。
1.1.2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质量控制
在该系统进行安装前,应对产品进行细致地检查,看是否有检验报告、合格证,与图纸设计是否一致,外包装有无破损;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不得使用。灯具要按设计要求,牢固安装在周围无遮挡物的不燃烧墙体或不燃烧装饰材料上,应有防止造成人员眩光的措施,连接线不能用插头连接。应急标志灯具顶部安装时,上边沿与顶棚距离>20cm;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拐角处时,表面与墙面平行,不应有尖锐角凸出;地面安装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作防腐处理,表面与地面平行,高差≤3mm。应急照明灯具在侧墙顶部安装时,底边距地面≥2m;距地面1m以下侧墙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无腐蚀气体、无易燃物及灰尘场所,宜高出地面5cm,维修距离应符合规定;选用铜芯电线电缆,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合用同一线槽时用金属隔板隔开;配线要整齐牢固,避免交叉,标号准确、清晰且不易褪色。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类及选型
(1)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CRT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组成;用于报警且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需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2)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组成,可包括CRT显示装置和区域显示器;用于仅需报警不需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包含两个及以上的集中报警系统;用于两个及以上的集中报警系统或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和火灾警报装置、电源等组成,能及时、准确地探测初期火灾并报警响应。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CRT显示装置、模块、应急广播、消防电话等组成,火灾发生时,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信号给消防设备完成预设的消防功能。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都是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1.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质量控制
设备、材料进入现场应进行合法性、一致性、外观检查,合格证、说明书、法定机关的检验报告等文件要齐全、有效,表面无损伤、紧固部件无松动。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无遮挡物,墙壁、梁边、多空送风顶棚孔口水平距离≥0.5m,空调送风口≥1.5m;宽度<3m的内走道顶棚上居中安装,感烟探测器安装距离≤15m,感温探测器≤10m,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手动报警按钮和消防电话插孔的底边距地面1.3~1.5m;本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近的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30m;消防控制中心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排烟风机房、电梯机房等重要部位设置能双向通话的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控制室、消防值班室应设外线电话。模块集中安装在模块箱内,未集中设置的应做明显永久标识;应急广播和声光报警器安装距地面>2.2m,与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1m,本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的一个扬声器的距离≤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末端的距离≤12.5m。各控制器类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规范,单面布盘时前面的操作距离≥1.5m,双面布盘时≥2m,盘后维修距离≥1m;配线应整齐牢固,标号准确、清晰且不易褪色。控制器与主电源严禁使用插头连接,消防控制中心设专用接地板,用≥25mm2铜芯接地干线从专用接地板引至大楼共用接地体,报警系统直流备用电源采用专用蓄电池供电;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合用同一线槽时,用隔板分离。同一工程相同用途导线颜色一致,接线端有标号[1]。联动控制器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相关设备发出联动信号,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控制器的输出电压为DC24V,电源容量满足受控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要求;当线路压降>5%时,其DC24V由现场提供。
1.3消防供配电系统
1.3.1消防供配电系统的分类及选型
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负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消防备用电源有应急发电机组、消防应急电源等。电源根据负荷的容量、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以及要求的电源为交流或直流等条件来进行选择;消防供配电系统一般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电缆,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保护装置应具有短路保护功能;不宜设置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过欠压保护装置,如有只能用于报警而不能用于切断供电。
1.3.2消防供配电系统的安装、质量控制
该系统通常都设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主电与备电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分界处要设置防火隔断。最末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风机、水泵等控制装置不能用变频启动方式。电线电缆的敷设要满足相应要求,穿管暗敷在不燃烧结构体内时,保护层厚度≥3cm。采用电缆隧道、桥架、竖井、封闭式母线线槽等安装方式时,穿越不同防火分区、隔墙、建筑物、控制柜等处时要采用符合规范的防火材料进行封堵。供配电系统要有防雷击、过电流、短路、接地等保护措施;布线要规范,距离合适。
2维护管理
(1)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定期进行各项检查,每月检查电池电压、应急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每季度进行主备电源应急状态转换等控制功能检查,每年进行电池容量检测试验、手自动应急功能转换等联动试验。(2)对供配电系统做好温度检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三相电流平衡的检查,防止导线过载,预防火花放电。(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得随意中断运行,每日检查控制器的功能并做好记录[2]。每季度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火灾报警装置的动作及显示功能,对主备电源进行1~3次的自动切换试验,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3结语
总之,要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用途、防火等级等,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意见,设计出切实可行、满足要求的消防系统,追求技术与经济统一的目标。另外,还要不断总结消防电气系统施工及使用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倡可靠、经济适用、适当超前的原则,为建筑物增值。
参考文献
[1]韩能霞.建筑电气工程监理要点及质量控制对策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20):183-184.
[2]刘小凤.分析电气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要点[J].科技展望,2016,26(2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