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事故分析及控制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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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事故分析及控制对策

戴文

戴文

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摘要:城市地下工程具有现场环境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对环境影响控制要求高等特点,是一项相当复杂的高风险性系统工程。城市地下工程所赋存的岩土介质环境复杂,设计施工理论尚不完备,建设过程中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且,随着地下空间开发进程的推进,新建工程往往要近邻地下或地上的基础设施及建筑物施工,必然会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若控制不力,这种影响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此可见,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风险,工程建设中一旦发生工程事故,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引起严重的社会影响。鉴于此,文章对造成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事故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具体的管控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地下工程;事故分析;控制对策

1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的事故原因分析

1.1对地质灾害与工程事故的相互关系认识不足

城市地下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首先是由于地下工程施工扰动破坏了地下土体结构诱发了地质灾害。但这种工程性地质灾害普遍以工程事故的形式出现,因而在后续的分析和处置中,往往集中于对工程事故本身进行分析和处置,而忽视由于人类活动破坏地质环境诱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而导致工程事故发生这一根本原因。这种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后续的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不能从地质灾害本身去实施,导致其可能衍生地质灾害的隐患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排除,易造成以后若干时间段内,工程建设周边区域再度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等衍生地质灾害,在给城市运营秩序带来影响的同时,给社会大众心理再度造成压力。

1.2简单地将危害事件主因归结为“极端气象”和“地质因素”

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地下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报道常见于视频和报端,但在事件原因分析中,几乎无一例外的将灾害的主因归结为“极端气象”和“地质因素”,恰恰“忽视”了工程活动中“人祸”的关键作用。纵然“极端气象”的确是灾害发生时突发的一大重要致灾因素,可同时再简单地“嫁祸”于客观存在的“地质因素”也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在这种非理性的认知条件下,许多城市公共安全事件频发也就显得“正常”而“自然”。

1.3缺乏全面勘查和系统规划

从防灾减灾和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大局着眼,需要开展信息调查,并进行全面的勘查和系统的规划,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合理避险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地下开发空间资源。但到目前为止,全国城市中尚无全面勘查的先例,系统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也是“凤毛麟角”。因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过程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1.4灾害事件后续处置模式存在局限性

由于害认识差异的原因,不少地方在灾害事件发生后,往往以工程事故方式进行处置。而按照建设项目行业管理的要求和惯例,原则上均由项目建设和施工的责任主体单位实施处置。这种处置模式对落实处置责任、提高处置效率有其积极的意义,但也存在局限性:其一,由于参与处置人员对地下地质情况和灾害引起的地下地质体的破坏情况缺乏了解和把握,其处置过程往往只注意解决表象问题,进而忽视了对隐患的排除,其后果是极易造成后续衍生灾害的再度发生;其二,体内循环的处置模式,易让问题和矛盾得到掩盖,而作为灾害事件和工程事故的真相及原因却不能客观得到公示,也就不能给社会带来有效的警示。

2地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应实施的对策

2.1加强针对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法规建设

针对地下工程高风险工程的特性以及地下工程事故高发态势,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城市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和水利部等)以及行业协会制订强有力的法规作指导和规范,通过法规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全面科学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法规强制实行重大工程立项前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研究,凡安全风险评估为“严重”等级的工程方案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必须进行修改;强制实行重大地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制;通过法规规定在工程预算及定额中安全风险管理的相关费用,及其在整个地下工程建设费用中所占的合理比例,且为“专项提取”,不列入商务造价标,并加强其审计和监督,确保这些费用切实落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上。

2.2实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目的重在预防

提高地下工程风险意识,全面推广在一切地下工程领域实行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将其作为地下工程项目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因素辨识和分析、风险工程评估、风险监测和控制,内容涉及探明风险源、分析确定风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事故后果影响的大小、评估风险工程的等级以及建立监测系统,采取预防措施及预警应急方案以规避、转移和减缓风险等。安全风险管理应贯穿地下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勘察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工后阶段。

2.3建立地下工程安全监控中心(分中心)和第三方监测、监理制度

安全监控中心是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信息枢纽,负责组织工程各部分、各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综合预警发布、信息管理和相关咨询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为保证风险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一方面明确安全监控中心是业主的职能部门,同时以合同方式委托专业咨询单位(或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的所有指令都以业主名义发出。对于安全风险专业咨询单位和第三方监测、监理单位的资质和监测、监理人员的考核、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严格管理制度。

2.4建立基于现代化、信息化技术的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这种系统能克服目前工程管理中参建各方职责不清、信息不畅的弊端,利用信息技术将工程安全管理的有关信息及时地传递到有关各方,使有关各方在工程中的“操作”相对“透明”,有利于提高效率和落实责任。这种系统包含地理、地质信息系统,为风险管理提供地理、地质、工程和环境等信息支持;包含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风险管理提供风险工程信息,风险阈值,风险监测数据库(空域和时域),风险处置方案等;包含风险预警管理模块,为风险管理提供风险分析,预警发布,风险处置消警及历史预警查询等。

2.5加强地下工程重大事故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研究

工程事故的预防主要从创新技术方法和改善管理方法两方面来进行。在管理上,要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管理,推广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在技术方法上,要综合利用现代数值模拟手段和地球物探方法,不断研究新的技术方法,对重大事故进行预测预报。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会导致地下工程建设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这就需要地下工程实施中强调以质量保证安全过程加强检查,并做好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这与全面质量管理学理念是一致的。地下工程安全管理要吸收现代精细化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的理念.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能降低地下工程的安全事故频率,从而促进地下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洪羽.地下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系统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6(09):360-361.

[2]黄建陵,彭巍,华文鑫.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研究[J].铁道建筑,2012(01):77-79.

[3]钱七虎.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2012,31(10):1945-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