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管理体系现状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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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管理体系现状分析

黄诚

黄诚

(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江苏海门226100)

【摘要】目的了解海门市三位一体结核防治管理体系建设现状,探索结核病控制的保障措施。方法对2012年海门市县、乡、村三级结核病防治体系现状进行分析。结果2012年海门市设置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一所,结核病控制管理机构一所,承担结核病防治职能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为13个和299个,专职结防人员6名,兼职防治人员658人。结论海门市构建了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规划协调、市人民医院负责确诊收治、非定点医疗机构与镇村医疗机构分别负责初筛转诊和患者管理为主要职能的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医防合作需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结核肺/预防和控制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R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4)24-0041-02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为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结核病防治体系,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海门市自2012年开始,开展了结核病定点收治医院建设工作,在全市构建了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规划协调、市人民医院负责确诊收治、非定点医疗机构与镇村医疗机构分别负责初筛转诊和患者管理为主要职能的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管理体系。现对海门市防治体系现状作一初步探讨。

一、机构设置

为确保新型结防体系的顺利运行,市卫生局召集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整改方案。明确市人民医院为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负责全市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在人民医院传染科设立结核病门诊。初步完成了结核病定点医院建设。市疾控中心负责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的协调和业务指导。各中心卫生院以上医院负责初筛转诊。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初筛转诊和患者管理。共设置结核病定点诊治医院一所,结核病控制管理机构一所,承担结核病防治职能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为13个和299个。为我市结防工作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防治人员配备

市人民医院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结核病门诊、病房、检验、药房等各相关岗位。共落实结核病门诊专职医生1人,兼职医生6人,实验室检验人员2人,信息录入人员1人,药房、放射等科室也落实了兼职业务人员,全院结核病防治技术力量雄厚,通过组建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同时,市人民医院修定了结核病门诊、病房、实验室、药房等各科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结防工作,提高了防治工作的成效。全市现有专职结防人员6人,兼职防治人员658人。但目前海门市的结防人员配备现状与国家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1],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各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质量[2]。高素质的人才,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建议加强结核病防治人才培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市人民医院要逐步增加结核病门诊、病房、实验室等专业岗位医务人员,不断充实结防队伍,建立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同时对业务人员要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结核病诊治、管理业务素质,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三、结防硬件建设

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了结防经费,每季度向市人民医院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市人民医院进行定点收治医院建设。市人民医院为结核病防治工作安排了必要的业务用房,按照结核病防控要求,高标准建设了结核病门诊、实验室、病房、药库、留痰室、储存室等诊治用房。并请上级疾控中心专家对实结核病验室等重点场所的改建进行现场指导。将结核病病区从市人民医院迁至城北,单独设置了传染病区。结核病病房与非结核病病房分开设置,并建立专用通道,在相关区域购置、安装了紫外灯、排风扇等感染控制设备,进一步完善了生物安全管理,有效地加强了院内感染控制。但市人民医院由于业务量大,业务用房较为紧张,结核病门诊的候诊区面积不足。结核病实验室在原办公用房的基础上改建,功能分区及硬件设施离国家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建设标准尚有一定距离。建议继续推进定点医院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适当增加结核病人候诊区域,优化实验室设置。抓住新建人民医院的良好发展时机,按照结核病控制工作规范、感染控制、国家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设标准等要求,做好新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病房、实验室、候诊、信息管理等诊治功能区的规划、建设及硬件设施配备工作,建设规范的结核病诊治环境,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强化医防合作

市人民医院防保科每天对全院各科室结核病的报告、转诊进行核查,确保院内结核病报告、转诊机制顺利运行。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密切配合,定期交流结核病转诊、追踪、诊治、管理等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通过建立医防合作机制,保证了医院承担全市结核病诊治职能后各项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结核病定点诊疗医院设立后,针对患者管理的协作、治管信息的传递等方面尚存在不足,归口管理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仍然要坚持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加强医防合作,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评估,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3]。建议在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沟通的频率,扩大合作的范畴,提高防治管理的质量。

五、落实减免政策

市卫生局组织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大力推广实施结核病免费检查、免费治疗等惠民政策。新型结防体系建立后,市人民医院把为患者拍摄普通X线胸片改进为免费拍摄更高质量的DR胸片,并增加了肝功能检测的免费项目。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市卫生局、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均增加了防治经费,在服务水平提高的同时,确保免费政策的落实。市人民医院继续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治减免政策,及时落实了为病人免费提供痰涂片检查、X线胸片检查、痰培养检查、肝功能检测、抗结核药物治疗等各项结核病诊治减免服务,既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了群众手中,又有效地提高了结核病控制工作的质量。工作中注重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新型结防体系建立以来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六、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市卫生局组织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咨询、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体系及防治知识,先后组织开展3次对县、乡、村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既让群众和医务人员增加了对结核病定点收治医院的了解,又普及了结核病防治知识,促进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模式符合我国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工作要求,是我国未来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趋势[3]。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要求,继续探索、完善结核病防治管理新体制,是我市未来防治体系建设的重点。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非定点医疗机构、镇村医疗机构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定期交流反馈结核病防治信息,互相取长补短,整合医疗资源,创新工作举措,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三位一体”新型结防服务体系。应重视防痨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制作发放的结防健康教育资源库中的宣传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结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深群众对结防新体系的了解,营造全民防治结核病氛围,提高结核病防治整体水平,以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

参考文献

[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6-7.

[2]刘晓俊,张培,程云舫,等.宜昌市结核病防治机构人力资源现况及配置评价[J].中国防痨杂志,2013,35(2):134-137.

[3]吴腾燕,刘飞鹰.我国结核病定点医院防治模式实施现状综述[J].中国防痨杂志,2014,36(4):29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