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式条款的效力规制中,概括规制是其中重要一环.我国第39条规定了格式条款效力的概括规制可援引的原则--公平原则.格式条款出现违反平等互惠原则、违反任意性规范、妨碍合同目的之达成等情事之一的,可认其为违反公平原则.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