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制定了我国第一部自治条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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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宪法、法律授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位居自治权之首。1982年现行宪法第116条、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2000年立法法第66条均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