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村规划中独立占地设施配置标准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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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然村规划中独立占地设施配置标准的思考

王闯

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510220

摘要:本文在粤北山区村庄实践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关于村庄规划的国家标准的分析研究,认为现行标准在自然村层面往往不实用,结合地区项目经验,提出了自然村中独立占地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划建议。

关键词:自然村、独立占地设施、配置标准

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广东省开展了覆盖全省域的人居环境整治与新农村建设规划,以省定贫困村为先导,示范引领,统筹推进全省农村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广东省、韶关市都相继引发了编制指引文件来指导地方的规划编制工作,但是在具体的项目实践中,此类指引中关于村一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配置标准往往集中在行政村层面,对自然村这一级语焉不详。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尝试从自然村层面去探讨自然村规划中需独立占地设施的配置标准,希望可以给同行们在做类似项目时带来一些启发。

1粤北山区乐昌市概况

乐昌市位于广东省北部、武江的中上游,是广东省山区市之一,多为石灰岩地区。地形以山地为主,属南岭山脉,市内山地、丘陵、盆地等多样地貌类型兼备,主要由九条山脉和乐昌、坪石盆地构成。山脉以南北走向为主,地势由南倾斜,全市山地面积为202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3.6%,是山地多、平地少的典型山区县市。

2现行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不实用

目前现行的关于村庄规划的国家层面的规范主要有《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其中《村镇规划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主要从中心村与基层村两个等级规定了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标准。《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适用于乡、村规划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定了不同类型设施的设置标准,但标准是一个浮动较大的区间值,不能直接指导乐昌山区自然村设施的建设规模。由此可见二者均未明确涉及到自然村层面需配建设施的标准与规模,具体项目实践中也不实用。

3自然村中独立占地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划建议

村级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规模虽小,但需要配置的类型不能少。行政村一级设施主要有村委会、小学、卫生站、公共服务站等,自然村层面设施主要有文化活动室、文体广场、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往往是保持和突出乡村地区独特的环境条件和人居环境特色的关键[1],因此规划一定要因地制宜,对公服设施的配置标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自然村内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包含小型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室)与综合性文化休闲场所,独立占地的市政公用设施包含垃圾收集点、公厕及污水处理设施。

下文就结合具体的项目实践经验,谈谈笔者对这类设施配置标准的思考。

一、公共服务设施

(1)文化室

结合乐昌市多处村庄调研的实际情况发现,多数建设用地都以私人宅基地的名字被分配到村民个体户手中,村内公家地(未分配的村集体用地)多数分布在祠堂及其前面的开敞空地或者风水塘,这些空间维系着村庄的宗族文化及信仰。其他的公家地被村民通过“圈地运动”一步步蚕食,导致多数村庄村内公地规模极其有限。由于此次规划属政府惠民行为,占用到村民私人用地来建设村庄公共设施时没有补贴,因此一般选用公地来布置此类设施。如果村集体虽无公地,但承诺可以通过村内协调的方式置换出可建设的用地,此类情况也可考虑布置。

文化室在自然村里扮演着多功能的角色,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文娱综合活动室、老人活动中心、集体会餐场所等。

配置标准:并不是每个自然村都要配建文化室,需要依据村里有无可用集体用地(或经协调后可用的建设用地)。

设施规模:建筑面积为200-300平米,不超过2层,建筑体量依据用地条件可大小不一。参考浙江省文化楼标准取值。

(2)文化休闲场所

文化休闲场所在自然村内也是多功能复合型的,村内建设用地资源紧缺,又不能占用耕地,多功能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粤北山区自然村平时村内的常住人口较少,大部分青壮年人口都外出务工了,如果建设功能单一的休闲场地,土地资源利用率就会较低,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文化休闲场所既可以作为村民休闲游憩的小公园、健身场地,也可作为村庄的公共停车场、晒谷场,同时还可以作为村庄文化宣传、科普教育的基地。

配置标准:同文化室。

设施规模:用地规模依据村庄可用建设用地灵活确定,但规模不宜过大,禁止出现不合村落肌理的“大广场”,人均该类用地不得超过10平米/人(参考村镇规划标准)。

二、市政公用设施

(1)垃圾收集点

目前粤北山区农村地区已经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治理模式,当地政府通过PPP的形式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清运。自然村内需要配建垃圾收集点来放置移动式的垃圾桶。

配置标准:自然村每50户配置一个以上垃圾收集点。

设施规模: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置6平米,一层阳光垃圾屋样式。

(2)无公害公共厕所

目前绝大多数村民民房内都已建有卫生厕所,同时公厕建成后需要定期地进行维护与清理,将花费一定的成本;缺乏管理很快就会臭气熏天,又会成为村内的新麻烦,规划建议弹性布置。

配置标准:建议结合村民实际需求灵活处理。一般选址在农村广场等人口集中区域,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选择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段,与幼托机构、集中供水点距离50米以上。

设施规模: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置20平方米(6个厕位),建议设计尺寸5米*4米。

(3)污水处理设施

靠近城区的村庄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远郊村依据人口规模配建集中或者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乐昌山区农村由于村内集体收入有限,选用格栅、厌氧池、人工湿地这种三级的后期基本免于维护的污水处理装置。

配置标准:独立的自然村布置一处,集中连片的村庄共建共享一处设施。

设施规模:占地面积20-50平米,布置在村周边地势低洼处。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小城镇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