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花(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妇幼保健院150300)
【中图分类号】R1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5-0164-02
【摘要】听力保健与眼保健是近些年发展起来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其目的是保护儿童听觉、视觉器官免受危险因素的侵害,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儿童的听力或视力问题,促进全面健康。
【关键词】儿童视力听力保健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我们对3459例2-6岁儿童听力进行筛查,经确诊有334例患有单耳或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障碍,其中绝大多数属轻、中度传导性耳聋。视力障碍为521例,多数为假性近视。所以做好儿童的听力和眼睛的保健工作至关重要。
2听力保健
听力障碍是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国内外研究表明,新生儿双侧听力障碍发生率为0.1%~0.4%,其中重度和极重度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0.1%。正常听力是儿童进行语言学习的前提,儿童在1岁以前完成咿呀学语的过程,2~3岁是口语发展的关键期。而通过一般的常规体检和父母识别,几乎不能在第一年内发现病儿听力障碍,使很多儿童失去及时康复的时机,成为听力残疾儿童。
2.1听力保健(hearinghealthcare)就是要广泛宣传儿童听力保健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孕期和儿童期保健,减少孕期并发症和感染性疾病,减少极低出生体重儿和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生,减少儿童脑膜炎、麻疹、腮腺炎、猩红热等疾病和头部外伤,预防中耳炎,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同时普遍开展儿童听力测查(重点是婴幼儿期),及早发现小儿听力障碍,尽早佩戴助听器,并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让听力障碍儿童经过治疗、听觉言语训练,达到聋而不哑,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小学,与听力正常的孩子一起生活学习,健康成长。
2.2筛查方法目前主要运用电生理测听和行为测听两类方法。电生理测听常采取的方法是耳声发射法和听觉诱发电位。
2.2.1电生理测听耳声发射法的原理是将产生于耳蜗的声能,经中耳结构再穿过鼓膜,由外耳道记录得到。因此,耳声发射与内耳功能有关,任何因素损害耳蜗功能,都可能引起耳声发射减弱或消失。耳声发射法是一项无创伤性的测查方法,操作简单、快速,近年常应用于临床的新生儿听力筛查。听觉诱发电位也称脑干测听(ABR),它的原理是通过头皮上的电极所记录到的儿童对声音刺激所产生电位活动,分析脑干的功能,获得儿童听觉传导通路有无损伤及听力损伤的程度。听觉诱发电位操作烦琐,但与耳声发射法相比,不仅能测查听力是否受损,而且可反映听力受损的程度。在临床上也有用于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但多用于听力异常儿童的诊断性测查。
2.2.2行为测听行为测听是目前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广泛应用于儿童听力筛查的方法。听力筛查仪可选用频率为500~4000Hz的电子发声仪,或者标定过频率的、易于操作的发声物品。筛查环境需安静,噪声低于45dB。行为测听主要观察儿童的听反射。测查方法是:小儿取平卧位或坐位,检查者避开小儿的视线,在耳后30~50cm的距离,分别给予声音刺激,观察小儿的听性反射。常规给予频率为1000~2000Hz的声音刺激,新生儿所需强度为60~90dB,婴幼儿所需强度为50~60dB。
新生儿与4个月以上儿童的听性反射不同,多有以下表现:①惊跳反射,全身抖动、两手握拳、前臂急速屈曲。②听睑反射,睑肌收缩。③觉醒反射,婴儿欲睡时,听到声音后会睁眼或将半闭的眼睁大。④吸吮变化,听到声音婴儿嘴呈吸吮状,或在婴儿吸吮时声音,婴儿停止吸吮;⑤活动停止,当婴儿活动或哭闹时,听到声音后立即停止。⑥皱眉动作,婴儿听到声音后皱眉或皱睑。⑦呼吸变化,听到声音,呼吸加速或屏住呼吸。4个月以上婴幼儿听见声音后,眼睛或头会转向声源。3岁以上儿童在进行行为测听时,可请儿童听见声音后举同侧手示意。
2.3筛查程序儿童听力筛查可分两个场所,实行两阶段筛查。第一个场所在分娩的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院前采用耳声发射法或听觉诱发电位进行初筛。未通过者于42天体格检查时进行复筛,仍未通过者转听力检测中心。第二个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采用行为测听的方法,每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听力筛查。尤其对具有高危因素的儿童进行重点随访。听力筛查未通过者或疑有听力障碍者,及时转入听力检测中心进行诊断和治疗康复。
3眼保健
3.1宣传眼保健知识宣传用眼卫生,教育学龄儿童及学龄前儿童掌握视力保护的具体方法。如培养儿童良好的看书、画画姿势。眼与书本之间距离保持30~35cm,书与桌面应成30°~40°角。室内光线充足,看书、画画的环境光线不应过暗或过强,一次连续看书或画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傍晚时避免近距离用眼,不要在震荡、晃动的状态下阅读。科学收看电视,看电视时应相距屏幕大于其对角线2~7倍的距离,连续看电视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等。
3.2预防眼病及眼外伤指导家长对儿童的玩具和毛巾要经常清洗消毒,教育儿童不用脏手揉眼睛。发现眼病及时治疗,积极防治各种流行性眼病。同时确保儿童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眼外伤的发生。
3.3建立定期视力检查制度对4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眼的全面健康检查,包括远视力、近视力及双眼单视功能等。早期发现异常,及时确诊治疗。
3.4远视力检查可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方法:采用人工照明的灯箱式视力表,距眼5m,高度应为受检儿童的眼与视力表上1.0(对数视力表5.0)的视标行同一水平。遮盖一眼,但勿压迫眼球,分别检查两眼。检查时由最大视标开始,每行选择最外侧的一个视标依次向下。当儿童辨认发生困难时,开始检查上一行全部视标。记录以能辨认出半数及半数以上视标的一行为儿童的最佳视力。
3.5儿童视力异常筛查标准:4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0.6;5~6岁儿童单眼裸眼视力≤0.8。当儿童单眼视力低常或双眼裸眼视力相差2行或2行以上时,应进一步检查、确诊和治疗。
儿童眼保健(eyeshealthcare)就是根据儿童眼及视功能生长发育特点,宣传眼保健重要性,普及眼保健知识,提高家长对儿童视力异常的保健意识,保健儿童眼睛的健康。同时开展眼保健和医疗工作,早期发现视力异常的儿童,尤其应对视力高危儿童重点检查,及时矫治,减少儿童弱视发生率。一旦发现弱视儿童,抓住时机及时治疗,提高弱视治愈率。
参考文献
[1]许政敏.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干预[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2005年06期.
[2]李蕴,吴皓,陈向平,陶峥,张凤华,杨军,顾宇,唐职健.听力障碍新生儿随访中听力恢复正常的原因分析[J];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2006年13期.
[3]周克.眼病防治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探讨[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7年03期.
[4]廖瑞端.儿童低视力康复特点[A];第十二届广东省视光学学术会议专题讲座、论文汇编[C];2009年.
[5]孟腊平.眼保健新视界[A];中国营养学会营养与保健食品分会第五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