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第七中学范梅梅
摘要:小学数学是学生生涯最重要的学科之一,打造一个良好的数学基础才能为以后的中考,高考做好准备。因此,教师和家长都十分重视小学数学的教学质量。然而,“任务驱动单”在小学数学的应用也十分广泛,取得一定的教学效果。本文主要从任务驱动的角度对任务教学的定义和理论基础出发,分析任务驱动教学在小学数学的具体措施,以此激发学生的数学学习兴趣,锻炼逻辑思维能力。
关键词:任务驱动单;小学数学;高效课堂
小学生的认知面比较少,智力发育还不够成熟,在学习数学的时候常常没有一定的方向。然而,“任务驱动单”给小学生指明了学习数学的道路。“任务驱动单”是教师通过帮助学生学习,给学生布置一个明确的任务,然后围绕着这个任务来展开教学活动。学生可以相互交流和自主探究以此来完成这个任务。在课堂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安排各式各样的课堂任务来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和知识应用能力。
一、“任务驱动单”的分类任务
(一)探究性任务
学生学习数学的过程是一个探索和发现的过程,学生通过探索研究找到解题思路,积累解题经验,以便进一步学习数学知识。从解决数学难题到得出结果,学生可以制定最优的解题方案,以制定的解题方案为主,不断地思考探究,不仅学习到数学知识,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人教版的小学数学在平面图形的学习当中,教师可以安排学生寻找教室所包含的所有平面图形,包括课桌椅、学习用具和多媒体硬件设施等。将其一一列举出来,并把其特征描述出来。学生可以通过合作交流,共同探讨结果,符合教育以学生为本,让学生积累丰富的数学经验,培养了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动手能力。
(二)开放性任务
为了发散小学生的思维,老师可以通过布置开放性任务。由于小学生自身头脑的灵动性,开放性任务可以让学生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挖掘问题的潜在条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为以后的中学数学打好坚实的基础。例如在苏教版的数学《坐标系》的学习过程中,以不同的学生为坐标原点,写出自己所在座位的坐标[1]。同学们以不同的同学作为原点,每个同学的位置坐标就不一样。这样的驱动型任务是具有开放性的,学生在用纸画出坐标系的同时,可以深刻了解到负数与坐标轴的本质,通过观察教室的长宽确定坐标轴的单位向量,学生通过运用直尺等学习工具,动手操作能力得到提升[2]。
(三)实践性任务
在小学数学的学习过程中,老师会布置很多实践操作的作业。在小学高效课堂上,实践性任务得到广泛应用,这也是传统教学传承下来的教学方式。例如在人教版四年级数学的《加减乘除》中,老师布置的任务是让学生角色扮演买卖双方,买方要根据老师分配的需求方案计算需要购买的物品数量和所需要的资金。而扮演卖方的同学需要设计物品采购方案,打造市场的同时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通过交易买卖,增加了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同学们可以通过角色扮演从不同角度进行计算分析,加深了对知识内容的运用,锻炼了学生的合作交流能力,利于学生培养探索精神。
二、“任务驱动单”在小学数学课堂的意义
任务驱动作为小学教师所用的教学方式,受到了广大师生的青睐。“任务驱动单”是教师分配布置给学生实施的清单,学生要根据“任务驱动单”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运用学习用具作为辅导工具,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交流合作和知识的应用完成驱动任务。
由于小学生的智力发育还不够成熟,对于知识的记忆往往还不够深刻,只有通过动手操作或者亲身体验才能对知识进行深刻的记忆和理解。尤其是在理科性最强的数学,需要实验和计算,对定理证明和实验结论进行证明,所以“任务驱动单”给学生更加深刻的记忆,虽然对知识的结构进行整合,不会受到外在文化因素的影响,会受到学习者自身发展水平的影响。在小学数学教学课程中,某些学校的教师进行小组角色扮演的情境中,对于任务驱动来说是一种有利单位催化剂,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活动教学课堂气氛。
将“任务驱动单”的内容尽量贴近于生活,小学数学的测量实验尽量要贴近学生,学生对于学习数学才不会感到枯燥乏味,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数学学科兴趣。在另一方面,小组合作在任务驱动学习的小学教学课堂上也有一定的应用,教师根据作业类型和任务量,将两者相互合,分配任务给各个小组组长之中,然后小组组长再把任务分派给组员,在期末最后对各组进行评估打分,得分最高的小组进行奖励。因此,“任务驱动单”还对学生的集体荣誉感的培养有一定的帮助,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结语:“任务驱动单”的应用在小学数学课堂上对教育教学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探索真理的精神,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学习数学来说,完成任务的成就感往往让学生主体感到幸福快乐,所以任务驱动教学会在教育事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参考文献
[1]王建军.浅谈“任务驱动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J].华夏教师,2017(03):23.
[2]高一刚.任务驱动学习及其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J].华夏教师,2017(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