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道渊(三都水族自治县鹏城希望学校贵州三都558100)
书有教法,但无常法,历年来不同版本的教材,对有理数运算的引入,都没有突破“用行走引入”这个框架.该框架下,学生难以区分的“路程”、“距离”的区别,特别是在该框加下讲解乘法法则时,教师讲得繁,学生也学得累,引入是很困难的.如用学生比较熟悉的“花钱引入”则简明得多了.
一有理数的加法
我们已经熟悉正数的加法运算.在使用钱的过程,把收入记为正数,把支出记为负数,看下面的问题:
1小明第一次支出5元,第二次支出3元,两次一共支出多少元?
显然,两次一共支出8元.
写成算式就是(-5)+(-3)=-8
2、小明先收入3元,然后又收入5元,一共收入多少元?
显然,一共收入8元
写成算式就是(+3)+(+5)=+8
3、小明先支出3元,然后又收入5元,实际收入多少元?
显然,实际收入2元,
写成算式就是(-3)+(+5)=+2
4、小明第一次支出6元,第二次收入4元,实际支出多少元?
显然,实际支出2元.
写成算式就是(-6)+(+4)=-2
5、小明先收入4元,然后又支出4元,结果是即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
写成算式就是(+4)+(-4)=O
你能从上面5个算式中发现有理数加法的运算法则吗?
有理数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自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同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4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我们不一定要死记硬背以上法则,在加法算式中,把正加数看成是收入,把负加数看成是支出,便能正确的进行有理数的加法了.
例计算
(1)(-3)+(-9)
(2)(-4.7)+3.9
(3)35+(-20)
(4)-8+8.
解:(1)先支出3元,后又支出9元,共支出12元.
所以(-3)+(-9)=-12
(2)先支出4.7元,后收入3.9元,实际支出0.8元.
所以(-4.7)+3.9=-0.8.
(3)先收入35元,后支出20元,实际收15元.
所以35+(-20)=15
(4)收支相抵
所以.8+8=0.
二有理数的乘法
小明先支出3元,后又支出3元,共支出6元,
列加法算式为(-3)+(-3)=-6.
利用相同加数连加转化为乘法算式得
2×(-3)=-6①
我们知道,在一个数的前面添上“-”号,就得到这个数的相反数.
对于①式,
2×(-3)的相反数是-2×(-3)
又因为-6的相反数是6,
所以我们得到
-2×(-3)=6②
由①②两式,我们得到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乘得正,异号两数相乘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2、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怎样牢记乘法法则呢?还是想花钱的事,把两次支出相同的问题列出乘法算式,就得到“异号两数相乘得负”,反之就是“同号两数相乘得正”.
三有理数的减法、除法
由于有理数的减法、除法运算可由加法和乘法运算转化而得,故此处略论。
四小节
七年级数学起始阶段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扩展数域,引进负数,建立有理数集;二是通过用字母表示数,建立代数式,为从数的运算过渡到式的运算奠定基础。然而,代数式的运算又完全依赖于有理数的运算,而有理数的运算又源于其法则,所以说,有理数的运算法则是代数运算的基础中的基础。因此,教师讲授有理数法则效果的好与差,将直接影响到学生今后的学习。
对于有理数的运算,简单地说,就是“判别类型,运用法则”。对于有理数的加减运算类型,学生比较容易区分,而有理数的乘除运算法则,学生容易混淆。因此,为了使学生透彻地理解法则,正确地运用法则,在进行有理数法则的教学中,应因地学生所处的背景不同,灵活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引入,然后通过归纳、总结,导出法则,使学生形成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