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97年新设的一个罪名,其定义应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