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莹徐佰菊陈军莉(山东枣庄矿业集团中心医院山东枣庄277101)
【中图分类号】R47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1)10-0261-02
紫杉醇属于紫杉类药物,临床上主要用于卵巢癌和乳腺癌患者的治疗。笔者在运用紫杉醇静滴的过程中,曾有1例患者发生急性过敏反应,现将抢救过程及护理体会介绍如下。
1病例资料
患者女,53岁,因左侧乳腺癌术后1个月要求化疗而入院。入院后拟采用紫杉醇+顺铂化疗的方案。化疗前一晚及次日晨予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0mg分别肌肉注射行化疗前预处理。首先用5%GS250ml+西米替丁400mg静滴,盐酸苯海拉明注射液20mg肌肉注射紫杉醇前半小时,滴完后更换聚乙烯输液管静滴0.9%NS100ml+紫杉醇30mg(30mg/支),在输入紫杉醇稀释液约1min后病人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血压下降(90/60mmHg)。立即予停药、吸氧,遵医嘱予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0.5mg皮下注射,地塞米松10mg静脉注射,1min后症状基本缓解(将剩余药物送往药剂科检查,确定为药物过敏反应)。并予持续心电监护及吸氧治疗,予能量静滴并维持输液,病人未发生并发症。次日改用环磷酰胺+表柔比星方案化疗,过程顺利,无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
2抢救及护理
病情观察及处理:用药前应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备好急救用物、药物,进行心电监护。注药开始30min应在床边守护,15min记录1次血压、心率、呼吸,严格控制滴速(一般匀速滴注3h)。如患者出现心悸、头晕、胸前区不适等早期反应立即报告医生,给予氧气吸入、缓输或停药;如严重过敏反应者必须停药(下次不宜再次应用紫杉醇治疗),并按医嘱给予非那根、地塞米松等药物治疗,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观察病人的神志、脉搏、血压、呼吸、唇周及颜面等,主动与病人进行交流,询问病人主诉,及时做好记录。
3体会
3.1紫杉醇严重过敏反应在临床上不多见,一旦发生,如抢救不及时,将严重危及病人的生命。在此次过敏反应中由于医护人员早期判断的同时具备了熟练的操作技术,抢救措施得力、迅速、及时,在做好抢救时注重心理护理,使患者消除焦虑、恐惧情绪,积极配合抢救治疗和护理。经抢救与精心的护理,患者紫杉醇过敏反应迅速得到控制,无并发症出现。
3.2为了减轻紫杉醇的过敏反应,应给予预防性用药。即在给予紫杉醇治疗前一晚和次日晨用地塞米松注射液10mg分别肌肉注射,给药前30min给予苯海拉明注射液20mg肌肉注射,西米替丁400mg入液静脉滴注;给药时需用聚乙烯输液管,应用特制的胶管及0.22μm的微孔膜滤过;先抽取一定量的0.9%NS溶解1支紫杉醇(浓度应与病人所需总量的紫杉醇溶解于0.9%NS500ml中相同),然后将此稀释液用于病人身上,如病人无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适,再将余下的紫杉醇加入余下的0.9%NS中接着输入。这样,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又可以观察病人的用药反应,特别对紫杉醇过敏的患者,也可早期发现,而且浪费的紫杉醇只有1支,大大减少了病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