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烟草公司弥渡县分公司云南大理州675600
摘要:基层烟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本文以分析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基础,进一步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提出基层烟草企业纠正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对策措施。
关键词: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反腐败;措施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在烟草企业正风反腐的新常态下,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了很好的遏制,但原则问题决不能放松,必须防止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过去的“水面”潜到“水下”。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防范于未然,“苍蝇式”的腐败也必须加以重视,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干部作风全面好转、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基层烟草企业可能会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探讨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如此,与其等问题出现后再找原因、做反思,不如早早分析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往忽略的问题,防范于未然,将问题扼杀在萌芽。这里结合当前基层烟草企业工作生活实际,分析可能会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四种形式比较突出。
(一)手段翻新,“三公”消费问题可能更加隐蔽。
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饭店、酒店转移到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从“地面”到了“地下”,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报销,部分烟站可能存在违反“零招待”的有关规定。在公车使用方面,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仍会零星存在。
(二)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作风腐化。
个别干部在职务变动、部门调动、职务晋升等人事工作上凭感情、凭关系,甚至收要好处,不能秉公办事;某些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少数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民主、作风腐化,成天沉迷于打牌赌博。
(三)假公济私,为小集体谋私利,私设“小金库”。
行业对“小金库”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小金库”问题涉及面广、来源多种多样、手段较为隐蔽、“使用”方便的特点,决定了治理不能“时松时紧”,必须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四)庸懒散浮拖,服务意识差。
作为垄断行业,有的基层干部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主仆关系颠倒,服务意识淡薄,职业素养差,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面对烟农朋友、零售客户,服务态度恶劣,服务质量不高,办事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
二、基层烟草企业产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基层烟草企业之所以会存在上述这些现象和倾向,自然是因为有适宜其生长的“土壤”,值得引起高度警惕和深刻反思。
(一)自律意识淡薄。
在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之中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一些基层党员政治素养不够,又不善于学习,没有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动摇,信仰缺失;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局限在为小团体谋利益甚至一己私利之中,不能从群众观点出发,为人民利益考虑较少,群众意识淡薄;在日常工作中,认为不需要或者没有必要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认为自己代表党、代表烟草企业的形象,放松对自己的约束,法纪观念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或心存侥幸,有“山高皇帝远”的错误心理认识。
(二)监督机制不完善。
之前认为一线干部、基层干部权力小,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针对这一群体的纪律作风制度机制建设还较滞后,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比如上级对基层的监督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大多数还停留在走访、听汇报的阶段;同级的监督流于形式,不愿得罪同事,有思想顾虑,出现只看“自查报告”的现象。有的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或是定了制度但执行不力。出现前文所说的“翻新”手段、“变通”办法,绕开监管。最后造成一些基层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追责困难,基层干部违纪违规情况便屡见不鲜。
(三)处罚力度不够。
对违纪违规的基层干部进行惩处时,通常认为错误不重、性质不恶、影响不大,大多批评教育、做做检讨,系统通报。违纪成本较低,难以达到警示震慑的作用,难免会有一些基层干部不以为然、屡错屡犯。
三、纠正基层烟草企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办法
(一)着眼防范,加强教育。
1、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指引着一个人的行动,有了思想自觉,才会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入手,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内在动力,保持良好作风,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加强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工作,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勤于约谈提醒和诫勉谈话,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基层干部抵御和纠正不正之风的能力。
3、狠抓法纪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是所有党员干部不能触犯的红线,加强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牢固的思想防线,充分认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自觉用党纪国法来约束和规范好自己的行为,提升基层干部知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完善制度,创新体制。
1、建立长效机制。纠正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除了要有雷霆的手段、严惩不贷的决心,还需要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必须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监督检查不能“一阵风”,在认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基础上,要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个别访谈等手段,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的问题并不是“小问题”,必须抓早抓小,基层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必须及时消除。
深刻领会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涵及其要求,做到“五个强化”,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两个报告”、“两个述廉”、“两个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倒查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
要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滋长基层单位不正之风,或者有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却不制止、不查处报告,甚至故意掩盖、包庇袒护的行为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还需追究纪检组(纪委)监督不到位的责任。同时,要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实现失责必问的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
2、织牢制度笼子。基层单位的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容易滋生不正之风,需要加以重视,认真梳理风险点,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明确工作流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让权力住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
加大对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方案,杜绝廉政考核上的形式主义。要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年终考核和平时检查同样重要,重视定性考核的同时也要注意定量考核,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均需引起重视。通过综合运用听取现场汇报、书面述职、民主测评会议、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核实、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构建出客观的、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同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将“两个责任”的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抓好制度落实。执行力是保障法规制度切实落实的重要部分,否则再好的法规制度,若是执行不力,甚至不去执行,也就等同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因此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运行监管机制,对“执行”这一重要环节进行保障,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部门,严格责任追究,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对那些不按章办事,不严肃对待,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必须追查有关领导的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大惩处力度。
强化惩处是纠正不正之风,做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查处,确保问题纠正到位,始终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
对于基层来说,不能因为是小官、小案、小事就草草了事、不与追究,基层产生的问题,虽然大多干部职级小、违规事件小、违规金额小,但是这些行为的性质并不“小”,影响也不“小”,必须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要让基层和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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