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摘要: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目前社会保有量超过1亿辆,而且呈不断上升态势。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火灾时有发生,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笔者结合日常工作,浅谈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几点思考。
一、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分析
(一)缺少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当前电动车的各项标准制定明显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导致电动车在生产规模、加工流程、组装方式、配件选材等方面留下安全隐患。
(二)车辆品牌、质量参差不齐。目前,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如雨后春笋涌现,众多企业为降低成本购置零散配件随意组装、为迎合消费潮流随意改装,导致车辆质量存在缺陷。
(三)舆论宣传、安全意识不足。现实中各行业职能部门在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造及火灾后如何自救逃生等宣传上存在不足,未让广大居民群众,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人员未充分重视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预防。
(四)部门联动、市场监管度不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部门、交通警察等职能部门在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使用领域的联动执法、源头把控、问题疏导上的方法还过于单一。
二、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预防建议
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自燃等原因导致发生火情的频率越来越高,如何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出台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国家、行业标准或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补充电动车的相应配套制度,完善标准、提高品质让各生产企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生产源头杜绝先于隐患。例如,加快出台实施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提请本级政府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同时地方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作为,提请政府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管理责任人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例如,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现状和长远规划的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例如,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要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工商管理部门要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多部门联动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治理责任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将电动自行车的火灾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当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方便,但是在停放位置、充电保障、日常管理等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结合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等民心工程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区域建设问题一并统筹考虑,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要积极将电动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纳入建设当中并配备相的消防器材。积极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加强停放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治理活动落实长效机制。通过建立电动自行车示范点,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如社区建设电动车库(棚)充电设施的场所,一时难以建成的设置临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巡查维护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要通过地方政府组织城管、交警、派出所、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理,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行为,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综合治理共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例如,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政府要通过互联网、多媒体、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知识。要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将有关消防安全提示写入《使用说明书》,指导销售企业对电动自行车用户进行使用前的简易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置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能力。同时,要充分利用消防宣传大使、志愿者、微型消防站队员、“快递哥”消防公益使者随时随地深入住宅和公共建筑小区楼宇、社区、村委会张贴和发放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同时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消防手册编辑委员会.中国消防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1]董友海.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的体会[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4(03):1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