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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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乔亚朋

青岛平建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山东青岛266700

摘要:当前,在地质勘查的管理中,存在着多头管理、机制不活等一些问题,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需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对地质勘查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而促进我国地质勘查工作能够稳定发展。

关键词:地质勘查;管理体制;改革

一、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的现状

1、从结构调整与运行机制方面来看。地质勘查单位通过主、辅业与企、事业的混合运转转变为了主、辅业分离与企、事业分离的运转模式,其调整的力度会有所不同,地区与单位发展不够平衡,而且专业结构也不够平衡,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为主,然后以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为次,而资本密集型的运作正在起步中。

2、从地质勘查的管理现状来看。由我国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正在逐渐实现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统一管理的模式。而社会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主要是通过投资人进行管理,缺少相应的管理标准与规范,又因为投资人存在短期谋利的心理,其管理效果较差,项目管理仍需探索改进。

3、从地质勘查单位的管理现状来看。首先是多头管理。地质勘查单位分属为省地质矿产局、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等,我国的国土资源厅不会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主要是依靠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单位人事和财务都是由各局进行管理。其次是分散管理。地质勘查单位为了提升经济来源,就会不断地拓展经营业务,并没有实现地质勘查技术水平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有就是活力不够。地质勘查单位使用的是事企混合运行的机制,其会受到体制的影响,而难以有效创新,不具备考核机制与激励机制,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不能都到有效提高,又因为人力资源的结构不够完善,地质勘查单位就存在缺乏活力的现象。最后是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处境比较艰难,主要是表现在了人才短缺、发展乏力、投入不足这些方面。

二、地质勘查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体制存在问题。首先是商业性勘察与公益性勘察混合运行,导致地质勘查的项目权属不够清晰。其次是地质勘查单位使用的事业管理体制,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与探矿权的相脱离,严重影响到了地质勘查单位的工作开展。还有就是根据矿种进行组队,根据部门进行管理,形成了比较严密的控制,阻断了地质勘查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从而对地方政府的支持造成影响,也导致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结构调整不具备良好的环境。最后是根据行政区对地质勘查队伍进行配置,导致地质勘查的生产能力和地质环境的条件相脱节,长期处于效益较差的现象,造成资金浪费。

2、探矿权的运行机制没有较高的运行效率。就探矿权而言,这是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工作的前提与核心,但其运行机制并没有较高的运行效率,主要是表现在:首先是探矿权的一级出让有争议。根据谁先登记谁获取探矿权的方法,就会导致探矿权设置存在腐败的想象。通过招标的形式出让探矿权,地勘单位会反对,大多数的地质勘查单位都不具备良好的经济状况,没有实力和社会资本进行竞争。而且这种方式与地质科学竞争不符,在未探明地下矿产资源前就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出让,是为了使地方财政可以获取更多的收入;还有就是探矿权的二级市场没有快速的发展,探矿权的流转效率较低,而且交易量较小。

3、商业性的地质勘查的市场较为混乱。随着市场的不断混乱,商业性的地质勘查项目数量在增加,而且投资主体也更加多元化,以至于一些非法勘察、污染环境等行为不断增多。

三、地质勘查机制的改革

1、构建中央、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动机制。中央负责对我国的地质勘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并负责其相关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组织开展我国矿产资源的规划以及地质勘查的规划,实施战略性的矿产资源勘查专项。省级政府需要根据我国地质勘查的规划,进行区域勘察规划的制定。地方政府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维护监督地质勘查的秩序,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勘察环境,保障矿业权人的权益。矿产勘查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划、法规,申请探矿权,实施矿产资源的勘察与开发。

2、构建公益性地质勘查和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衔接机制与监督制约机制。首先,需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使二者进行有效衔接。需要通过中央及地方政府设立地质勘查的基金,以开展公益性的地质勘查,在风险降低后,使用市场竞争的方式,引进企业进行商业性的地质勘查。其次,需要避免公益性的地址成果存在不公的问题,需要减少公益性的地质成果发生属性转化,而给项目承担单位造成利益冲动,对承担单位进行明确奖励。还需要构建监管惩处机制,要对泄露公益性的地质成果的单位进行严惩,要限制或取消其申请公益性地质项目的资格。最后,要以探矿权作为纽带和核心,对公益性的探矿权进行出让,确保公益性的勘察成果得到公用。需要加强对商业性探矿权的出让与取得的监管,禁止出现倒卖探矿权的现象,从而避免地质勘查出现混乱。

3、构建地质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需要充分发挥出中央、政府以及企业的积极性,构建地质勘查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提升财政对于矿产勘查的投入、支持力度,重视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的作用的发挥。需要从政府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税等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地质勘查基金的构建。将地质勘查的基金用于公益性的地质调查,以及存在较大风险的勘查项目。对于由地质勘查的基金进行出资查明的矿产资源,需要通过市场方式进行探矿权的出让,所得收益要用于地质勘查的专项基金,以确保地质勘查的专项资金得到良性循环。地质勘查基金需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开放运作。

4、完善地质勘查和矿业开相结合的机制。首先需要坚持勘察开发一体化的道路,需要通过市场主体,完成地质勘查投入到矿业开发的转入,不仅可以确保地质勘查的资金投入,保证地质勘查市场的持续发展,而且可以实现勘查风险与开发利益的一起承担,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而且有助于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和发展;还有就是在不能实现勘查与开发一体化的情况下,使用开发反哺勘查的策略,在矿产资源的有产开发的中央与政府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进行地质勘查投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地质勘查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较多的突出问题,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所以,对其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就是当前的重要工作。而本文就是对地质勘查管理体制的改革进行分析研究,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构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探讨——以辽宁为例[J].周国平.地方财政研究.2010(04).

[2]关于我国矿产勘查运行体制的若干思考[A].付英.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座谈会文集[C].2011.

[3]浅谈地质勘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欧阳荣京.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1).

作者简介

乔亚朋(1983-01-26),男,汉族,籍贯:山东省平度市,当前职务:经理,当前职称:经理,学历:大本,研究方向:岩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