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筑劳务分包的结算与支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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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筑劳务分包的结算与支付

王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庆阳7457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国家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我国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用工制度作为建筑业劳务用工的基础,在建立合理规范的劳动用工模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劳务用工模式决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结构与数量是否与其他投入资源相匹配,使各种投入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促进建筑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生产效率。

关键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结算与支付

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是建筑生产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产值规模呈现日益扩张态势,建筑业对劳务作业人员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建筑业技术含量少、就业门槛低,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作业条件差,以及建筑生产流动性大,该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稳定性差、专业化水平不高。建立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对于优化劳动要素的配置、构筑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提高工程安全质量水平,以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进建筑劳务经济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劳务分包的必要性

计划经济年代的建筑劳务,基本上是施工企业的自有工人,即固定职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的不断改革和开放,建筑业产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莫过于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的“两层分离”,“两层分离”使得大量的施工劳务从建筑施工企业里剥离出来。与此相应的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使得农业生产力得到巨大的释放,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进了城市的建筑施工行业,两股力量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建筑劳务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筑劳务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劳务市场独有的特色,目前建筑施工劳务市场还没有得到彻底地、有效地管理和规范,与建筑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主要集中于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劳务权益保护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鉴于此,无论是国家还是施工企业,都希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劳务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使劳务市场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2建筑劳务分包中存在的问题

2.1市场监管机制缺乏

由于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时间较短,业内各方认识不到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忽视了对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各地有形建筑市场服务范围仅涵盖建设工程承发包,对劳务分包监管服务比较缺失。加之,国家对劳务作业分包仅停留在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管理层面,如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令)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2.2劳务企业发展空间狭窄,生存难度大

现阶段大多数劳务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施工作业水平,与零散的劳务队伍相差无几,加之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行成本,从收益、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工程承包人普遍愿意使用零散的劳务作业队伍。这种“包工头”和劳务分包企业并存的状况,也加剧了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处于强势地位的工程承包人,往往设法拖欠、克扣或拒付劳务分包价款,有的则以质保金名义长期扣留分包价款。工商、税务收费征税不规范问题也多有存在。具体体现在劳务企业申办或年检过程中,工商部门搭车收费、强行收费,以及中介机构收费过高或只收费不服务。

3提升劳务分包结算与支付

3.1掌握政策内涵,做到依法用工

建市[2005]131号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规定: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承包企业应当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政策规定,用工企业必须择优选用具备相应法定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否则在用工纠纷面前得不到法律保护,潜在巨大用工风险;同时应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的主体虽然是劳务作业发包人和承包人,但发包人却要对承包人内部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承包人对其工人工资的结算与支付,发包人有责任做到监管和控制。在劳务纠纷面前,农民工属弱势群体,很多方面往往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用工企业只有掌握法律,做到依法用工,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风险。

3.2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

目前,国家正在抓紧制订农民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法。一旦颁布实施,建设、劳动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特别是实施了劳保统筹管理的省、市,可建立劳保基金转移拨付养老医疗保险账户的制度机制,将企业的劳保基金直接拨往农民工社会保障账户,既可防止劳保基金的挪用流失,又可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缴存效率。同时,应重视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工会组织在促进解决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调查中发现,目前,许多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整个行业工会组织的作用也很薄弱。3.3严格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纠纷

施工企业应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内容,杜绝未签合同先进场现象。合同中详细约定劳务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进度、质量、安全、价款及支付等内容,以防出现因合同漏洞而引发纠纷。同时应严格依据合同对劳务队进行有效地组织、管理、协调、控制。“建市【2005】131号”文要要求“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进行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劳务用工市场的主要纠纷和矛盾所在,处理不当甚至会引发群体、恶性事件,因此,合同特别要约定劳务发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支付工人工资的保障规定及违约责任,避免出现工资支付纠纷。

3.4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

劳务企业是吸纳农民工转移就业的重要载体,对“促就业、保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变劳务分包企业不稳、不力状况,迫切需要政府、协会和总承包企业等从不同层面予以指导和扶持。建议:第一,依托建筑业协会设立建筑劳务分会,在搭建劳务企业沟通交流平台的同时,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劳务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切实帮助劳务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第二,将施工项目劳务分包情况与鲁班奖申报、优质工程评选工作挂钩,对参与优质工程建设的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表彰;还可以开展劳务用工规范化工地及劳务企业评选活动,对获奖工地和企业进行宣传奖励,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劳务用工行为规范。

综上所述,结合我国建筑劳务市场的现状,总结出了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对症下药,提出了培育发展我国建筑劳务市场的政策性建议,包括提倡全面规范建筑劳务分包活动、大力扶持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以及完善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以期能为建筑劳务市场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阴宏敏,郭丽芳.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对建筑业生产效率的影响[J].建筑经济,2014,09:18-22.

[2]任伟.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培育和发展研究[J].建筑经济,2010,0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