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2013年5月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提出推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广州市规划部门委托第三方审查单位做限时办理,对广州市域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结合现状审查情况和技术审查未来发展方向提出相关优化创新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流程。
关键词: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第三方审查单位;限时;规划方案审查
1背景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以外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提出“推动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广州市人民政府就落实技术审查事项印发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事项目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为贯彻执行该目录于2015年1月29日印发了“广州市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审查事项目录》的通知”(穗规办[2015]18号),将市政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并入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
2国内其他城市关于技术审查的情况
2009年,《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重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北京市规划委通过委托第三方评审工作制度,将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引入政府,发挥了社会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了政府的决策水平。
2008年,重庆住建委开始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进行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充分利用设计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对初步设计进行严格把关,促进工程造价、优化技术设计方案、保障工程质量、督促建设单位强化设计管理意识、促进管理体系的改进和优化。
2011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浙江省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由其委托的代审机构进行审查。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审查办法,出台正式的审查文件,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
2013年7月,公安部消防局推广广东、上海等试点地区经验,在全国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技术审查检测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目前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地解放了消防警力,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群众,促进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赢得了政府、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3广州市市政工程技术审查现状
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提出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开始,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交研院”)作为广州市国规委的下属事业单位,承接了广州市域属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事权范围内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其中主干道和次干道不含南沙、原萝岗、增城、从化)、交通枢纽站场、26米及以上宽度道路和轨道工程的管线综合、综合管廊、城市长输管线、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线路以及河涌水系等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
从2014年至今,交研院已办理完成超1000件的市政工程技术审查案件,有力地支持了市国规委向各区局的事权下放工作。经统计,非市中心范围的城区建设力度极大,例如南沙开发区一年有200多件审查案件,番禺区150多件。分析情况表明,超半数的道路方案存在横断面方案的问题,如慢行系统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有三成以上的方案交叉口渠化方案不合理,公交站未设置于交叉口出口道或距缘石转弯半径终点不满足规范要求等;而管线工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各专业管线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与现状构筑物冲突等。
交研院通过广州市城乡规划空间资源平台(GIS系统)及Ioffice办公系统建立起与规划部门的协作关系,可通过GIS平台进行市政方案的“三规合一”、市重点项目、蓝线紫等五线图核查,通过Ioffice办公系统查询相关案件历史报批情况,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案件。通过规划部门的协作平台,协助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项目的现状、规划核查,形成系统的规划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4技术审查存在问题
缺少专门针对审查的数据库平台,案件数量统计、方案常见问题等数据信息仍靠个人完成,效率低、统计数量存在较大偏差,各区域、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案件进行分类和比较实施难度大,同时送审的设计单位数量较多,相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经常出现类似问题,因案件数量较大,不能及时地针对不同设计单位进行相应的分析,以减少下次送审方案的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减少方案完善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缺少规范合理的审查指引文件,未能针对审查方案出现的常见性问题、特殊性问题做出规范具体的操作指引,也不利于规划部门、建设单位知晓方案的审查标准。
规划审批、审查与报建单位三方信息不对称,广州正处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阶段,设计单位夜以继日地设计、修改方案,但报入规划部门审批的案件问题却层出不穷,不可避免的出现退案、修改方案的现象,同时也给规划审批、审查人员增加了难度,如何协调好三方工作,是优化审批、审查程序的重中之重。
5技术审查的未来与发展
构建统一、大数据、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技术审查”平台,聘请专业团队构建一个市政工程技术审查数据库平台,进行道路案件和管线案件的区域、项目类别、工程等级、常见问题的统计和比较,提升方案设计水平,减少报建次数,加快审批建设。
应结合审查现状情况和现有经验,基于行业管理角度,制定相关的审查总体指导性文件,编制相应的审查技术要点,提高审批、审查人员的工作效率,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更有利的方案修改行业技术文件。
应引入多方对市政技术审查建设的重视力度,可通过加强与其他城市的审查组人员沟通,找出共同存的问题和汲取更有效的审查技术,或者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多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优化审查技巧和审查方案,提高审查效率,实现设计方案审查零问题、审批一次性通过的终极目标。
对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更快更及时的响应,例如2017年8月广东省住建厅发布的《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着力推动步行与自行车道交通系统先行示范建设,目前的技术审查文件已能及时的将慢行系统要求落实到审查意见和结论中,但对于该慢行系统的实施意见应进行更深入的学习研究,。在后期的工作中,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审查文件个别审查点的优化,认真解读相关政策条文要求,深入研究某些政策的关键词语,结合现状、规划发展情况,对市政方案提出阶段性优化提升意见。
6结语
规划审查制度是针对建设单位进行规划报批的服务创新,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市政行业的建设发展,是规划审批制度完善的重要节点。通过调查,全国范围内已有较多城市、不同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相分离的制度,都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本文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工程技术审查的现状情况,做出有力的数据支撑,通过现有问题的分析,提出了技术审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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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宋秋璐(1991年9月-),女,广西,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