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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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研究

王秀敏

王秀敏(邢台学院)

摘要:我国有为数众多的小企业,税法对这些企业的会计实务工作有很大影响,表现在一是对会计岗位设置有影响,不少企业如果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二是对会计政策选择有影响;三是对小企业会计上所得税费用的处理有影响。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实务存在深刻影响的原因主要是小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标与大企业不同。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的目标

0引言

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这些企业大多是独资或合伙制的形式,投资人就是经营者,所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正因如此,小企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以及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基于会计准则的规定,而是受税法的影响。小企业会计工作在实务操作中受税法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实务的影响

1.1税法对会计岗位设置的影响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很多企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是源于税法。小企业很多是家族式企业,并不需要专职会计,而由家族内人员兼任就可以满足核算(记流水账)需要,但如果企业想获得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好处就必须雇佣专职会计。例如,我国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对经营规模有要求外,还要求会计核算健全。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因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可以带来很多客户以及业务上的拓展,所以很多小企业希望通过“会计核算健全”成为一般纳税人,而“会计核算健全”至少需要有一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会计,从而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岗位的设置起到重大影响。许多会计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是由于企业需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把企业的“流水账”整理成规范的会计账簿而被聘用。

1.2税法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会计实务中会遇到在会计准则允许的多种方法间进行选择的问题,例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额的方法选择。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以上两种为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以上两种为加速折旧法)等。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每种计提折旧的方法会涉及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选择、残值率的多少等。准则对使用年限并无明确规定,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时,可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小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额更多地是基于税法上的考虑。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只有“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或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企业才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法。所以从折旧方法的选择上来说,一般企业会基于税法考虑选用直线法计提,而避免采用加速折旧法,以减少年终纳税调整。另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等。如果企业高于上述年限计提折旧,企业将有纳税筹划角度的纳税损失;如果企业低于上述年限计提折旧,则必须做年终纳税调整,所以很多企业选择就以上述年限计提折旧。

1.3税法对会计上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所得税费用作为会计利润的扣除项,是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规范;而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一大税种由《企业所得税法》规范,二者之间由于立法目的不同存在差异。所得税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是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的必然结果,两者分离的程度和差异的种类、数量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我国所得税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即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小企业在会计实务中由于会计信息使用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并不很高,以及会计人员素质原因,所以对所得税费用的处理往往并不从所得税准则考虑,而是简化处理,在会计处理时尽可能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以减少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例如不计提资产减值,折旧用直线法等),从而避免了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使得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的应纳所得税。

2税法对小企业会计实务影响的原因分析

2.1从小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标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应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上市公司因为报告的使用者主要是股东、债权人,而且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所以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国有企业因为要接受国资委的监督,所以也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编制报告。但是小企业一般不引进别的投资者,所以不必向外部投资者提供会计信息;小企业也很难借到款,所以几乎没有债权人;会计信息主要是供企业管理者(一般就是投资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而管理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并不高。而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而这些部门中只有税务部门对会计信息有要求。正因为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所以小企业会计实务工作受税法影响较大。

2.2从小企业税会差异工作分析小企业的业务一般较简单,涉及不到较复杂的商誉、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等业务,会计工作主要以核算为主,一般不重视会计分析、会计预测工作,所以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一般不多,岗位设置也较简单,常常一个会计兼做好几个岗位,加上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有限,所以会计人员尽量让会计工作简单,能以较少的会计核算成本满足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的需要。最终会计人员的选择就是尽量优先考虑税法的要求,税会有差异的地方按照税法要求来处理;税会没有差异的地方才按会计准则处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2008.09.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