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有余地的“中国式”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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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余地的“中国式”制度

田成杰

这是一座天然海滨浴场。海滩上铺满细沙,厚厚的、软软的,赤脚踩上去,舒服极了。

从海边向海里游去,大约一百七八十米就到了“禁区”。所谓“禁区”,就是说,这一百七八十米之内的海底是平缓的、安全的,水深处最多不过一米七八;而在一百七八十米之外,海底就像山崖一样,突兀的、笔直的。齐刷刷地深入下去,深不见底,深不可测。此处水温骤然下降十几度,且有鲨鱼出没,十分危险可怕。据说,每年盛夏时节,这里都要发生多起游人溺亡事故。

后来,海滨浴场为安全考虑,在大约一百米处的海面上拉起一道“红线”,告诫游泳者“到此为止”,不要再向前游了,否则就有生命危险。为什么不把“红线”划在一百七八十米处,而定在一百米处呢?管理者说,这样做是为了留有余地,保险系数大一些,万一有人越过“红线”,还有七八十米的“地带”是安全的,不至于一过“红线”就会发生什么事故。如果出现什么险情,抢救也来得及。可见,管理者的用心是良苦的。然而,令人不解而又难以想象的是,“红线”标出后,仍有一些胆大妄为者不听招呼,独闯“红线”,铤而走险。有人还满不在乎地说:“怕什么,从这红线过去还有几十米才到危险区呢。”

后来又有人提出,干脆把“红线”移至一百七八十米处,一点“安全余地”都不留,过线即是“鬼门关”。如此“警戒”,果然奏效。从此,再也无人敢冒生命危险越过“红线”了。

中国人喜欢做事留余地,制度建设更是如此。中国人骨子里是蔑视制度的。一方面“刑不上大夫”,违反制度是权力和“后台”、“背景”的象征;另一方面,“制度是狗”,人们只对于自己想拒绝的人才讲“制度”,这时候制度就成了敷衍搪塞、索贿受贿或打击异己的工具。为了满足这两方面的“猫腻”,制度当然不能制订地过于严格,否则制度的制定者——官僚们——就失去了操控的余地。“制度是用来被违反的”,这句看似矛盾的话在中国还真是真理。这样的制度当然难以产生积极作用——相反,它只能制造不公和腐败。长久以往,它影响的也不仅仅是制度本身,而是整个社会的行为规则和文化观念,以至于“下不为例”、“特事特办”、“原则上”一类的屁话到成了真正的“制度”。由此来看,中国之所以形成目前的“中国式”制度文化,其实是不难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