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彬
提要|根据目前学科划分的依据以及社会上所存在和需求的书法人才,我们可以大致化为艺术型书法人才、学者型书法人才、文人型书法人才、师范型书法人才、应用型书法人才以及综合型书法人才等六种类型。但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也存在诸多困惑,主要表现在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与当前大学书法教育很难对应,社会对“非书法家”身份的认可也难以接受,书法人才的分类教育与书法家的培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关键词|书法人才书法教育人才类型
中图分类号|J292.1
作者信息|向彬,男,1972年生,教授,博士后,聊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兼书法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书法教育与书法史论研究,252000。
一、书法教育与书法人才类型
就中国古代而言,书法教育自从学校教育的产生就一直在中央官学、地方官学和小学中存在。古代书法教育的学校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其一为“书学”这样专门的书法学校;其二为具有书法教学要求的其他学校。“书学”以外的其他学校中,书法教育最为广泛的是古代的小学教育这个阶段,而在成人的学校教育中,只有类似与“鸿都门学”、“弘文馆”等之类的专科学校或贵族学校才有具体的规定,而其他学校对于书法教育的规定相对而言是比较宽松的,因为书写技能教育的基本内容在小学阶段就已经完成,而成人的学校教育主要学习经世治国的“大艺”。尽管如此,我们还要明白这样的情况,处于“写本”时代的古代中国,尤其是以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以来,只要是读书人想经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写好毛笔字是一项最基本的要求,不管学校对书法教育的要求如何,读书人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书写水平。此外,古代书法世家的家庭教育和书法学习者的自我教育都是古代书法教育的方式,而且古代的书法家大多是通过这些教育方式而成才的。整体而言,书法是古代读书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古代的读书人并一定都能成为书法家,但古代的书法家一定都是读书人。
古代书法家的这种人才模式和受教育的情况对于我们今天书法专业人才的定位而言有不少启示。随着艺术学上升为学科门类,书法学已经成为美术学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而根据目前的书法教育状况,我们可以将具有书法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高等院校大致分为三类:其一为艺术院校,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等;其二为综合性大学,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暨南大学等等;其三为师范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等。这些学校中的书法专业由于所依附的大学性质不同,大学中所具有的教学资源和办学理念不同,书法专业的定位、书法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书法教学的方法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到大差异,因此,不同高校在设置书法专业时,在培养目标方面是有人才定位的。而根据目前社会上所存在和需求的书法人才,我们可以大致化为以下六种人才类型:其一为“艺术型书法人才”;其二为“学者型书法人才”;其三为“文人型书法人才”;其四为“师范型书法人才”;其五为“应用型书法人才”;其六“综合型书法人才”。针对这些书法人才类型,不同院校应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确定培养目标和设置教学计划,构建出合理的课程模块,以便更为有效地培养书法人才。
二、书法人才类型划分的依据
(一)艺术学科与书法的“艺术”身份
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了新的学科目录,艺术学脱离开文学门类成为13个学科门类之一,并规定在艺术学门类中下设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五个一级学科。教育部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中,“书法学”作为特设专业名列其中。学科目录的划分,就给书法确定了一个身份,属于“艺术学”门类,而不再属于以前的文学门类,这样就从官方的角度确定了书法的“艺术”身份,这应该是划分“艺术型书法人才”最为重要的依据。但是,就书法人才而言,划分出“艺术型书法人才”,不仅仅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所颁布的学科目录,而是书法本身所具有的艺术性特征。可以说,从文字的产生和书刻起,汉字就彰显出特有的形体之美,从甲骨文、金文、小篆等古文字到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今文字,随着这些字体的演变和应用,在书写或铸刻的过程中,无论怎样突出汉字的实用性,书刻所产生的线条、结体、章法、气韵等多方面的美感与汉字的实用功能如影随形。不知是人们无意发现了汉字书刻所具有的美感,还是人们在书刻过程中着意突出这些审美特征,于是乎,汉字的书写就成为了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追求这种艺术的审美表现成为了上千年来众多书刻者的艺术理想,这些人大多被后人称为书法家,他们的书迹也相应被称之为书法艺术甚至被称为法书。尤其是当代,印刷技术日新月异,人们远离了“写本时代”,掌握汉字书写的技能已经不再成为读书人的必备条件,“一手好字”已不再成为读书人的第二面目,也不是他们升学升职的敲门砖,“楷法遒美”更不是当代官员的考核条件,处于这种时代而热衷于汉字书写的人们,自然就突出了汉字书写中的艺术性,也就是汉字本身以及书写汉字的审美特征。这个擅长表现汉字书写审美价值的人群,是否都称之为书法家,我们暂且不予讨论,但从书法人才学的角度来考虑,可以称之为“艺术型书法人才”。
(二)人文素养与书法人才的类型定位
古代书法家都具有很高的人文素养,这应该是普遍认可的观点,今天是否也存在或者应当存在可誉为学者或文人的书法家呢?我们先来了解学者和文人究竟是怎样的群体。一般而言,学者有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指做学问的人或者求学的人,其二指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亦指有学问的人。《论语?宪问》有言:“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礼记?学记》亦云:“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韩愈《师说》载:“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些文献中提及的“学者”应该是指做学问或者求学的人。《庄子?刻意》中言:“语仁义忠信,恭俭推让,为修己而已矣;此平世之士,教诲之人,游居学者之所好也。”成玄英疏云:“斯乃子夏之在西河,宣尼之居洙泗,或游行而议论,或安居而讲说,盖是学人之所好。”可知,《庄子?刻意》中所言学者应指在学术有一定造诣的人。所以,《史记?伯夷列传》中云:“夫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於六艺。”《旧五代史?晋书?史匡翰传》中记载:(史匡)“尤好《春秋左氏传》,每视政之暇,延学者讲说,躬自执卷受业焉。”这些文献中提及的“学者”,亦是指有学问的人。既然做学问或者有学问的人被称为学者,在当代,做学问或者有学问的人是不少的。如果这类人还热衷于汉字的书写,并且具有很高的书写技能,其笔端流露出清秀静穆之气,这样的书迹自然也可以成为书法作品,从书法人才学的角度考虑,这个人群自然可称为“学者型书法人才”。
那文人又是怎样界定的呢?一般而言,文人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指先祖之有文德者。《书?文侯之命》中记载:“汝肇刑文武,用会绍乃辟,追孝于前文人。”这里“追孝于前文人”就是指“使追孝於前文德之人。”而《诗?大雅?江汉》中云:“釐尔圭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锡山土田。”郑玄笺云:“告其先祖诸有德美见记者。”孔颖达疏云:“汝当受之以告祭於汝先祖有文德之人。”马瑞辰通释:“文人,犹云文祖、文父、文考耳……文人亦追自称其先祖。此诗‘文人’,传、笺俱指召穆公之先人,甚确。”可知,古代“文人”的确有“指先祖之有文德者”这层意思。文人的第二层意思是指“知书能文的人,亦指擅长读、写的人。”《论衡?超奇》中所言“采掇传书以上书奏记者为文人,能精思著文连结篇章者为鸿儒。”这里的文人就是这层意思。但当代学者张修林先生在《谈文人》一文中对“文人”作如下解释:“并非写文章的人都算文人。文人是指人文方面的、有着创造性的、富含思想的文章写作者。严肃地从事哲学、文学、艺术以及一些具有人文情怀的社会科学的人,就是文人,或者说,文人是追求独立人格与独立价值,更多地描述、研究社会和人性的人。”显然,张修林先生是对文人的第二层意思做注解,这也是当代对文人的普遍理解。如果这些文人也热衷于汉字的书写,并且具有很高的书写技能,自然就可以称之为“文人型书法人才”。
(三)书法教育对师范型书法人才的需求
前文已经论及,我国古代的书法教育是比较普及的,当然主要是书写技能的教育,但也存在书法艺术的教育。尤其是当代,随着书法的高等教育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招收书法专业或书法方向本科生与研究生的高校日益增多,这些高校需要真正懂得如何从事书法教育教学的专家,这应是师范型书法人才的高端群体。随着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颁发,我国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程即将普及,这意味着要培养一大批从事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人才,这些从事不同阶段书法教育的人才都可以称之为“师范型书法人才”。这个人才群体不仅要有较好的书法技能和书法史论基础,更要懂得书法教育的规律,能够利用教育学、心理学的一般规律分析解决书法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真正在书法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乃至教材编写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鉴于此,对师范型书法人才的培养,除了开设书法技能和书法史论等相关课程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书法教学法等课程的开设必不可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是让师范型人才掌握教育教学中的一般原理和规律,现代教育技术要求他们掌握现代教学中的教学手段和工具,而书法教学法是要他们真正掌握书法教学的方法和手段。书法教学法是师范型书法人才最为核心的能力,我国古代虽然在书法教学方面留下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但随着当代教育教学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的深入,让师范型书法人才如何掌握行之有效的书法教学法,把握书法教学中循序渐进的成材规律,从书法的笔法和形式等方面探索出更为捷便的教学窍门,缩短书法技能学习的周期,得出较为科学的书法教学方法,是师范型书法人才有别于其他书法人才的根本。
(四)书法的综合应用需要应用型、综合型书法人才
书法在当代社会的应用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我国古代的书法虽然在日常生活的应用中普遍存在,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如何让书法满足当前的文化艺术和日常生活等方面的需求,这期待培养出应用型、综合型书法人才这些人才的主要作用是推进书法的应用。例如书法艺术如何在现代设计中得以应用,以便书法在日常家居设计和城市公共艺术设计中占据一定的分量,这需要既懂书法艺术有懂设计艺术的综合型书法人才。再如书法市场和书法经纪方面,也需要既懂书法艺术,至少有很高的书法艺术鉴赏水平,又懂得当前的市场规律的书法人才,才能真正推动书法市场步入正轨,规范书法市场,让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书法作品得到应有的市场认可。因此,对于这类人才的培养,除需要开设书法技能、书法史论课程外,要加大书法的应用型课程,如现代设计、公共艺术、书画市场、书画经纪、公共艺术管理乃至城市文化规划与管理等诸如此类的课程都需要应用型、综合型书法人才去学习。
由此可见,艺术型书法人才重在书法艺术的创作,学者型、文人型书法人才重在书法文化的传承,师范型书法人才重在书法的教育教学,应用型、综合型书法人才重在书法的应用和市场推广,这几类人才对书法的发展都会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书法人才类型划分的忧虑
提到书法人才,首先让人想到是会写字而且写得很好的人群,甚至让人想到书法家,但是就书法的创作、传承、教育、推广等方方面面而言,需要多方面的人才,这些人才都可以统称为书法人才,但这些人才不会都是书法家。因此,对当代书法人才进行分类,给从事不同书法行业的人群给予相应的身份定位,是有一定意义的。然而,在思考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时,也同时产生了诸多忧虑。
忧虑之一:书法人才类型与书法专业所在的大学类型能否相对应?
前文提及,目前我国招收书法专业本科或者研究生的高校有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以及师范院校,不同高校会根据各自的办学优势给书法专业及人才培养目标给予定位。那是不是艺术院校就重点培养“艺术型书法人才”、综合型大学着力培养学者型或文人型书法人才、师范院校就主要培养师范型书法人才呢?从目前高校资源配置来看,这种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有一定道理的。问题是,师范院校虽然有培养师范型书法人才的优势,但目前不少师范院校设置的书法专业没有给人才培养目标定准方向,以至于不少毕业于师范院校的书法专业生很难成为合格的书法教师,这是其一;其二,几乎所有设置书法专业的高校都希望培养“艺术型书法人才”,似乎这是在培养将来的书法家,学校是这样,学生更是如此;其三,学者型或文人型书法人才似乎不是通过书法专业的高等教育产生的,而是学者或文人通过书法的自我教育最终成为学者型或者文人型书法人才,而这些擅长书法的学者或者文人,往往最终是真正的书法家,于是乎,“书法家不是通过高校教育培养出来的”,或者说“高等教育培养不出书法家”,这样的说法成为了“真理”。这不知是对当代高等教育的讥讽还是对“书法家不需要教育”的肯定?
忧虑之二:书法人才能否接受“非书法家”身份?
目前似乎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从事书法行业的人都喜欢自己被称为书法家。于是从事书法教育的人,无论是高校的书法专业教师,还是从事书法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或是从事中小学书法或者写字课的教师,都希望自己被称为书法家,不管自己的书法技能、书法素养是否真正达到了书法家的水平。如果是“艺术型书法人才”,这些人在书法技能方面有很高的水平,更希望被称为书法家或者以书法家自居,不管自己在书写作品时是否经常出现草法错误、篆法错误,也不管自己的书法作品是否只会抄抄他人的诗文,更不管自己是否知道应用文体的书写格式,反正能把字写好,具有很好的展厅效应或者视觉冲击力就行,如果有人把“艺术型书法人才”排除在书法家之外,这是绝对行不通的。当然也有部分学者,不甘于学者的寂寞,不管自己的书法技能有否达到了书法家的标准,凭借自己在学术界或文化界的影响和威望也希望被人称为书法家,或者被称为学者书家或者文人书家。还有部分地方书协领导,因为爱好书法且曾经是地方领导,更希望自己被称为书法家,自己也因为身居书协领导岗位而得意。甚至还有部分经营书法市场的画廊老板,虽然写不好字,但也希望被人称为书法行家,更希望被称为书法家。鉴于种种现象,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本来是给从事书法不同行业的人才给予相对合理的身份定位,即便被称为书法人才,也没有被称为“书法家”让人更为激动,这些人才不是很情愿被划分为“非书法家”。于是,谁来给书法家验明身份?谁愿意承认自己是“非书家”?同样成为了书法人才类型划分的忧虑之一。
忧虑之三:书法人才类型的划分是否阻碍了书法家的培养?
目前的高等教育界,提倡通识教育,力求培养通才,这是值得深思的。学术界给书法家的定位也是这样,把那些具有精湛书法技能且具有很高人文素养的学者和文化人称为书法家,从这个层面来理解,要培养出书法家真不是短短的四年本科教育所能完成的,也不是三年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再加三年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所能完成的,书法家的形成要经过一个很长时期的书法技能训练和人文素养提高的过程,只有对书法艺术的理解到了一定的高度,在书法技能的表现方面到了精湛的地步,才步入了书法家的行列。所以,高等院校的本科培养目标或者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新时代的书法家,是一个很好的愿望,但学生毕业时难以实现这个培养目标。因此,高等院校指定培养目标时,要根据各自的办学优势做好相应的人才定位,或者培养师范型人才,或者培养应用型人才,或者培养艺术型仁人才,让这些人才对书法艺术和自身发展都有一个很好定位,将来就会有相当部分人成为真正的书法家。
*本文为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当代书法人才的类型与教育——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启示》(10BWYJ02)阶段性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