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明
青岛成达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岛26600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对于企业的补助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补助形式的多样化决定着会计核算方法的复杂化。本文就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进行了探讨,同时对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涉税处理
政府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进行产品更新换代,通常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作为支持,那么企业对于取得的政府补助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涉税问题怎样进行处理是企业面临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其最大特点是企业从政府部门直接取得资产,并且不需要偿还,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那么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款时,应不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如果需要交什么时候缴纳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又有何不同等问题,很多企业对此理解的不是很透彻,在实际发生政府补助业务时税务处理不正确,造成延迟纳税或者不纳税的严重后果,尤其政府补助涉及的数额都比较大,因此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一、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核算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政府给予企业用来构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的补助。当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不能直接计为当期损益。企业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计量,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企业将政府的补助资金用于构建长期资产时,相关资产的构建与企业正常的资金构建的处理方法是相同的。当相关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在资产使用寿命范围之内进行平均分配,将递延收益平均分配转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被处置,企业应将没有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直接转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核算方法
除了与资产相联系的政府补助之外,其他的都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以“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资产”为政策条件。企业必须按照应收金额计入“营业外补助”,当企业不能确定收到政府补助的金额为多少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3、与资产和收益都相关的核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政府拨出的综合性项目补助是一半与资产相关,另一半与收益相关。企业收到综合性项目补助时,应先区分出这两种形式,再分别采取相应的核算方法。当企业无法分辨出这两种形式时,可以直接把政府拨出的补助全部记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根据具体情况或者进展情况记入当期损益。
二、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内容及建议
1、关于财政拨款的界定
如果政府对拨款的用途没有清楚的列示,企业就需要对政府的拨款进行界定,是资本性投入还是政府补助,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处理。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利润水平以及所得税的汇算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影响。
政府部门对政府拨款用途的明确规定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够采取正确的会计方法进行核算,所以建议规范政府关于政府拨款的管理方法,在拨款时明确款项的用途,这样企业收到拨款时就可以根据政府提供的列示来采取相对应的会计方法进行核算。
2、如何对财政贴息进行分类处理
企业在收到财政贴息时应进行分类处理。如果企业的贷款对应的长期资产项目尚未交付使用,并且已将发生的相关贷款利息计入资产成本,就可以先把收到的财政贴息冲销已计入的贷款利息,接着把剩余的贴息资金按当期损益计入资产成本。[2]如果企业收到贴息时,处于企业贷款对应的长期资产建设项目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或者说财政贴息与长期资产建设无关,那么企业应将收到的财政贴息按照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方法处理。
3、如何对搬迁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政府拨给企业的搬迁补偿款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的规范。如果企业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可以采纳以下建议进行处理。当企业收到这笔资金时,应直接计为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用专业术语表达就是“专项应付款”。企业还需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损失进行分类,以便对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分类处理的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比如,由于搬迁,导致企业的某些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应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处理;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因搬迁而损失和企业安置员工产生的费用,可以直接使用“专项应付款”进行抵扣;企业搬迁完毕后,应根据余额的性质对“专项应付款”科目的余额结转。
三、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
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主要是对于企业收入在税法中的界定,可大致分为不征税收入、征税收入和税收返还。
从性质和根源上来说,不征税收入有别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在享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满足条件的政府补助可以享受不征税待遇,应根据税务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的收入中除了国家的补助以及使用后需要归还的本金之外,其他的都应该计入到当年收入总额,进行计算应纳税额。
税收返还,也就是即征即退,是指除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之外的税收减免。企业收到政府的税收返还不是为了将来巨大费用的补助,也与企业资产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在收到税收返还的资金时需直接记为营业外收入。
四、企业在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中需注意的问题
1、在会计核算方面
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加之认识存在偏差,对于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没有准确把握,会计科目的运用不规范,也没有区分所取得的政府补助究竟是哪一类,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把收到的政府补助款挂入往来款项,支付时再冲销往来款,模糊了政府补助会计核算处理。
因此,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人员必须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及时掌握理解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来进行核算,弄清该项业务的实质,把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与支出单独进行会计核算。遇到政府补助业务,要先分析政府补助的确认,再分析相关费用支出的核算,最后研究所得税的处理,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不能相互混淆。
在涉税处理方面
政府补助业务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但对于政府补助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处理上还没有很好的协调统一,有些企业更是出于避税考虑,没有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正确的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有的甚至认为会计与税收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消失了,现在调增调减账务处理起来太麻烦,有的认为政府补助是不征税收入,没有考虑要符合特定的条件,有的企业将政府补助误认为是财政性资金,处理起来随意性很大,这种现象不仅造成了大额的税款流失,也使企业产生了滞纳金,增加了企业的税收成本。
无论是从企业长远良性健康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税收遵从角度,企业必须提高认识,自觉规范地处理政府补助的业务产生的纳税上的差异,及时把握财经法规、政策的变化,应及时关注最新变化情况,进行正确的财税处理。
四、结语
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企业和政府都应当严格对待,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利润水平以及所得税的汇算等方面有着巨大的影响。所以,政府在拨款时要明确款项的用途,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法规,根据所处的企业属性执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对于政府补助的涉税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参考文献:
[1]叶巧丽.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的探讨[J].现代交际,2017(15):39-39.
[2]李翠强,曹琳.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的探讨[J].经贸实践,2018(2).
[3]张英.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J].金融经济,2017(22):158-159.
[4]贾茉茗.试论政府补助资金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J].时代金融,2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