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简阳市物价局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于简阳实际,积极转变依法行政观念,以基层物价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法观,突出“依法监管价费,维护群众利益”的主体,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放得开、管得好”的新时期价格监管理念,发扬“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创业风格,强化以人为本意识,狠抓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四川物价
2005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