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概念
会计信息披露一般是指公司通过披露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披露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以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成为保证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核心。会计信息披露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会计目标的主体。包含使用会计信息主体和提供会计信息主体两个子要素。前者即为“谁需要会计信息”的问题,使用会计信息的主体除了企业外部的出资者、债权人、消费者、政府、社会公众等诸多委托者外,还有企业内部的各层级的经营管理者、各级受托人;后者即为“谁能提供会计信息”的问题,一般为构成委托—受托关系的中介,即联结委托、受托双方责任纽带的会计组织机构或会计人员。会计信息有助于降低未来风险和不完全信息程度。
2.会计目标的客体。即“需要什么会计信息”的问题,亦包含会计信息的种类和质量两个子要素。前者根据受托责任的需要,可分为有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两个种类的会计信息,后者为保证会计信息对各委托者和受托者的有用性、应符合相关性、可靠性和合法性几个主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1.计信息披露有没有效率
现有的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缺乏效率。从会计信息供给方看,“决策有用观”和人们对会计期望的不断膨胀,使公司必须披露越来越多相关数量和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公司被强制披露过多的会计信息,不仅使其成为“裸体公司”,更重要的是大大增加了其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公司日益高昂的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得不到有效补偿,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从会计信息需求方看,过于复杂而面面俱到的会计信息模糊了更重要的信息,甚至使财务报告成为数据“垃圾桶”,同时也增加了信息需求者的信息甄别和过滤成本。此外,需求者多样化、个性化的会计信息需求长期无法从公司通用报告中得到满足,这可能导致两种低效率情形:一是会计信息需求者自行对通用会计信息进行分析,从而获得相关性更强的会计信息,这种个体化的信息加工不符合规模经济效应;二是不具备信息分析和鉴别能力的需求者干脆放弃对会计信息的阅读和分析,这势必增加其投资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给资本市场带来低效率。会计信息披露应该导致资源在资本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最佳分配。低效率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会挫伤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也是上市公司进行选择性披露的原因之一。
2.会计信息披露是否需要公平
公平即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它既是一种分配、裁判规则,也是一种主观体验。会计信息披露公平,是指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对所有信息使用者来说是公平的,它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公司会计信息必须可靠、充分、及时地披露;其二,会计信息应公平地披露给所有信息使用者。然而,我国当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种种不公平现象。会计信息披露不公平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它或者引起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激烈竞争博弈,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或者致使社会公众投资者缺乏或丧失投资信心。
3.效率与公平:会计信息披露原则的艰难抉择
会计信息披露的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从两者的对立性看,按照效率原则,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披露成本和收益的权衡结果,决定所披露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而且公司在披露信息时理应多满足给其带来更多资金和效率的大股东的信息需求,但这些都有悖于公平原则;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公平,可能使公司披露本不应该披露的信息,从而有违强制性披露的适度原则和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原则,不利于企业效率的提高。从两者的统一性看,我们所强调的披露效率是一种“帕累托最优”,即一种可能导致经济中的每个人都处于一种有利位置,而没有人处于一种更不利的位置的状态,这实际上兼顾了公平。没有披露效率,就会使会计信息长期处于供给不足或滞后的状态,便无从谈披露公平。没有披露的公平,一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满意度持续下降,会降低资本市场的效率。
三、采用公允价值,顺应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化发展趋势
不容否认,一切事物都是处在不断运动与变化之中,会计准则的国际化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会计准则需要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同时还应考虑其现实性与前瞻性、统一性与特殊性等一系列重要的关系问题,在进一步国际化的进程中仍有些问题尚待解决。因此,面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绝不能急于求成,而是应该审慎地、适时地做好每一项具体的规范工作。
1.新兴业务的规范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利率的屡次下调,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商业银行通过存贷利差取得收益的占比将越来越小,因此,各商业银行都在千方百计地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
2.衍生工具的核算问题
随着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已不是一个“将来时”、“未知数”,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此类业务,而且各行的处理方法不一,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则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诸如远期外汇买卖、调期、期权等衍生工具是风险极大的交易品种,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都曾经在衍生工具的交易上酿成大祸,前者甚至因此而倒闭。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新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只是重点强调了信息披露,而对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未明确加以规范。因此、本文建议财政部应尽快出台有关的具体会计准则。
3.风险准备金计提的问题
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金融风险及其财务状况的恶化不仅危及自身,而且会波及其他行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目前的会计准则中对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的要求偏低,不能正确反映比一般工商企业复杂的金融企业的常规贷款以外的风险及风险准备。比如信用证方面的风险、表外担保业务的风险、抵押品价格方面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相互拆借的风险、以及承兑汇票之类支付工具的风险。这些风险按中国目前的会计制度难以充分反映,对这一方面的风险所计提的准备也很不充分。因此,本文建议应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尽早对相关风险准备金的计提问题加以规范,从而增强金融企业对各类风险的抵抗能力。
(新乡市集体工业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