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明(广西河池环江县人民医院广西河池547100)
【摘要】目的总结分析基层医院在护理危重患者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对策。方法分析总结各科室危重患者存在的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结果各科室危重患者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沟通交流不畅、护理人员自身因素、药物与仪器设备因素、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结论通过对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了护理安全隐患,提高了护理质量,避免和减少了护理纠纷和差错的发生。
【关键词】危重患者不安全因素护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4-0027-02
危重患者是护理安全管理中的重点人物,因其具有病情严重复杂且不稳定、治疗护理与监测项目繁多等特点,而基层医院在没有设立ICU的情况下,危重患者在各科室都有分布。因此,加强对患者的护理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采取防范对策,是保证护理质量,避免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的关键。
1危重患者的不安全因素
1.1沟通交流方面的因素
1.1.1护患沟通交流不畅各科危重病人及家属普遍存在焦虑、烦躁情绪,他们迫切希望病痛得到尽快解除,权利得到尊重,护理服务体贴及时。此时,护理人员如不能以恰当的方式与患者家属沟通交流,则很容易引起矛盾冲突。而处于主导地位的护理人员如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将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并转嫁予病人,及易引起家属不满。如果护理人员说话缺少艺术性、技巧性,或不注意时机与方法等,也是造成护患之间沟通交流障碍的因素。
1.1.2医护沟通交流障碍医护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是保障危重患者安全的重要前提,医护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如病情变化未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抢救危重病人中的口头医嘱执行后未及时补记;医护病情记录不一致等,都是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隐患。
1.2护理人员方面的因素
1.2.1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在基层医院护理人员配备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未设立ICU,各科室的危重病人由科内护理人员负责管理。护理人力资源不足使护理人员经常超负荷工作,由此经常出现无法适应多角色转变而产生角色冲突,增加了护理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的心理负担[1]。
1.2.2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因素基层医院由于护理人员数量相对不足,特别是比较缺乏专业知识丰富、操作技术熟练、病情观察能力强的护理人员。为了弥补人员空缺,招收了大量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新护士,使医院护士群体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新护士专业素质差、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对急救操作不熟练、工作经验缺乏、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缺乏预见性等,使护理工作质量和安全受到影响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1.2.3病情变化观察不及时由于危重病人病情危重,并发症多,病情变化快和不稳定,有些患者生命仅靠药物及各种仪器维持。如果护理人员因为预见性差,专科基础知识缺乏,极易忽略危重患者病情变化的初始症状,导致延误抢救的最佳时机,引起家属不满而产生医疗护理纠纷。
1.2.4危重病人抢救措施不力基层医院抢救危重病人时一般都有家属在场,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如果护理人员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或急救药品、物品的配备不能满足抢救需要,或护理人员在抢救过程中用药错误等,都极易导致患者家属产生不满情绪,引起投诉和上诉。
1.3药物与监护仪器的因素
1.3.1药物方面护理人员在使用药物时不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给药过程中出现发错药打错针,或未发现变质或过期的药物等安全隐患,给病人造成伤害。另外,给药途径不符合要求也会给病人造成伤害。
1.3.2监护仪器方面过分依赖监护仪器和对监护仪器的使用不当都可能给患者造成危害。护理人员因过分依赖监护仪器而减少对危重患者的直接观察,缺乏人性化关怀,特别是对神志清醒的危重病人。对仪器的使用不当包括对仪器操作不熟练、对仪器性能不了解、出现简单的故障不能排除、仪器上的数据与病人病情不符合时未引起重视导致仪器测值不准确,造成误诊。
1.4法律意识因素
1.4.1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随着社会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患者就医不再是被动地接收治疗和护理,而是更加注重在就医过程中的维权[2]。在护理危重病人过程中,患者及家属稍有不满或不理解即投诉或上诉法院。
1.4.2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相比之下,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护理质量不能保证,稍有疏忽极易发生护理纠纷。
2护理防范对策
2.1畅通沟通渠道
2.1.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良好的护患关系是护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基础,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提倡“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对危重病人给予全程连续的护理,尽量满足病人和家属的需要,在给予危重患者生活护理和治疗护理过程中,与患者和家属建立融洽的护患关系,提高患者和家属对护理人员的信任度,用细致周到的服务消除纠纷隐患。
2.1.2建立有效的医护沟通正确执行医嘱是保证危重患者安全的重要前提,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严格按规程做好查对,遇到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医嘱应立即与医生沟通,确认无误并核对清楚后执行。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时执行,执行后及时督促医生记录。护理人员在观察危重病人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保证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抢救。
2.2加强护理人员方面的对策
2.2.1做好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充足的护理人员配置是保证完成护理工作的基础。目前,国外ICU的床护比达到1:5-6,国内ICU的床护比也要求达到1:3[3]。在基层医院护理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尽可能地对危重患者多的科室(如心血管病区、颅脑外伤病区)配备相对充足并且素质好、能力强的护理人员,制定护理人员应急预案等,当科室危重病人多、工作量增多超出能力范围时,由护理部进行全院护理人员调配,尽量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保证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2.2提高护理人员专科业务能力丰富的专科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科操作技术是保证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抢救治疗的基础。要求护理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学历和职称的同时,科室护士长加强对科内护士的专科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在工作中用熟练的操作技术、专业的护理服务取得病人和家属的信任。
2.2.3提高护理人员对危重病人的观察能力和抢救能力对危重病人严格按照护理级别巡视、评估和护理病人,正确使用各种监护仪器和相关量表,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专科症状改变,培养各级护理人员的评判性思维能力。各科室要建立健全专科抢救流程及工作指引,加强护理人员专科急救能力的培养,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和“两及时”管理,各科室抢救药品及设备设施的配置能满足临床的需要,保证抢救小组成员通信工具的畅通和抢救绿色通道的畅通,使各科室危重病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2.3加强用药与抢救仪器的管理用药方面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抢救仪器要设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和记录,保证急救药品和抢救仪器的完好率达到100%,以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抢救危重病人时,应让家属暂时回避,以免影响抢救秩序和医务人员的操作环境。
2.4建立和培养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学习,强化法制意识,转变护理理念,防范护患纠纷,是当前医疗护理行业面临的严峻课题。护理人员应该适应新形式发展需要,在强化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要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法律条例及各项护理操作规程,既要为患者着想,保护患者的权益,为患者提供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又要以法律保护护士个人正当权益,增强在护理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并做好护患沟通,力求将护患纠纷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麦国钊,黄嘉正,冯文聪,等.ICU危重病人患者易发生医院感染的原因及预防措施[J].社区医学杂志,2007,5(9):15-16.
[2]卢艳玲.ICU患者不安全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J].护理进修杂志,2012,10(10):889-891.
[3]曹晓红,马巍,汤连志.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的分析及护理措施[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5,15(2):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