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核算之我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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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核算之我见

张发智

张发智

(洛阳业丰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洛阳471000)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8-0000-01

摘要:将会计制度中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增加了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陈述,增设了财务费用总账下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两个明细科目,在此前提下,对财务费用科目期末结转进行了探讨,确认了本期发生额结转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费用;陈述;期末;发生额;结转

会计制度中,对财务费用的核算是这样表述的:1、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2、发生费用时,借:本科目,贷: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等,借:银行存款等,贷:本科目。3、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纵观上述四点,可以归纳出第一点为核算内容,第二点为核算方法,第三点为核算方法体系中的明细账设置,第四点为核算方法体系中的期末账户处理。

通过会计核算实践,会计制度中财务费用核算的第一点核算内容、第三点明细账设置和第四点期末账户处理方法有待商榷。

—、从核算内容上讲,首先,内容表述不全面、不完整。所谓不全面不完整,是指财务费用科目内容上只提到发生的费用,主要指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而没有存款等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除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外,还有许多情况下的利息收入,如应收带息票据的利息收入,债券投资等的利息收入。明细账也是只按费用项目设置,因此漏述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是制度中核算内容的不全面不完整。

其次,在核算内容分大项列举时,没有将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区分开来。主要表现为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埙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这部分内容是列举财务费用科目核算的大项,只要将相关内容即利息支出、汇兑埙失、相关手续费等列出,将在本科目核算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也表述出来即可,至于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关系,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是相减还是相加,那是会计核算方法问题,而不是会计核算内容。汇兑埙失与汇兑收益亦如此。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一目了然,将核算内容表达清楚呢?较为准确、合理的表述: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埙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企业银行存款等发生的利息收入和因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收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在会计核算方法上,期末账户处理有待商榷。会计制度中规定,财务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无余额。这种核算方法实际上蕴含着三个假设:(1)该账户仅核算财务费用,(2)明细账只设费用类,即利息支出、汇兑埙失、其他费用等科目,(3)对于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则不设明细账,而是将发生额贷记入财务费用,以冲减当期发生的财务费用。此种核算方法只设置费用类总账和明细账,简化了明细账,但由此也不能单独设置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明细账,使得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当期的合计数需从利息支出明细账中查询。

那么,在财务费用期末余额结转的情况下,能否设置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两个明细账户呢?答案是否定的。例如:某企业三月份发生利息支出5万元,发生利息收入1万元。对利息支出,总账:借:财务费用5万,贷:银行存款5万。明细账会计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万,贷:银行存款5万。对利息收入,总账:借:银行存款1万,贷:财务费用1万,明细账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万,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万。期末余额结转时,总账:借:本年利润4万,贷:财务费用4万。明细账:借:本年利润4万,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万,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万。

显然,财务费用总账贷4万,而明细账需借方1万,贷方5万。总账与明细账不能同方向、同金额登记,致无法结转。汇兑收益与汇兑埙失也是同理。

因此,财务费用期末余额结转的前提条件是利息收入记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贷方,汇兑收益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埙失的贷方。将利息收入并入利息支出明细账进行核算,固然可以进行平行登记,但不符合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核算要求,同时,也与会计上规定的收入核算不吻合。会计核算时一般是成本、费用及各种支出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各种收入及收益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而财务费用期末余额结转时,利息收入等没有直接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而是在财务费用账户内冲抵利息支出。

那么,怎样才能是既设置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财务费用--汇兑收益明细账,又能期末总账与明细账同时同方向等金额结转呢?我认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应为财务费用期末结转按本期发生额,而不是期末余额。如按本期发生额结转则前述问题可迎刃而解。依前例账户登记见下面示意简图:

发生财务费用时,总账,借:财务费用5万,贷:银行存款5万。明细账,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万,贷:银行存款5万。发生利息收入时,总账,借:银行存款1万,贷:财务费用1万。明细账,借:银行存款1万,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万。期末结转时,总账,借:本年利润5万,贷:财务费用5万。借:财务费用1万,贷:本年利润1万。明细账,借:本年利润5万,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万,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万,贷:本年利润1万。结转后,期末总则和明细账相等均无余额。

这样处理的依据是将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作为一种收入转入本年利润,其实质也确为企业的收入。

期末,将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分别结转到对应科目本年利润的借、贷方,使之期末无余额,既符合借贷记账理论,又符合总账与明细账平行登记的“三同”要求,即同时间、同方向、同金额的要求。所谓同时间是指总账和明细账同时登记,同方向,指总账和明细账同时借或同时贷,同金额则指记入明细账的合计数与记入总账的数额相等。而且通过明细账,可直观的反映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以及汇兑埙失和汇兑收益等的本期发生额,使管理者更有效地利用会计数据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期末,按本期发生额结转财务费用账户,同样适用制度中规定的利息收入冲减利息支出的核算办法。

三、从明细账设置方面,未设置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明细账。制度中只设费用类明细账,缺少了对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分类核算。期末余额结转则不能设置收入类明细科目,因为有收入类明细科目时,总账与明细账不能平行登记。采用当期发生额结转时,在有收入类明细账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总账与明细账的平行登记。因此,设收入类明细账和费用类明细账与发生额结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核算方法体系。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将会计制度中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增加了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陈述,增设了财务费用总账下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两个明细科目,在此前提下,对财务费用科目期末结转进行了探讨,确认了本期发生额结转的核算方法。由于按发生额结转账户,使得在有收入类明细科目的情况下,仍使总账和明细账能进行平行登记,使账户之间对应关系明晰,使用者更容易理解和掌握。

参考书目:

[1]会计学原理ISBN7-5005-0139-0/F;

[2]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指南ISBN7-80615-274-1;

[3]企业会计制度ISBN7-5058-2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