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招投标中串标行为的分析与识别张丽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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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招投标中串标行为的分析与识别张丽娟

张丽娟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局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近些年,我国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随之不断进步,本文首先对建筑招投标的主要行为进行分析,其次对招投标串标行为的识别方式进行简略探讨,最后提出改善串标行为的相关策略,希望能为规范建筑招投标行为活动提供思路与帮助。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标;串标行为;分析;判别

引言

建筑工程招标标中串标行为指的是,在建筑项目招投标阶段,最少三家之上的投标单位对建筑项目进行报价,通过提前约定,联合处理招标活动中的单个或多个项目标段,采用压价和抬价等方式来串通投标报价,管控制中标成本,从而实现有预谋的排斥别的投标单位,是串标单位中的其中一个企业中标所串标段项目的目的。串标不但极大影响与损坏了招投标项目的稳定只需,同时还恶意增加投标报价,大大影响到国家、集体以及招标者的利益,容易滋生腐败,始终被社会各界所抵制。

1建筑招投标串标的主要行为

1.1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的串标行为

招标方在正式开展招标活动以前,提前打开招标活动所需要的各类资料,同时将招标的具体情况以及需求给予其他投资方了解,或者是帮助投标方撤销、更改投标材料,更改投标报价金额;招投标双方约定,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抬高报价金额或是压低报价金额,中标后再为另一方提供经济弥补;招标方私下为投标方提供标底价格;招标方对中标企业早有计划;招标方所提出的各项信息要求都是为内定的投标方“量身定制”,排挤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方。

1.2投标人和招标人串标

招标者在开标前打开投标资料,并把投标状况告诉其他投标者,或是协助投标者撤换投标信息,调整报价;招标者向投标者公开标底;招标者商定,在投标过程压低和提高价格,得标后再给投标者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者提前内定中标者;招标人为某个特定的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信息,排斥其他投标人。

2建筑招投标串标行为的识别方式

对于建筑招投标串标行为的具体判定,我国所颁布的相关标准早已明确:首先,招标方与投标方相互之间早已商定好竞标报价是否抬高或压低。其次,多个投标方相互之间早已商定,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过程中,逐一根据高、中、低的价格进行竞标。最后,多个投标方相互之间提前进行一轮“内部竞标”,待确认完竞标方以后,再参与规范的招投标活动。然而如何才能更为精准、快速、简便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串标行为进行判定,通过大量的调查与实践表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展开识别:

2.1对投标者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检验,尤其是针对技术标有无存在类似或相同的地方。如果投标文件中的规格、投标信息、段落标点、价格详解、人员配置、建设周期、建设方案、施工工艺、管理方式以及施工项目建设流程等都存在相似性或是相同性。因为,若是串标已经必然发生,那么多数其他参与串标行为的投标方会利用一切手段,尽可能的压低自己的报价,从而提升更高的经济效益。

2.2对参与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资方所提交的报价进行全面的检测,查看其是否存在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成本。通常而言,多数招投标串标行为,都会通过提升报价数额的方式中标。

3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串标问题的途径

围标、串标本身具有相当的隐秘性,极容易规避监管,加之行政监督手段有限,使得围标、串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证难、认定难和处理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惩防工作力度。实际上,完全杜绝围标、串标行为很难,只能从制度上和技术上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3.1规范招投标工作秩序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的内容较多,招投标工作也比较繁琐。为了从根源上减少串标问题,应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秩序,尤其是要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预防和解决,从而真正提升我国建筑招投标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首先,应当完善招投标工作程序。首当其冲的是要做好招投标的报名工作。而且我国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此方面也已经有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比如严控投标报名人不外传;严审投标报名手续,完善报名程序等。而后应当完善资格预审程序。如对投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接下来应当继续完善投标程序。如固定投标场所,组建专业的评标委员会,限制业主代表的职务等。其次,应当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低价中标法。所谓低价中标法是指在招标投标时,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的评标方法。但是根据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低价中标法并不够实用。为此,可以通过在建筑市场中实施工程造价管理、建立工程承担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保险制等方式提升低价中标法的实用性,并减少在低价中标过程中出现的串标问题。最后,还应当重视优化定标方法。部分串标行为是违法的,比如中标项目的倒卖,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但是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影响非常大。因而,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控制中标企业无理由地放弃项目,并要求中标企业出具具体的书面理由交由专家审核,再确定无中标资格后,中标企业才能放弃中标项目。同时,还可以利用扣除中标企业保证金来预防这种现象,严重者可追究其法律责任。总的来说,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秩序并不够规范,且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其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对此,只有不断结合实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秩序,才能杜绝串标行为的发生。

3.2合理完善低价评标对策

经过建筑工程实际经验表明,在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可以编制一个健全、合理的评审基准价,明确一个可以浮动控制的合理空间,促使基准价可以时刻位于市场平均状态,而浮动系数具体数值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主要特点与市场竞标具体情况相一致,同时经过专业评标委员会招投标活动竞标停止或是开始之前设定,由此对最上限或是最下限的具体评标标准进行计算,从而有效防止投标方抬高投标价格现象的发生几率。

3.3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相较于电子化招投标而言,传统方式招投标效率低、可操作空间大、监管难度高。而电子化招投标取消了报名及现场发售招标文件等环节,实行资料网上下载,在开标前使各方无法知晓投标人情况,也压缩了评委“自由裁量权”。因此,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不仅有助于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也增加了围标、串标行为的成本,降低了投标企业围标、串标的驱动力,对促进工程招投标领域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3.4加大对串标行为的监督与惩罚力度

投标者串标行为一经合适两年内不能进入该区域参与投标,还要列入黑名单;组建专业的串标稽查部门,严格检查所有的串标嫌疑;在全省创建一个项目登记网络登记管理机制,对项目经济参与何处竞标、当前在何处施工等状况实施全过程管理监控,令项目经理仅能在一个建筑项目中使用,避免项目经理只挂名不做事等。

结语

综上所述,必须清楚的了解到,即使现阶段的招投标制度已经较为健全,然而在展开招投标活动时依旧存有部分缺陷与不足,从而为许多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以上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的串标行为以及优化策略进行了简单的探讨与分析,希望能促使招投标活动更为真实、合理与透明,避免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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