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宽城满族自治县分局067600
摘要:随着我国部分地群环境的愈来愈严重,环境的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要,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的执法系统,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通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与处理,进而解决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达到依法保护环境的目的。本文对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进行了分析,以供同仁参考借鉴。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监察;执法
1引言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最终目的是保障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给人民带来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这是一种直接的保护环境的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让环境形式越来越严峻,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政府是主要力量,也是国家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表现形式,科学发展观给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带来了新的形式,运用科学发展观分析和解决问题。
2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由于很多地区的环保部门领导者,没有充分的重视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新形势的不了解,也让他们忽视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加强。在环保部门内部,没有监理和完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体系。很多的环保部门由于不重视监察执法工作,投入的资金和人员数量都比较少,设备等方面比较之后,阻碍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需要环保部门内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努力,如果这些部门配合不好,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意识,在领导者进行管理时,难以做到统一,环保部门有的情况下难以制约这种行为。有些地区环保部门,虽然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但是这些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素养都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在监察执法的时候不够严格,造成了很多违规现象的产生。可以看到,现今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1)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工作重点在经济发展上,很多地区的各个部门也比较重视经济效益。虽然我国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文,但是比较分散,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系统,执行性比较差。(2)我国的发展虽然整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形式,但是关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很多环保部门仍然固守落后的管理观念,没有紧跟新形势的发展步伐,基础和监察执法措施都不够完善。很多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人员,在执法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察执法力度不够,及时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也不遵循这些条文进行执法,有的工作人员发现违规现象不进行处罚,或者处罚力度很小,完全无法做到制止破坏环境的违规现象的发生。
3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3.1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提高主要是改变单一的执法模式,这种模式则主要表现在执法的形式、方法以及处罚手段上。首先,改变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主要是为单一式或者是两人一组式,不利于环境监察执法任务的执行。面对新形势应该转变为多样的环境监察执法形式。也就是需要做到本级与下级的联动检查,环保部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以及做好环保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检查。从而使检查执法形式“活”起来,适应不断变化的趋势。其次,改变环境监察执法方法。将过去的监察执法方法转变为全天候所时段的监察执法模式,做好“四个结合”:将工作日的检查与节假日的检查相结合起来;将白天的巡查与夜晚的抽查相结合起来;将环境专项执法监察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起来;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起来。最后,改变环境监察执法中处罚手段。将过去单一的处罚手段转变为综合制裁的手段,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采用限货、限批以及媒体曝光等方式,将处罚手段“活”起来。
3.2促进监察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将传统的粗放型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主要从现场检查、搜集证据以及证据跟踪调查等进行阐述。首先,现场检查。对所检查企业的基本生产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污染排放情况以及环境安全隐患排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相关环节都是按照相关法律制度来进行的,一旦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将该企业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上报,让上级部门进行处理;其次,搜集证据。在现场检查时,应备好照相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及时地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采用相机将现场情况拍摄下来;还应该对不同的环境事件,进行笔录,做到询问笔录的各个要件齐全;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一定要细,让环境违法企业无话可说。最后,跟踪调查。对违反环境保护的企业进行及时的跟踪调查,杜绝一次检查就万事大吉现象的发生,积极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的跟踪,从而真正的从根本上将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3.3建立与相关部门协作监管的联动机制
部门联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许多环境违法事件的查处都是环保部门孤军作战。环境执法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监管与各司其职密不可分,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环保部门的角色定位应当是呼吁者、协调者、推动者,否则就会走入“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怪圈。环境执法也不仅是现场执法,我们以往对事中执法关注多,事前和事后执法关注少。因此,必须树立全过程执法思想,加强与金融、国土、电力等部门的外部联系,加强与开发、污控、督察等部门的内部沟通,从源头控制抓起,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到位。让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环保职责,实现齐抓共管的环保大格局。许多环境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仅靠环保部门的监督难以奏效,国家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环境法律法规的威严。应加强事前防范,让环境执法从被动的末端防治和事后处罚转到主动的源头防范和事先控制的轨道上来。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系协调国土、规划、工商、安监、金融、水利、铁路、电力等部门,共同维护环保第一审批权,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后方能办理征地、规划、核发营业执照、发放安全许可证、供电等手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复同意的企业,供电部门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许可证、国土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安全部门不得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银行不得授予信贷,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采取必要的限水、限电、限贷、限运措施,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共同解决环境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
3.4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作用
由于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存在违法排污、偷排、暗排现象。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成,将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可及时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和设施停运适时发出预警信号。环保部门有权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污实施监管,对超标超量排放执行行政处罚。
4结语
综上所述,有关环境监察部门要不断学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和业务能力,对有关的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加强,在工作中要时刻以主人翁的精神进行工作,对工作尽职尽责。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管理,处罚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使环境得到切实改变,大家一起为祖国的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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