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低压配电系统、三级漏保、安全用电
近年来,由于失去保护的农村电力线路经常发生触电、火灾、用电设备烧坏等事件,加之春耕秋收和雷雨季节更是触电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通过对这些事故的深入分析,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在用电过程中未加装漏电保护器,导致农村触电伤亡事件不断发生,农村安全用电形势十分严峻。
农村低压电网分级装设漏电保护器是保证低压电网安全运行,减少或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因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为更好地贯彻落实DL/T736-2010《农村电网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低压电网漏电保护器配置原则》(国网农安〔2012〕39号),应尽快规范农村配电台区漏电保护器的配置,提高台区保护的安装率、投运率,发挥漏电保护器的效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现状
我司低压配电系统普遍采用TN-C系统型式(即工作零线和保护线合一),为防止PEN线断线造成的相电压升高和中性点漂移,台区内一般设置一到两处重复接地点。加之我县丘陵、山地地型占比大,农户住宅分散,在低压电网改造中基本无法保证配电台区的三相负荷平衡,PEN线存在较大的不平衡电流,如安装漏保,误动率较高,不适合配置三级漏保。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方面
在区政府层面未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未建立政府主导统筹推动末级漏保安装工作机制,致使推动该项工作过程出现的重要问题不能有效协调解决。
(二)漏保现场安装使用实际方面
1.农户住宅内的配电线路,均由当地电工施工、敷设,农户户内线路、设备在接入农村公用配网线路前,未能像专变用户一样,对户内电气安装资料进行审查(根本没有相关资料)。所以,线路布线随意性大,特别是在户内接地线敷设上,一个配电台区内存在TT型式、TN-C型式等安装混乱的情况。
2.农户住宅内线路、设备,普遍存在着线路绝缘老化,设备陈旧等情况,自然泄漏电流大,保护器整定值不易设定。
3.因低压电网型式的缺陷,基本无法正常使用三级漏电保护器结构,只能使用最末级保护。
4.因保护器整定值设定或自然泄漏电流而造成的误动率极高,影响客户正常用电。在铜梁境内,部分村社甚至主动签订了保护器退出运行的自愿协议。
(三)与政府的沟通协同方面
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力度不够,未与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供电公司作为不具备直接行政能力的企业,收效甚微。未及时促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关安装要求和指导意见,无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手段,户保安装整体推进效果不佳。
(四)推广宣传方面
推广使用漏电保护器安装和正确使用方法宣传力度不足,宣传的范围不广,宣传的对象及重点不明确,宣传的形式单一,导致客户对“末级漏保”的作用认识不到位。
(五)运维技术能力
运行维护人员缺乏保护器的运行、维护知识,不了解如何设定整定值,三级漏电保护器如何配合使用知识。
三、建议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议由区政府主导,以区经信委、区安监局、供电公司、镇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主体成立领导小组,以各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形成多级联动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三级漏保安装应用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具体推进工作中的问题。
建议我司内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主动对接区委相关部门,支撑三级漏保推广应用工作的推进。明确责任,落实考核措施,全面负责漏电保护器安装推广领导工作。采用岗位兼职、专职等方式,明确相关岗位漏保管理责任。修订供电所绩效考核办法,将各级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与营业所及管理片区的农电工月度绩效挂钩,有效推进剩余电流保护器的投运率目标。
(二)推进漏电保护器安装
遵循“依产权、归谁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广”的模式开展三级漏保的应用工作。可先行选择农民新村等新建的且教集中的村开展试点安装应用。主要思路一是明确漏电保护器产权人职责;二是加强总保和中保安装;三是逐步推进户保安装。四是正确选择低压配电系统方式。
1.明确漏电保护器产权人职责。漏电保护器的运行管理由产权所有者负责。根据《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及《农村电网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DL/T736-2010)规定,以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产权点为界,总保、中保属产权点分界点前的运行设备,其运行管理由供电部门负责;末级保护属产权分界点后的运行设备,其运行管理由用电产权人负责。供电企业应提醒告知用电产权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试跳检查,当户保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提醒告知用电产权人及时处理更换,同时保留履行提醒告知义务的证据。
2.加强总保和中保安装。各供电单位要深入开展本供电区域内农村低压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情况的清理摸底工作。对新改造及新建的台区,设计环节必须同步考虑安装总路和分支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并确保在农网工程中同步安装总保、中保,以完善农村配网末级漏保保护型式。
3.逐步推进末级漏保安装。采用试点先行、分步推广的方式,借助区县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契机,加强农民新村和高山移民搬迁等聚居点户保安装。对于新装用电客户,通过规范农村居民用电新装客户业扩报装流程和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告知等形式,实现末级漏保与客户新装用电同步安装、同步投运;对于既有用电客户,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提醒告知客户安装漏保,并保留履行提醒告知义务的证据,逐步提升户保安装率。
4.正确选用低压系统接地方式。能正常应用三级保护器的配电系统型式,只能是TT系统或TN-S系统。TN-C系统只能应用用户侧末端保护,TN-C-S系统可应用二级保护,但不能应用变压器侧的总保护(即一级保护)。对于TT系统,当漏电电流比较小时,即使有熔断器也不一定能熔断,为提高供电安全性,所以《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中要求必须进行三级保护器配置。
对于TN-S系统,因增加独立的PE线且可靠接地,即使工作零线(N)断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对地也不会出现电压,安全性很高。目前,在城市配电网,特别是高层建筑等,普遍采用此系统供电。
(三)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
积极沟通协调政府经信委、安监局等职能部门,出台指导农户户保安装要求或意见,力促户保加装由政府主导,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协调政府出台文件,将农户户保加装纳入镇村一级政府考核指标,对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镇村,由上级政府授予“安全用电先进镇”或“安全用电先进村”等称号。
(四)加强推广宣传
加强安全用电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宣传,推广使用漏电保护器。一是加强对农户的宣传。通过现场宣传、印发安全宣传手册、组织村民观看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宣传片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加强对农村用电客户安装和正确使用户保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户安装户保的积极性,助推户保加装工作。二是加强对政府部门的宣传。在户保安装方面,积极推动以政府为主导,让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合理的配置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电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三是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沟通。通过在地方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片、农村安全用电实地调查、漏电保护器安装推广采访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用电的积极氛围,突出漏电保护器在安全用电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农村用电客户自觉安装、正确使用的良好习惯。
(五)加强技能培训及运维检修
一是组织开展对配网生产运维人员专项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漏电保护器接线、运维、整定等技能,提升漏电保护器整体运维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供电所对总保、中保的运维管理,建立运行、试验记录,开展总保、中保运行数据分析,建立长效检查考核机制,丰富运行、检修经验,确保可靠供电。
通过逐步推广“三级漏保”应用,构建起一个政府主导、电企推动、媒体参与、客户配合的“四维联动”体系,为农村客户安全用电提供保障,为供电企业提供和谐的发展环境。彰显责任供电企业形象,展示铜梁供电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履责成效。
参考文献
[1]《配电网运行规程》Q/GDW519-2010
[2]《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10666-2016
[3]《农村电网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DL/T736-2010
[4]《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低压电网漏电保护器配置原则》国网农安〔201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