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七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配套措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环保施的通知》,将出台多项措施,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