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阶段评标办法及定标问题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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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阶段评标办法及定标问题探析

郭俊芬

中建新疆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1400

摘要:招投标制度对于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统一、开发、透明、公平的竞争机制,促进社会经济秩序自律规范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的工程招投标阶段中,评标是其主要内容所在,在该过程中合理控制评标办法,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规划阶段的预算及概算,另一方面还可以提前了解及核实本工程的投资规模以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内容。本文就对关于招投标阶段的评标过程控制问题展开简要的探讨。

关键词:招投标;造价控制;建筑工程

一、招投标阶段的评标现状问题分析

(1)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体系不完善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工作顺利地开展,实现建筑工程造价工作的深层次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依靠完善而系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前提。而现实的情况是,在法律层面,没有强制性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和法规;在地方政府和产业层面,没有指导意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在业主方面也没有参照性的招投标指导思想,这些形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体系和制度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造价工作意义和价值的发挥与体现。

(2)招标形式与询标工作的影响

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发展情况来看,招标形式主要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种。招标形式的确立,是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确立的,并且需要考虑到项目的特点以及管理能力。招标过程中,需要把握一个度,保证招标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工作。询标工作是对投标单位的咨询,明确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投标单位的管理能力、财务情况、技术水平进行分析,最终确立哪家建筑单位中标。

(3)定标标准随意性

由于物资招标企业的招投标制度还有待完善,企业招标人以及招标委员会在制定标准时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可循,更多的是根据自己主观意识。定标标准没有形成制度规定,随不同的标的随意变化,或者是有些制度只停留在纸上,没有按照制度执行。定标标准的随意性可能会造成定标标准项目、分值设置缺乏科学性,优秀的投标企业在这个标准下得不到体现,造成了优秀企业的流失。同时,对定标标准的随意性也对公平公正的环境造成了破坏。此外,还可能给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留下了隐患,出现招标环节腐败现象。

(4)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方式不完善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可以知道,虽然评标专家委员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地位在法律方面得到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可将项目定标受项目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并且在理论方面将项目评标的科学性、大众性以及公正性体现出来。但是在具体招投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充分将其评判能力表现出来。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评标控制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越显突出,规范建筑行业发展秩序,促进建筑单位对资源和资金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对于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发展目标实现来说,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研究,通过对招投标工作的改善,更好地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为此,在进行造价控制措施改善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内容。

(1)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体系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应该以现有的法律和法规,行业规范为平台,建立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基础,使招投标工作更加适应建筑产业和建筑市场的具体要求。应该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和规定作为参考,建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工作的参考标准,使造价工作更能适应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确保造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和持续进行。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应该以业主的具体要求作为前提,建立造价工作的参照体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能够取得造价工作的新突破,为顺利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切实提升造价工作水平提供制度性的参考。

(2)完善评标体系

评标体系的完善,对于招投标工作来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评标体系的完善,要体现出重点,表明招标的实际用途,并且要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评标依据。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为了更好地获取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实现对资源和资金的合理有效配置。评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突出造价优势,并且能够更好地对建筑单位进行区分,确保建筑工程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

(3)选用规范性的评标方法

采取规范的评标方法有助于物资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地进行。例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这一方法是指在物资采购招标中,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且其投标报价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议之后认为是合理价格中的最低报价,那么就将此投标人评选为预中标人或者是第一中标的候选人。再比如采用综合评估法。这一方法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以及价格等综合素质已经最大限度的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权重综合评比量化之后,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选为中标人或者第一中标的候选人,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4)加强合同的跟踪与管理

对合同的跟踪与管理是建筑企业物资中标结果的巩固与检验,这既是建筑行业内各方行为规范的需要,也是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投资的效益以及建筑工程项目能顺利进行交付的必要手段。首先,加强建筑企业物资合同的跟踪管理关键在于合同的订立以及备案,以及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监管。其次,还需要设立合同的跟踪管理手册制度,使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更换建筑项目经理等恶劣问题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发现后要及时地进行查处,计入到信用档案,并公之于众。其三,还应该配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物资合同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不合理地增加合同的价款、合同条款有悖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拖延支付工程款项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现后及时纠正,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物资安全质量事故的隐患。

(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是促进招投标工作发展和进步的关键,也是建筑有效控制造价,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监督机制要具有全面性,对招投标工作能够进行全面的考虑。例如有些建筑单位在投标时投机取巧,采取不正常手段中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同时,一些建筑单位为了获得工程项目,故意压低成本,来骗取中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通过以次充好的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牟取暴利。针对于这种情况,加强监督机制,可以打消他们的念头,保证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施工。

(6)健全招投标信息平台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成为我国大多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发布平台,信息技术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最重要的是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传统的信息公布方式由于程序繁杂,导致投标单位不能有效获取招标信息。建立全国各省互通的招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资质、项目资历和信誉记录,与招标项目进行匹配,可以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涵盖建筑市场企业、专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的数据库,并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各省工程信息招标平台网定期向外公布。信息技术不但提高了招投标活动的效率,还可提高信息透明度,招投标结果的公示可直接由招标方和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同时质疑和投诉的受理效率得到提高,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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