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产管理市场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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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产管理市场的影响

燕江峰

(厦门大学,上海200000)

摘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此,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先后出台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本文针对银行理财相关的监管规定,结合银行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现状,分析银行计划成立的理财子公司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影响。

关键词:银行;理财子公司;资产管理;监管新规

一、监管新规推动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

2018年11月26日晚,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先后公告称,拟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分别拟出资不超过120亿元、160亿元。截至当日,共计18家银行计划设立理财子公司,合计最高出资资本金达到1140亿元。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资管新规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应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在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了商业银行需设立理财子公司。理财新规从官方的角度给了银行的这类子公司一个明确的名字,就是“理财子公司”。

10月19日,《商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理财新规)出台,对银行理财子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给出详细规定。

事实上,早在资管新规意见稿公布后,招商银行在3月23日宣布计划设立理财子公司,拟出资50亿设立“招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此后其他银行快速跟进。

银行积极布局理财子公司无疑和资管新规的逐步推进离不开,而且,这些银行全部都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如果不设立理财子公司,将意味着托管行必须将自己数千亿乃至数万亿的管理资金托管给第三方,相信这不是每个银行希望看到的。

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末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1万亿元,7月末为21.97万亿元,8月末为22.32万亿元。

而各个银行二季度末公布的数据也显示,目前各大银行中,非保本理财规模最大的是工商银行,达到25801亿元,招商银行以19902亿元排名第二,建设银行以15990亿元排名第三;农业银行是15083亿元,浦发银行是13875亿元,中国银行是10609亿元,兴业银行10499亿元,中信银行10329亿元,均位列万亿大军。未来,银行理财资金的投向变动会对整个资本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二、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极大改善银行理财状况

多少年来,银行理财一直滚动发行产品,利用资金池的管理方式,同时,和信托、券商及基金公司等合作,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盈利模式,为此,资管新规在要求银行建立理财子公司、产品净值化管理等的同时,也需要给银行更多的好处。

通过《管理办法》可以看到,银行理财子公司比当前的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形态、销售渠道、投资品种等更有吸引力,主要内容如下:

(一)可以直接投资股票

在前期的资管新规中,已允许银行私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的基础上,当前,进一步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这对银行和市场而言都是好消息,银行可以获得更好受益,股市将注入更多入市资金。

(二)无销售起点门槛

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不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设置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之前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理财子公司办法进一步将门槛降至零,不再设置销售起点金额。

(三)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也不强制要求个人投资者首次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面签。

无疑,银行当前有无与伦比的销售渠道,尽管如此,借助其他销售渠道依扩充依然利于提升规模和创造新的合作模式。

(四)允许发行分级等结构化理财产品

此前银行理财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但理财子公司却允许。但有以下具体规定:

1.分级理财产品的同级份额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产品名称中应包含“分级”或“结构化”字样。

2.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原则,利用分级理财产品向特定一个或多个劣后级投资者输送利益。分级理财产品不得投资其他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3.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分级设计及相应风险、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信息。

(五)非标投资政策放松超预期

在非标债权投资限额管理方面,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取消非标余额不超过总资产4%和单一客户非标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10%限制,仅保留不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的要求,银行投资非标空间大幅提升。

(六)风险管理

在风险管理方面,与资管新规要求一致,理财子公司也需要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并遵守净资本监管要求等规定。

1.强化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理财子公司与其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严格按照商业化、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防止风险传染、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

2.遵守公司治理、业务管理、内控审计、人员管理、投资者保护等具体要求。此外,根据“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还需遵守杠杆水平、流动性、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监管标准。

三、银行理财子公司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影响

在当前的泛资管时代,银行对各资产管理机构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银行是资产管理机构产品的发行渠道、融资渠道、托管银行、直接客户或者委托人。

从监管的角度而言,监管机构都希望强化银行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优化组织管理体系,推动银行理财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规范形式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也希望新规能够促进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逐步有序打破刚性兑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对银行而言,如何平衡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关系,无疑也是工商银行等这些商业银行一直在思考的内容。

银行或者其理财子公司拥有渠道优势、规模优势并资金雄厚,会在考虑监管和做好风险管理的前天下,最大程度法规自己的优势并合理的将优势用于自身的理财子公司。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论从人才、渠道和资金等多方面,当前的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会因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加入产生较大的行业调整和市场影响,而且,对基金公司的影响更为直接。

(一)已有公募基金子公司的商业银行

目前,计划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中有12家已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于这些银行,如果,再成立一家理财子公司,会和原公募子公司形成业务互补又部分重叠的情形。未来公募基金子公司专注二级市场投,而理财子公司承接银行理财业务,除了投向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标准化资产,也允许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同时还可以进行权益投资,把握一级市场,解决银行的表外坏账等。

(二)没有公募基金子公司的商业银行

对于没有公募基金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如果短期内没有计划成立公募基金子公司,则会考虑在设立理财子公司后,给予该子公司更多的职能。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参与各类资管投资业务,比如,此后可能逐步拿到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牌照。

(三)非银系基金公司

至于非银系基金公司,困难在所难免,考验可能很快来到。

短期内商业银行子公司的重点一定是理顺内部架构,招兵买马,系统建设,风控制度建立等工作,以适应和熟悉摸索资管业务。很快,一定会在同质业务上进行竞争。

对基金公司,首当其冲的应该是以货币基金为代表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毕竟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销售门槛已经撤销,但银行资管子公司的投资范围却更大,在资金类交易上规模效益明显,更有话语权,比传统公募基金有着更大和更多的优势。

然后是销售渠道,基金公司的产品销售长期依赖于托管行和券商,其中以托管行为主,基金公司在银行理财公司成熟后,渠道劣势可能会成倍放大。多个基金选用同一个托管行,为了获得发行规模,有时候还要排队,另外需要支付高额尾随佣金,这些无奈和无助,可能会在以后更多和加剧,毕竟,市场上还缺少有分量的第三方专业基金销售公司。

(四)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特别是头部的私募基金机构,有可能可以抓住这次理财子公司的东风,与理财子公司合作开展公私募投顾和其他类型合作业务。

结束语:

从国际情况看,世界前20大资管公司,有11家属于银行系。银行资管具有客户、渠道等天然优势,若顺利完成转型,有望在我国大资管行业中占主导地位。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将是中国资产管理业务上至关重要的一个里程碑,银行理财子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中国资产管理行业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

[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3]《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作者简介:燕江峰,身份证号码:11010519******96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