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民医院山东青岛266400)
【摘要】目的:分析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急救护理中规范运用心肺复苏术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出本院2017年1月—12月收治的60例心脏骤停患者,按照不同院前急救护理模式分为常规组与规范组,每组30例,常规组运用常规心肺复苏术,规范组运用规范化心肺复苏术,对比两组的临床疗效以及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结果:常规组的总有效率是70.0%,规范组是86.7%,规范组高于常规组,差异显著(P<0.05)。规范组的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均短于常规组,差异显著(P<0.05)。结论: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急救护理中规范运用心肺复苏术的临床效果显著,可缩短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值得推行。
【关键词】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急救护理;心肺复苏术;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2.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231(2018)36-0208-02
心脏骤停会造成短时间内的自然死亡,具有发病急、死亡率高的特点,其院前急救非常重要,有效的院前急救措施可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1]。美国相关指南要求,心脏骤停的急救措施涵盖初期判断并启动急救方案、及时心肺复苏、尽快除颤、及时给予高级生命支持以及心脏骤停后的综合治疗,其中心肺复苏术是抢救患者的关键步骤,其成功率是评价患者院前急救质量的关键性指标[2]。本研究为了进一步分析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急救护理中规范运用心肺复苏术的临床效果,选出本院60例心脏骤停患者的院前急救护理情况展开分析,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出本院2017年1月—12月期间收治的60例心脏骤停患者,均经临床症状、心电图等检查证实,符合心脏骤停相关诊断标准,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意识丧失、抽搐、大动脉无搏动、心音消失、呼吸停止等症状。按照不同院前急救护理模式将患者分为常规组与规范组,每组30例。常规组:男15例,女15例;年龄8~77岁,平均(55.7±11.2)岁;发病因素中,心血管疾病史13例,呼吸系统疾病史9例,脑血管疾病史5例,其他3例。规范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8~77岁,平均(55.7±11.2)岁;发病因素中,心血管疾病史12例,呼吸系统疾病史10例,脑血管疾病史5例,其他3例。对比两组性别、年龄、发病因素等资料,差异均不显著(P>0.05)。
1.2方法
常规组运用常规心肺复苏术。规范组运用规范化心肺复苏术:具体流程包括(1)队伍培训:建立院前急救小组,规范院前急救流程以及心肺复苏操作标准,有所急救人员均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参与临床工作,准备好两辆功能完善的急救车,同时配备好相关仪器设施,包括心电监护仪、吸痰器、除颤机、氧气筒等。(2)院前急救:救护车未抵达现场前,电话指导现场人员对患者进行简单施救——胸外按压;救护车抵达现场后,马上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术,视患者的实际情况,早期判断心脏骤停,实行急救处理,长时间对病患实施胸外按压,尽快除颤,快速行气管内插管术并给予机械通气,适度增加心肺复苏术时间,合理运用肾上腺素、阿托品、胺碘酮等药品。(3)院内急救:开放绿色通路,确保院外急救与院内急救工作的连贯性,及时进行脑复苏以及复苏后的综合治疗。
1.3观察指标
(1)对比两组的临床疗效,判定标准为①生存:生命体征、自主循环、心律、呼吸都恢复,大动脉明显搏动,不威胁生命安全;②成功:自主心律复常,能自主呼吸,大动脉有搏动,在生命支持下能存活1d以上;③有效:自主心律复常,能自主呼吸,大动脉有搏动,收缩压在10.6~13.3kPa之间,于生命支持下能存活30min以上;④无效:抢救后1h,没能恢复自主心律及呼吸;总有效率=(生存+成功+有效)/N×100%[3]。(2)对比两组的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
1.4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19.0系统,计数资料用(%)表示,行χ2检验,计量资料用(x-±s)表示,行t检验,P<0.05视为差异显著。
2.结果
2.1临床疗效分析
常规组的总有效率是70.0%,规范组是86.7%,规范组高于常规组,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两组的临床疗效(n,%)
3.讨论
心脏骤停具有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的特征,急救开始的时间与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具有较大的关联性,急救开始的时间越早,患者成功抢救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认为,从患者被发现到开始进行心肺复苏抢救的实施院前急救的关键时间点[4]。
心动颤动是心脏骤停的主要危险因素,因此初期电除颤以及人工气道插管是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抢救的关键环节。体外无创临时起搏能够实现初期除颤,且该处理方法对心肌的损伤程度较小。其中,初期是指院外5min内,院内3min内。然而,临床实践经验指出,心脏骤停患者能够实现初期除颤的可能性较小,分析原因,和现场人员缺乏初期除颤技术有直接关系。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心肺复苏时间在4min内时,患者的存活率可达40%以上,心肺复苏时间8min内时,患者的存活率则下降到10%左右,心肺复苏时间超过10min的患者基本无法存活[5]。另有文献报道指出,救护车未到现场前,用电话指导现场人员对病患实施心肺复苏,此操作不仅可及时抢救病患,也可为医护人员的急救创造有力条件[6]。由此可见,提升心脏骤停患者的院前急救护理质量尤为重要。
本研究对比分析了常规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护理与规范化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护理的应用效果,结果显示,规范组心肺复苏的总有效率高于常规组,且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均短于常规组,提示规范组的护理质量优于常规组。
总之,心脏骤停患者院前急救护理中规范运用心肺复苏术的临床效果显著,可缩短院前急救反应时间与自主心跳恢复时间,值得推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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