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

/ 1

谈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

王鹏1侯艳2

王鹏1侯艳2

(1辽宁铁岭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112000;2辽宁铁岭卫生职业学院112000)

【中图分类号】R19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21-0422-02

医疗纠纷诉讼的案由主要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侵权纠纷。在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发生争议的情况下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尤其是医患双方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是比较难以理顺的问题。本文将就医疗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方面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简单阐述。

1举证责任概念

“举证责任”是针对当事人而言的,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承担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分配”则是对审判(或鉴定)的要求,要求其按照合理的公正的标准,在当事人之间公平地分配举证责任。而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举证责任的分配

医疗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由医疗机构负责就原告提出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责任的主张提供相反证据,否则将承担由于举证不能所带来的承担侵权责任的不利后果,这对医患双方均是有利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医疗纠纷而引起的侵权诉讼所需要通过举证来说明的问题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项:(1)当事人身份。各自自行举证谁主张,谁举证;(2)存在医疗行为。患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3)不存在医疗行为。医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4)医疗行为与后果关系。医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5)损害结果存在。患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6)损害结果不存在。医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7)损害结果的程度。患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8)医疗行为无过错。医方(被告)举证责任倒置;(9)患者存在过错。医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10)第三人过错。医方(被告)承担举证责任;(11)法定免责事由。医方(被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的合理性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从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医患双方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等地位,加重了医疗机构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的学者把确立“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的原因归纳为:其根本原因在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具体表现在:

3.1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患者及其亲属不可能具备医疗方面的知识,对医疗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难以了解,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中有过失行为。

3.2诊疗护理虽都有病历记载,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但这些病历记载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患者无法接近或获取,难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保全证据,而医方却有充分时间补全证据,甚至可能将对其不利的证据予以毁灭。

3.3患者在死亡的情况下无法举证即使没有死亡,处于昏迷、病情危重状态中的患者和在治疗过程中处于麻醉状态的患者也不可能举证,而患者家属不可能参与治疗的全过程,由他们举证也是不切实际的,这使得患方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导致了患方往往在诉讼中败诉的结果。

据此,“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公平公惠的解决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需要。

4举证责任的实施

4.1虽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原告仍要负举证责任诉讼本来就是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此请求共同举证、质证,以证明其事实存在的过程。具体来说,患者应该积极收集和保留就诊事实、损害后果以及损害程度方面的证据,如保留好有关挂号证、收据、从医疗机构复制的包括门诊病历、护理记录等。

4.2医疗机构并不是负全部举证责任,而只是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医疗纠纷中,如果医疗机构主观存在过错,只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如果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医疗机构只要证明主观上无过错即可。具体说,作为医疗机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证据,完成举证:(1)证明医疗行为的实施符合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操作规程的证据;(2)患者事前明确作出自有承担某种损害后果且不违背法律和公共道德的意思表示,如患者在术前签署的手术同意书;(3)紧急情况下,为使患者的生命健康免受更大损害而采取的非常规治疗手段的原因和事实;(4)患方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如患方拒绝或不予配合采取某种治疗措施时留下的记录;(5)除医方和患方之外的第三方对患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6)损害后果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造成的;(7)发生了不能预见而不能避免的情况,如患者的体质特殊等。总之,医疗机构要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要从医疗行为中注意以上资料的完善。

总之,医疗纠纷一方面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另一方面也涉及医疗机构的重大利益,正确处理此类纠纷对于稳定社会,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