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建设措施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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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建设措施的探讨

刘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广东省东莞市523000

摘要:近年来,电动车的发展速度十分可观,其在环境污染条件改善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与发挥,作为电动车及其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物质基础,相应的充电设施日益受到重视与关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成为促进电动车发展的重要条件,而结合当前具体形势而言,充电设施的建设也不可避免的成为制约电动车发展的瓶颈,只有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所面临的各项问题,才能更好地确保新能源汽车取得持续性的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电动车;充电设施;问题;措施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走进千家万户,充电设施的相关缺乏问题也越发凸显。我国相关职能部门加快了建设和研究步伐,同时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和意见。最终我们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我国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发展十分积极,首先,传统能源的短缺危机和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使我国对外国的石油依赖度逐年提升,而此时正值汽车工业整体处于调整方向的阶段,新能源汽车是整个产业的发展需求。其次,我国传统汽车工业尤其是乘用车起步较慢,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如果继续走欧洲企业的路线,那么我们可能将继续处于落后的状态。最后,由于早期我国在电池、电机及电控等领域的技术积累,我国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所以我国政府紧跟最新的形式,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2.当前充电设施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项问题

2.1重点面临的产权问题

专用线路及充电设施通常会对居住区的空间占有率形成较大影响,因而,充电设施在安装之前需经过业主首肯,只有在业主同意之后才能就已形成的可靠方案开展安装工作。然而,安装过程当中,关于专用线路极容易就产权问题出现争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设过程及其力度。

2.2相关服务系统不够完善

这主要体现在信息服务及设施服务两个方面,第一,尽管近些年有相当数量的充电平台尤其是网络平台相继出现,但其所提供的的主要信息服务仍在于分布位置的共享,对于充电状态及成功交易的相关查询系统建设工作还不够完善,不利于信息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第二,当前所设置的充电型停车位内往往都是非电动车停放着,电动车资源设施在相当程度上被机动车挤占,同时,一些充电设施在使用权限上也存在着特殊设置,并不是所有用户都能够使用,这也就限制了公共充电设施的使用性能,形成服务缺陷甚至服务盲区,十分不利于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

2.3充电接口生产标准仍然存在着不一致的问题

在现阶段,尽管交流充电在生产标准上已经成为接口的普遍形式,并且基本普及至绝大多数新能源车辆,但是就各生产企业而言,在超级充电及直流充电等相关快捷充电的方式上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相对一致的标准,许多直流充电的标准都无法投入实施与应用。

2.4后续充电费用的影响

充电的费用问题是严重左右各项充电设施的建设进程的关键因素,也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控制点。充电费用的提高将对人们新能源汽车购买力造成损害,反之,一旦充电费用下降将会有效促进人们的使用积极性,对新能源的电动车及其行业发展形成巨大的推动作用。

3.充电设施各项建设问题应对策略

3.1建设主体需进一步明确

第一,充电桩的私用设置。在生产企业阶段范围内,应当将销售服务相关体系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相融合,通过委托充电设施厂家或者电动车企业自行等方式在用户方便使用的场所内为其设置一处充电设施,进而再签订车辆的销售合同;第二,充电桩的专用设置。电动车企业可在用户车位或者自有场所上进行专用的充电桩设置,生产厂家也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充电设施企业进行安装并做好相应的运行管理工作;第三,充电桩的公用设置。公共场所例如交通枢纽、停车场、体育场、会展中心以及换乘中心等,包括以相关政策为依托建设而成的出租车区都需根据建设规划标准做好相应的充电桩配建工作,其在投入使用前期可交由相关国营单位进行建设和运营,完善管理体系。另外,对于新建的小区应当积极配建新能源电动车的相关充电设施,在具备相应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已建设完成的小区或者新建过程中的小区都应当对停车场进行适当改建或新建,与电动车使用相结合制定出可行的更新计划。同时,在政府层面需颁布相应的指导性意见或者措施,积极引导住宅小区的新能源电动车停—充电各项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客观上促进新能源汽车的科学发展。另一方面,要完善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道路的相关建设比不可少。新能源车的专用充电桩、停车位的规划与设置必须重视。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效力,与施工企业、电力企业、技术部门等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体系,以高速公路、国道及城市交通干道为脉络,广泛形成充电网络体系,最大程度上避免并彻底解决新能源车在行驶距离上的不够长远的问题。当然,新技术的有效开发与研究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充电设备的灵活度、便携性以及汽车充电时长等问题均有待攻克。而现阶段扶持力度的强化,充电技术的改善,是企业技术研究和探索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充电设施建设的关键内容。

3.2设施的建设速度要加快

近些年以来,新能源车在实际应用上逐渐推广开来,也正是电动汽车的普遍使用让其所面临的充电设施较为缺乏的问题更为突出,也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以当前实际情况为依据不难看出,充电设施的建设进程相对落后已成为电动汽车进一步普及的重要关键点,作为发展过程中的瓶颈或者短板之一,其对对应的各项实际问题必须加紧解决。因此,将新能源车的战略发展方向向纯电驱动倾斜是当前解决充电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将桩站建设放在第一步,根据类别、顺序进行推进建设,始终保持充电设施的建设在规模上能够适度的提前。

3.3各职能部门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务必确保

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的强化是促进新能源电动车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解决当前充电设施在标准上不完善、不统一的重要途径。首先,针对充电设施各项政策而言,需当加快协调与沟通,尽可能按时、按步出台相应的有效政策;其次,针对示范城市或者城市群的应用推广应当强化监管机制,同时制定并研究出与城市或城市群相适应的动态管理体系;再次,在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上能够实现自中央至地方的协调统一,进一步强化新能源电动车推广过程中的协调机制;最后,对于新能源车的有效经验应当及时总结并推广开来,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交流与互动机制,使得各地能够互相借鉴,全面提升应用效用。

3.4价格管理务必科学合理

第一,电费的收取。电费的收取标准的制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以国家及省市的具体电费标准为依据,合理确定电费标准。第二,服务费的收取。除了根据相关规定对电费进行收取之外,公用充电桩还可以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到实践上来,可由所在地的物价管理部门以政府规定为依据,结合地区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发布,规范费用标准,合理监督管理。第三,停车费的收取。停车场所属单位在进行停车费的收取过程中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方式,结合既有收费标准进行更新和完善,给予需充电的新能源汽车适当优惠等。第四,完善费用结算的方式。在费用结算上应当紧跟时代发展,为方便支付服务,建立完善的结算支付系统,支持充电卡、市民卡、银行、网络等多种非现金服务。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无论是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还是充电设施的建设,都是一个长远发展的过程。既不可把刺激性的补贴或奖励视为拉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短期有效手段,也不能将政策利好作为新能源汽车规划目标难以完成时的病急乱投医。

参考文献:

[1]孟为.首获新能源汽车准入资格——中通为世博会研发电电混合动力公交车[J].商用汽车新闻,2008(41):5-5.

[2]华黎,杨恩东,梁全顺,等.车用超级电容器动力系统在世博公交的应用及推广[C]//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