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恒文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徐州
摘要:2017年以来,我国为降低企业杠杆推出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举措。然而目前的债转股工作并非真正的债转股工作,主要是商业银行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来实施这项业务,存在一定的明股实债性质。徐矿集团作为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实施建议。
关键词:市场化债转股;难点;建议措施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徐矿集团转型发展和基地布局的精神,集团公司抢抓江苏能源战略调整机遇,推进“一体两翼”战略实施,积极布局“六大基地”建设,适时推出徐矿股份公司混改方案。财务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同步推进债转股,引入多元化股权投资,可以有效降低杠杆率,增强资本实力,防范债务风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助力徐矿股份混改。当前形势下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财务部加强与省国资委、市发改委、省属企业、金融机构进行交流,积极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着力保障集团公司资金安全。
1.债转股的时代意义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进程中,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指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发展股权融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三是市场化法治化的必然选择。市场化程度决定产业发展高度,随着国企改革逐步深化,国企改革市场化运营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自愿平等协商开展债转股,确保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坚持市场化定价,防止企业风险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转移,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防范相关道德风险。
2.债转股的主要做法
一是主动汇报交流,争取政策支持。根据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国家降杠杆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债转股政策宣讲会,主动走出去向省、市国资委产权处汇报债转股进展,多次向中煤协会问询债转股指导意见,多渠道提出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争取得到政策的支持。
二是加强走访转,借鉴成熟经验。经省国资委协调,前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交流债转股谈判经验;经市发改委推荐,拜访徐工汽车学习债转股实施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走访转寻求可以借鉴的新思路、新启示。
三是与实施机构对接,磋商设计方案。邀请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五大银行下设的债转股实施机构进行磋商,探讨设立基金模式、债转优先股权模式、入股子公司模式等途径,针对集团公司特点设计债转股方案。运用北金所搭建的债转股信息平台,寻求更多的合作意向方,拓宽合作渠道,多举措助力债转股实施。
四是咨询中介机构,规避法律风险。加强与中兴华、安永等会计师事务所交流,研讨债转股实施条款,听取中介机构的专业性建议与意见,发掘协议条款中潜在风险,做好规避、防范措施。
3.债转股面临的问题
一是入股定价未确定。由于徐矿股份暂未上市,实施机构希望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入股定价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参照原煤开采行业平均市净率确定。而省国资委要求采用招拍挂方式入场交易,由市场定价。由于股权投资存在“控制权溢价”,如果让出控制权,入股定价自然要高,但是国有企业不会让渡控制权,更不能承担国有资产减损,而投资者又不愿出高价入股,最终入股定价未能确定。
二是融资成本未降低。现阶段债转股实施主体大多是财务性投资,实施机构以承诺回购等各种手段向企业要求固定收益、约定固定期限,仅从账面上降低了企业负债率,以高成本的股权资金来置换低成本的债权资金,将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与债转股的出发点有所不符。
三是退出机制未完善。实施机构希望利用并购重组、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证券交易所上市等资本运作渠道实现退出,然而徐矿股份公司暂未上市,同时国内资本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债转股的资产证券化率仍然较低,导致实施机构格外关注退出路径。
3.相关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股份公司上市工作。上市公司是搭建资本运营平台的核心基础,上市公司拥有五大融资工具,分别为公司债、可转债、非公开发行、公开增发和配股。宣传股份公司的上市预期,吸引市场投资者入股,通过债转股方式让参与各方的谈判有的放矢,在上市层面开展债转股项目,充分发挥未来上市平台在转股和退出中的作用,通过资本运作让债转股的股权从上市公司退出。利用上市公司平台推进债转股不仅能够直接降低债务,还活跃了股权融资,优化了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从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二是在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指导下,引入省属企业有针对性的参与徐矿集团债转股项目,以债转股为契机,引入多元化投资者,派驻董事或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履行股东职责,为徐矿集团提供顾问服务和资本运作便利。同时配合股份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调整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资产财务状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完善和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徐矿集团开放度和影响力。
三是创新债转股业务模式。在债转股实施过程中,创新私募资产管理产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金融债券、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业务模式,探索利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还债的方式,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利用这部分存量资产进行债转股。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先由股份公司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再由部分股东无偿转赠给银行债权人以抵减债务。这样做不仅有利于降低集团公司负债率,提高银行债权人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提振外部投资者信心,支持徐矿集团大项目建设。
四是积极争取财税支持政策。债转股政策要能真正落地见效关键在于交易成本的降低,离不开政府的财税政策支持。为推动政策性债转股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政府部门采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实施机构因参与债转股而形成的资本利得减免征收所得税,对债转股分红部分视同利息支出在所得税税前予以扣除等。
参考文献
[1]王国刚.市场化债转股的特点、难点和操作选择[J].金融研究,2018(2):1-14.
[2]于海,谢凯彦,杨吉峰,等.商业银行市场化债转股问题研究[J].西南金融,2017(7):36-40.
[3]栗兴仁.山西焦煤集团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基本模式[J].中国煤炭,2017(11):23-24+46.
作者简介:崔恒文(1981-),男,江苏东台人,201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硕士,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