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破产法已于2004年6月2日公布,此次修改对日本破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在申请开始破产程序问题上,扩大了管辖法院的范围,对大规模破产案件的集中处理进行了合理化安排。(2)为了防止破产人财产的流失以及确保债权人之间的公平,引进了综合性禁止命令以及保全管理命令的制度;还设定了与撤销权相关的保全措施制度。
商务与法律
200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