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商务部审核通过的规范旧货市场上市流通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所有二手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已过使用年限的废家电强制报废。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的“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旧货”标签的外观是蓝底,上有两只手相接的图案,印有中国旧货业协会会徽和RGFX的字样。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有关标志的二手家电,将不准在市场上流通。
商务与法律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