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
【摘要】牙周病是多因素疾病,其病因和发病机制十分复杂。已有的研究表明:牙菌斑中的细菌及其产物是牙周病的始动因子,其他的一些局部因素及宿主的防御反应也对牙周病的发生产生重要影响。对牙周病病因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深入了解,采用化学物质去清除致病因子或阻断牙周病的病理过程,以达到治疗牙周病的目的。
【关键词】牙周病;药物
1药物治疗的种类及目的
1.1病原微生物的药物治疗
从病原因子的层面阻断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最为理想的治疗方法。菌斑微生物是牙周病的始动因子,清除牙菌斑,防止或减缓菌斑的再聚集是治疗牙周病、防止其复发的主要途径。采用机械的方法去除牙菌斑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行之有效的治疗牙周病的方法。但是由于以下原因,有些情况下还需使用抗菌药物作为洁治术和刮治术的辅助治疗手段。①存在一些器械不易到达的部位,某些重度牙周炎患者的深牙周袋、窄而深的骨下袋以及后牙根分叉区病变等,由于器械难以达到感染的最深处,不易彻底清除患处的菌斑细菌,炎症和牙槽骨的吸收仍不能控制。②微生物可侵入牙周组织,由于牙周袋内壁上皮在炎症过程中,经常出现溃疡和糜烂,使细菌可能侵入牙周组织。单纯采用刮治根面的方法,难以清除已侵入组织内的细菌。③口腔内其他部位的微生物,口腔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微生物,特别是定植于舌背、颊黏膜及扁桃体等处的病原菌,容易在牙周袋内再定植,导致疾病的复发。④牙周组织的急性感染,急性坏死性溃疡性龈炎、多发性龈脓肿及多发性牙周脓肿等急性感染时,可在应急处理的基础上,视病情需要给予全身或局部的药物治疗。⑤某些全身性疾病患者如糖尿病、HIV感染、风湿性心脏病等,需在进行全面牙周检查和洁治、刮治术之前或同时使用抗菌药物,以控制感染和预防并发症。此类体弱的患者中,有些人经过常规的牙周治疗再辅以药物治疗,可使炎症控制良好,从而避免牙周手术。
2牙周病药物治疗的原则
药物治疗是基础治疗和手术治疗的一种辅助手段,为了避免药物滥用,在牙周治疗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①遵照循证医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药物循证医学的观点认为,临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决策,都应该以当前最佳的科学证据为基础,根据这一原则来考虑是否使用药物治疗及选择恰当的药物。一般情况下,牙龈炎和轻、中度的牙周炎不需使用抗菌药物,彻底的洁治和认真的菌斑控制可使牙龈炎痊愈,也可使大多数的牙周炎得到控制。②用药前应清除菌斑、牙石进行抗菌药物治疗前或同时,必须尽量地清除菌斑牙石,“搅乱”生物膜的结构,以利于药物作用于残余的细菌,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③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应尽量作细菌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便有针对性地选用窄谱的抗菌药物,减少对口腔微生态环境的干扰。并在用药后继续进行细菌学检查,以观察细菌的变化,指导临床用药。
3常用的抗菌药物
3.1甲硝唑
是咪唑类衍生物,为常用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的药物。甲硝唑能有效地杀灭牙龈卟啉单孢菌、中间普氏菌、具核梭杆菌、螺旋体及消化链球菌等,对由这些细菌引起的牙周炎和坏死性溃疡性牙龈炎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能显著减少螺旋体、梭杆菌等,改善牙龈出血、牙周袋溢脓等症状,对HIV相关性牙周炎急性期症状的控制有效。甲硝唑是一种高效价廉、能杀灭专性厌氧菌的药物,不易引起菌群失调,也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它与大多数常用的抗生素无配伍禁忌。甲硝唑对兼性厌氧菌、微需氧菌感染无效,但可与其他药物合用,对由伴放线放线杆菌感染所致的侵袭性牙周炎和对常规治疗反应不佳的病例等有疗效。该药无明显毒副作用,部分患者可出现恶心、胃肠道不适等症状,偶有发生腹泻、皮疹、口内金属异味等不良反应。长期服用可能出现一过性白细胞减少、周围神经病变等。有报道大剂量使用可能有致癌、致畸的倾向,故妊娠和哺乳期的妇女禁用;因其大部分由肾排出,故有血液疾病或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服药期间应忌酒,因其能抑制乙醇代谢。常规用量为每次口服200mg,每天3~4次,连续服用5~7天为一个疗程。
3.2替硝唑
也是咪唑类衍生物,与甲硝唑相比,它具有疗效更高、半衰期更长、疗程更短的优点,但其副作用的发生率也较高。主要不良反应仍是胃肠道不适、头痛等,与甲硝唑相似。口服,首日顿服2g,以后每日2次,每次0.5g,连续服用3天为一疗程。
3.3四环素族药物
此类药物为广谱抗生素,对细菌及螺旋体具有抑制其繁殖的作用。四环素族药物口服后在体内分布广,可存在于多种组织、器官和体液中,尤其对骨组织亲和力强,在龈沟液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2~10倍。牙周治疗中常用的四环素族药物为:四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四环素族对多种牙周炎可疑致病菌都有抑制作用,如牙龈卟啉单孢菌、具核梭杆菌、二氧化碳噬纤维菌及螺旋体等,特别是对伴放线放线杆菌(Aa)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文献报道局限型青少年牙周炎(侵袭性牙周炎)患者常有Aa侵入牙周袋壁,单靠刮治术难以完全消除Aa。刮治后口服四环素可有效地消灭组织内的细菌,取得较好的临床疗效,并有牙槽骨修复。米诺环素是半合成的四环素族药物,抑菌谱广而强,可抑制慢性牙周炎患者的螺旋体和能动菌,药效能保持3个月。强力霉素的抑菌效果与米诺环素相近,其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钙离子或抗酸剂的影响,优于其他四环素族药物。四环素族药物由于其本身为酸性,且具有金属离子螯合作用,用这类药物处理根面还能使根面轻度脱矿,牙本质小管开放,暴露的胶原纤维刺激牙周膜细胞在根面上迁移,直接促进细胞附着与生长。此作用依赖于局部药物浓度和作用持续时间,过高浓度、过长时间的接触反会抑制成纤维细胞的生长四环素族药物中,强力霉素的抗胶原酶活性最强,用小剂量、长疗程的强力霉素治疗牙周炎,能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有报道在根面平整后口服小剂量的强力霉素,每次20mg,每天1次,3个月为一疗程,可提高牙周炎的疗效,减缓疾病的进展。糖尿病患者胶原酶活性明显增高,采用强力霉素、洁治术及根面平整来联合治疗并发有糖尿病的牙周炎患者,疗效很好。四环素的副作用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能损害,使发育中的牙齿着色等,孕妇及6~7岁以前的儿童禁用。
参考文献:
[1]张颖.菌斑控制[J].中国实用口腔科杂志,2010年01期
[2]笪海芹,徐燕.抗生素治疗侵袭性牙周炎的临床研究进展[J].临床口腔医学杂志,2009年06期
[3]郑喜军.牙周病的治疗及预防[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0年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