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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今增值税税制下,施工材料的价款逐渐成为建筑企业签订合同时所必须要注重的问题。因此,在签订建筑合同时,中小企业的建设往往侧重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税收相关规定,而忽略了相关责任条款的前瞻性和后续设计。这对建筑公司解决施工合同纠纷也构成了重大的风险。本文通过调查并且结合实践,发现在工程结算时,由于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的不严谨以及不完善导致了工程结算时频繁发生合同争议与纠纷,有关建筑工程材料价款的争议与纠纷尤其严重,建筑企业只注重主要条款和涉税条款而忽略了相关责任条款,解决问题也很麻烦,阻碍了后续项目的解决。本文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建筑材料价款问题,下面将谈一谈建筑施工合同中对于材料价款的管理。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材料;价款管理
1.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管理的主要问题
在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建筑材料价格条款的谈判和实施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执行价格的依据不明确
简而言之,执行价格主要指的是执行市场购买的发票价格,在实际合同制定过程中,针对材料的执行价格往往存在与实际不相符的问题。
1.2调整方法约定不充分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建设项目的长期建设,当材料价格波动较大时,没有就调整方法达成一致,施工合同中针对材料价格的调整模式未详细标注说明。
1.3市场价格与约定价格有差异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建筑材料尤其是一些大宗主要材料,它的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建筑方与材料方双方所约定的价格,尽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进行了调整,但没有迹象表明调整的程度。简而言之,市场价格和商定价格以及双方之间存在差异没有注明超过(较低)到什么程度后可以对双方所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1.4结算纠纷问题
由于某些原因,建筑工程合同中的一些建筑材料明显要求承包商承认价格,承包商没有及时联系承包单位。对需要发包单位认质认价的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单独购买的材料不予以确认,导致了双方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发生争议和纠纷。
1.5.材料价格询证确认不及时
对于施工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成本管理部门要求的材料。由于承包商和承包商没有及时与项目成本管理部门确认,直到项目结算,项目成本管理部门才需要确认查询,这不仅使项目成本管理部门难以确认物料价格。还加大了工程结算的难度。
1.6特殊材料内容不全面
工程建筑中的一些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仅表明了材料规格和型号要求,忽略制造商,产能,质量和价格等要求。从而导致了材料采购后,合同双方发生了争议和纠纷。
2.分析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管理的原因
以上问题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2.1欠缺必要的合同法律意识,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原因。计划经济在中国已有近三十年的历史,许多人的思想中都存在许多思想方法和管理方法。个人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那个时期并没有提倡法制,法制社会的提倡是近些年的事,人们的法律意识仍然相对薄弱,企业管理者的思想仍然没有根深蒂固。由于管理人员淡薄的法制意识,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建筑合同的法律意义,仅仅只是注重拿到任务,而忽视了合同的签订,在合同谈判和签署方面更为草率,侧重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和与税收相关的条款,而忽略了相关责任条款的前瞻性和后续设计。建筑公司解决施工合同纠纷已成为一个重要的风险隐患。不仅如此,而且不了解合同法律意义的问题也反映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指在履行合同期间监督合同履行的过程,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合同法意识薄弱,签订合同后,合同被搁置并被忽视。合同被取消,阻碍了项目结算的顺利进行。
2.2重揽活,轻合同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建筑公司往往关注承包项目。而忽略了合同的洽谈与签订,认为只要承揽到工程就会带来经济效益,而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对建筑材料的价格条款进行仔细的推敲和斟酌。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仍在甲方市场,建设单位愿意吞下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以承包项目。移动太多,没有意识到法律政策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3谈判合同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相对较低
建筑合同谈判需要高水平的企业管理知识,全面的基础价格(固定)知识,建立经济政策水平,以及一定的写作和语言技能水平。由于目前施工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不足,缺乏具有较强综合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的法律意义相对较弱。现有管理人员熟悉综合基价(固定)和建立经济政策水平,但缺乏专业的业务管理知识。一些人缺乏业务水平,而另一些人的书面和语言技能较差。
2.4.轻信关系,忽视合同
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承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相互熟悉。常常会轻信发包单位的一些管理人员的口头承诺,对工程的洽谈和签订极其不慎重,不严谨。另一方面,由于承包商要求缩短施工期,承包商要求先进行施工,然后在施工过程中签订合同(特别是一些小项目和个别项目)。最后在签订合同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一些条款的签订上产生了争议,导致了施工不能顺利进行。
2.5.履行合同的自觉意识较差
有些施工单位只关注工程的施工期和质量,不自觉履行合同的一些规定。如果申请人正在寻找签证的非签证,投标单位将不会实施投标价格。因此,承包商没有确认项目的结算,这妨碍了项目结算的后续行动。
3.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管理策略
从以上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中可以看出,工程建筑单位尤其是施工企业,必须注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3.1通过切实有效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如前面的描述所述,合同是货物交换的法律表达。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法律管理知识。为了使管理人员达到这一水平,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重点关注工程量清单的学习合同,项目招标,项目担保,收费表,以及各级政府发布的建筑经济学监管文件。将法律知识纳入合同的谈判,签署和管理,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谨性。
3.2通过专业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强化合同洽谈水平
谈判建筑合同需要强大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还包括要对材料生产厂家和供销单位进行详细的了解,同事相关洽谈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能力。因此,企业相关洽谈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以上方面的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能力。
3.3.加强合同管理,自觉履行合同
施工合同不是签订了之后就结束了,重中之重的是对合同进行管理,尤其要注重对承包单位履行义务方面进行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和预算人员必须熟悉合同的相关内容,并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该找发包单位进行签证的就去进行签证,该进行发包单位进行认质认价的也及时的去与发包单位进行联系并进行认质认价。工程双方都切实落实合同条款,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在工程结算时避免争议和纠纷,从而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
4.结论
综上所述,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法律意义是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的基础和避免工程结算时发生争议和纠纷的保障,本文结合多年的合同管理经验,就建筑施工合同中有关材料价格条款洽谈和签订等内容提出了一些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期为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有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参考文献:
[1]施工项目会计核算与成本管理[M].中国市场出版社,李志远,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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