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重庆丰都408200)
【摘要】目的:对50例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特征进行探讨与研究分析。方法:选取2013年4月—2017年3月期间于我院接受治疗的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列为研究对象共50例,作为研究组;另选取同期于我院接受治疗的成人精神分裂症患者50例列为对照组,观察比对两组患者一般临床特征。结果:两组患者各项病发前驱症状比对分析,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研究组患者持续时间为(6.41±5.22)d;对照组患者持续时间为(6.83±5.75)d。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各项临床表现分析,嫉妒妄想、伤人毁物、自杀行为存、自语自笑组间存在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入院时接受PANSS评定得分情况,研究组患者总分为(75.82±6.63)分,对照组患者总分为(52.31±3.15)分,组间差异具有显著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与成年首发患者各项临床特征之间,存在少许差异性。
【关键词】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
【中图分类号】R7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7)32-0103-02
近年来,各类压力的增加与青少年人群抗压力能力的减弱,导致临床青少年出现精神分裂症的发生率亦在不断增多。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与成人精神分裂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其中差异性是否显著,目前临床医学资料方面并无系列性的课题研究。我院就此将青少年时期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与成年后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特征资料进行比对调查研究,具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我院于2013年4月—2017年3月期间接受并治疗的首发精神病患者列为本次研究观察对象,依据患者年龄阶段不同,分为两组,即年龄不足17周岁的青少年儿童青少年为研究组50例,已成年患者为对照组50例。研究组患者中,男性23例,女性27例;年龄11~16岁,平均年龄(14.3±1.5)岁。起病形式:16例急性起病,占比32.0%;13例亚性起病,占比26.0%;21例慢性起病,占比24.0%。家庭史:22例阳性,占比44.0%;28例阴性,占比56.0%。诱因:6例有诱因,占比12.0%;44例无诱因,占比88.0%。EPQ测定:39例偏内向,占比78.0%;11例偏外向,占比22.0%。对照组患者中,男性24例,女性26例;年龄21~35岁,平均年龄(26.4±2.9)岁。起病形式:18例急性起病,占比36.0%;12例亚性起病,占比24.0%;20例慢性起病,占比40.0%。家庭史:17例阳性,占比34.0%;33例阴性,占比66.0%。诱因:10例有诱因,占比20.0%;40例无诱因,占比80.0%。EPQ测定:36例偏内向,占比72.0%;14例偏外向,占比28.0%。以上两组患者各项资料比对,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与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病程、前驱症状、临床表现、入院时PANSS评定、临床诊断分型等多项临床特征进行研究分析,并作组间比对分析。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9.0对本次研究所得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表示,行χ2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s表示,行t检验。组间结果对比,以P<0.05视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病程分析
研究组患者病程1~27个月,平均病程(9.41±5.37)个月。对照组患者病程1~59个月,平均病程(21.95±17.64)个月。组间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t=0.013)。
2.2前驱症状分析
两组患者各项病发前驱症状比对分析,研究组患者出现前驱症状的总体发生率为76.0%,对照组患者出现前驱症状的总体发生率为40.0%,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χ2=18.594)。研究组患者持续时间为(6.41±5.22)d;对照组患者持续时间为(6.83±5.75)d。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t=0.232)。详见下表1所示。
2.3临床表现分析
两组患者各项临床表现分析,患者存在感知学障碍组间数据比对分析,均无显著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均<0.05)。患者存在思维障碍组间数据比对分析,研究组患者无嫉妒妄想发生,对照组患者有13例出现嫉妒妄想,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χ2=9.427),其它思维障碍所得数据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患者存在行为障碍组间数据比对分析,伤人毁物与自杀行为存在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0.05)。行为孤僻不存在组间差异(P>0.05)。患者存在情感障碍组间数据比对分析,自语自笑组间存在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χ2=19.523),其它情感障碍所得数据组间无显著差异,不具备统计小酒窝意义(P>0.05)。详细数据资料见下表2所示。
3.讨论与治疗预后
青少年发生精神分裂症的原因有多种,与生活、学习压力,家庭遗传等有关。青少年时期心理发育较为敏感,正处于懵懂状态,需要良好的引导与关怀。当察觉到青少年有“异常行为”时,监护人要多加关注,及时就诊。家属对这些“异常行为”态度取决就诊的及时性,在就诊前,这些“异常行为”也就是前驱症状,包括类神经衰弱状态、性格改变、情绪反常、意志减退、动作行为反常。本次研究中,将青少年患者与成人患者的各项临床特征进行调查与比对分析后发现,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与成人首发患者的临床特征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主要在于前驱症状、临床表现、入院时PANSS评定与诊断定型。因此,对此类表现进行极早判别,便能够早日发生异常,给予积极的应对措施,对临床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的预防与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研究中,两组患者治疗与预后情况分析,研究组患者住院时间为14~126d,平均住院时间为(37.62±15.47)d。对照组患者住院时间为11~135d,平均住院时间为(35.41±16.31)d。组间差异对比,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t=1.321)。出院时疗效评定以根据PANSS减分率判定疗效,减分率=[(基线总分—治疗后总分)/基线总分]×100%,减分率≥80%为基本痊愈,≥50%为显著进步,≥30%为进步,<30%无变化,总有效率为基本痊愈与显著进步之和。研究组患者经治疗后治愈5例,治愈率为10.0%,显著进步29例,显著进步率为58.0%,进步12例,进步率为24.0%,无变化4例,无变化率8.0%,总有效46例,总有效率为92.0%;对照组患者经治疗后治愈6例,治愈率为12.0%,显著进步30例,显著进步率为60.0%,进步9例,进步率为18.0%,无变化5例,无变化率10.0%,总有效45例,总有效率为90.0%。组间治疗总有效率对比,差异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χ2=0.013)。由此可知,于临床治疗方面,青少年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时间以及治疗结果均无异于成人患者,故而于早期病发时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意义更显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