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国土整治局潜江433199
摘要:土地整治中农民有效需求是否满足是判断土地整治目标实现与否的关键。以河南省农村地区的微观调查数据作为实证,运用二项逻辑回归模型,研究土地整治农民需求层次特征及影响因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和开发,对耕地保护、改善民生、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耕地存有量锐减,土地资源供给紧约束的局面不断凸显,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扩大内部需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点举措。
关键词:土地整治;农民;需求;影响因素
引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和开发,对耕地保护、改善民生、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耕地存有量锐减,土地资源供给紧约束的局面不断凸显,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扩大内部需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点举措。
1土地整治理论需求研究
需求层次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共同规律,但它更强调了遗传因素,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及个体在同一时间内有多种需求存在的现实。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阿德弗在马斯洛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接近实际经验的研究,他将人的需要归结为3种,即生存(Existence)的需要、相互关系(Relatedness)的需要和成长发展(Growth)的需要,即ERG理论。
ERG理论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似的观点是人在满足低层次的需求后会引发对更高层次需要的愿望,而不同之处在于“ERG”理论认为多种需要可以同时作为激励因素而起作用,并且当满足较高层次需要的企图受挫时,会导致人们向较低层次需要的回归,凸显了个体差异[15]。基于需求层次理论和土地整治实践,农民对于土地整治的需求并不单纯体现在被动地接受土地整治提供的公共品上,还外延到通过主动的参与行为获取土地整治带来的其他效用。农民基于土地整治的需求具有层次性和差异化特征,层次性是差异性的必然结果,差异化又是层次性的具体体现。
2农民土地整治需求调查研究
2.1样本研究
通过对有效问卷的整理可以了解样本的基本特征。在获取的有效样本中,男性所占比例为86.3%,远高于女性。绝大多数女性都会把对调查问卷的作答让家中的男性代劳,或以“不太懂”等原因婉拒笔者的调研要求,体现了项目区的女性思想较为保守,参与调研的意识明显较男性弱;样本中年龄介于35~65岁的中年农民的比例达到85.7%,而35岁以下的年轻人所占比例较少,说明留守在村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以35~65岁的中年农民为主,他们也是对土地整治关注度相对较高的年龄群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所占比例为69.6%,高中以上仅为16%,反应了项目区农民整体的文化程度偏低;所调查的农民中,非农收入比例超过40%的约为30.3%,说明大部分农民仍以从事农业劳动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2.2需求层次的不同
农民需求层次概况及差异化特征通过对样本的初步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农民需求层次选择并非完全单一,多数农民同时选择在多个需求层次上存在需求。
3影响因素
3.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滞后,部分项目设计不够合理
第一,目前,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涉及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林业部门规划、水利部门规划、基础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因各部门的规划间缺乏统筹衔接性,可操作性不强,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第二,科学合理的项目规划设计是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施工的基础。但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基础资料的缺乏、项目测量程度不够、项目现场踏勘不到位,以及设计方案论证不够充分等因素,造成项目规划设计与当地实际情况不符,直接影响了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导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能按规划顺利实施。
3.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法规政策不够健全,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开拓性工作,涉及面比较广,牵涉的部门也比较多。目前的配套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性还不强,不够健全,特别是农民安置问题、权属纠纷处理问题、土地分配问题、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等敏感性问题还没得到及时解决,导致农民参与度不高,阻碍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发展。另外,部分干部和群众对相关法规政策理解不深入,部分干部对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又不够,也不利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3.3各部门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够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涉及到多个部门,关系到各方的利益,需要政府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才能顺利实施。但一些部门没有足够重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认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就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理解、不支持,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另外,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往往各负其责,不注重协调配合,没有形成合力推进的局面。
4影响因素的对策
4.1科学合理制定规划编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必须在充分调查、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评定新农村建设、当地农村的自然生产环境、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农民群众的意愿和权益保障措施、生态环境等等的因素来确定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保证编制的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时,要考虑与其他部门的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合理布局,以便有利于长远发展。
4.2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加快制定指导性强的土地整治法律法规政策。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统筹安排,形成政策合力,切实解决事关农民根本权益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努力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4.3加强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视程度,完善部门协调机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泛,各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利国利民的工程,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避免多头管理,造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度滞后,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协调配合,建立日常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将农、田、水、林等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结语
农民基于土地整治的需求具有层次性、差异化特征。农民的需求源于自身的利益诉求,其基于土地整治的需求包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需求(需求层次Ⅰ)、土地流转的需求(需求层次Ⅱ)和参与土地整治的需求(需求层次Ⅲ)3个层次。农民的需求并非完全单一,多数农民同时在2个以上的需求层次上存在需求。土地整治应结合农民需求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趋势,鼓励农民流转土地,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在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原则下,对固化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大稳定小调整,对农民承包地块在空间上进行合理地微调,以利于土地流转的连片性和规模化,实现农民流转土地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梁成全.基于乡土特色的安仁县稻田公园景观表达策略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
[2]张勇,包婷婷.安徽省池州市农村土地整治与美好乡村建设耦合联动研究[J].国土资源情报,2014(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