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祥(山东省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泰安271000)
摘要:我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经历了五年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基本上实现了“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全国有大赛”的竞赛格局。但是透过大赛种种耀眼的“光环”,与其规模不相适应的是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和匮乏。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建设问题对策
一、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1.制度制定层面:(1)全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建设。最初的顶层设计是前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两次讲话内容中提到的,建立“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国家有大赛”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序列,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这个顶层设计满足了当时职业技能大赛初级阶段的发展需要。目前,全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还有待完善,存在国赛、省赛竞赛时间安排不合理、赛点选择有失公平、竞赛项目设置不科学、竞赛标准不透明等系列问题。(2)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建设。各省出台的《意见》仅仅停留在指导性意见上,操作性不强,可以等同于对国家文件的解读,并不是一个可以执行的文件。目前县、市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及省选拔赛存在严重脱钩,大部分省市都是直接面向各大高职院校开展选拔。
2.制度执行层面:(1)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缺乏配套管理细则。从目前省、市出台的职业技能竞赛相关的文件、制度来看,大部分的制度都是相关某个专业竞赛项目的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各省出台的《意见》无配套管理制度,大大削弱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赛层面文件的执行力度和效果。(2)职业技能竞赛缺乏监控制度。职业技能大赛最终的实施效果是面向全校师生、面向每个专业,最终的目标是提高师生的技能水平,但由于大赛在制度执行上缺乏相应的监控机制,省选拔赛承办方、参赛方以及合作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才敢肆意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大搞功利化,最终导致“大赛竞技”、“应赛教育”、“大赛经济”等现象,出现了该层层把关却层层未落实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我国职业教育技能竞赛的健康发展。(3)职业技能竞赛缺乏反馈制度。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轰轰烈烈结束之后,国赛的竞赛方法有什么创新?国赛的竞赛内容涉及了哪些新工艺、新方法?国赛对高职院校专业、课程、教法以及校企合作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都需要大赛的举办方在赛后反馈给各职业院校。
二、职业教育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设的策略
1.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常态的工作需要一个常设机构进行组织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一个常设机构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组织实施区域内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另外要专门组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对竞赛相关工作进行研究,使得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2.构建我国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框架。我国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框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高层次是教育部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制定的方针政策;其二是各级政府(省、市、县)制定的管理办法及细则;其三是各大高职院校制定的内部管理办法、规范。国家政府层面应站在顶层设计的高度,针对“专业全覆盖、师生全参与、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全国有大赛”的要求和标准,从战略上、步骤上制定相关的规划;各级省、市政府承担的责任是出台具体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解决上下层、国赛和省赛的对接问题;各大高职院校承担的责任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围绕本校专业、课程、教材、学生特点制定校选拔赛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3.明确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建设内容。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是由大赛管理部门或举办者制定的用于激励和约束职业技能大赛参与者行为的赛事规程、规则以及奖罚考评制度。国赛、省赛、市赛、校赛从制度建设的内容都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针对单项专业竞赛制定的竞赛规程或竞赛章程;二是针对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省选拔赛、市选拔赛、校赛等大型竞赛活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章程,包括竞赛活动的项目设置、时间安排、竞赛命题等管理规范;三是为保障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顺利实施以及激励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制定的保障、激励、监控、反馈制度,具体包括组织机构、经费、奖罚、监控等制度。
4.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运行机制。(1)建立职业技能大赛的监控考核机制。教育部应牵头建立组织机构对各省的技能竞赛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教育厅也要对各大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建议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统一开发技能竞赛管理系统,对日常学生技能竞赛进行数据采集。通过这个数据平台,可以了解最详细、最真实的学生参与技能竞赛训练及参赛的情况。(2)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反馈机制。全国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对职业教育产生的影响,不是单个职业院校的个体行为或者参赛选手的个人行为,而是通过大赛的反馈机制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内化到各个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堂教学、人才培养中去。(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一般技能竞赛中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对在技能竞赛中荣获一、二等奖选手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原则上每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学生设一名辅导教师。对组织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目前职业技能竞赛的激励主要是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建议提高物质激励的力度,并专门设置大学生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在奖学金评定、免服兵役、升入本科等方面给予制度上的倾斜。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各职业院校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