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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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分析

孙凤华

湖北省安陆市妇幼保健院超声科432600

【摘要】目的:分析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从而为临床提供有利依据。方法:收取我院1900例产妇,收取时间为2014年2月到2016年7月期间,对1900例产妇进行产前超声检查,筛查出胎儿肢体畸形后,实施连续顺序追踪法观察胎儿运动情况、姿势、结构、形态。结果:在1900例产妇中,经过检测后,胎儿肢体异常有20例,其中产妇胎儿肢体畸形共有9种,其中一侧足缺失有1例、检出率为100.00%,手缺如有1例、检出率为100.00%,多趾、指有2例、检出率为66.67%,肢体姿势异常有1例、检出率为50.00%,足内翻有4例、检出率为80.00%,下肢小腿缺如有1例、检出率为100.00%,成骨发育不全有1例、检出率为100.00%,致死性侏儒有4例、检出率为80.00%,桡骨缺如有4例、检出率为80.00%。结论: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不仅能在胎儿肢体畸形诊断中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还能有效避免肢体畸形胎儿出生,减少对家庭的负担和对社会的影响,值得在临床中进一步推广与应用。

【关键词】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

随着人们的优生优育的意识不断提高,产前超声检查受到重视。胎儿肢体畸形不仅严重影响胎儿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还给胎儿家庭带来不幸与负担。而且在临床过程中若存在误诊和漏诊情况,易引起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因此,规范产前超声检查极其重要,不仅能确定产妇体内胎儿有无肢体畸形情况,还能对胎儿肢体畸形做出明确诊断[1-2]。我院对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进行分析,见本文描述。

1资料和方法

1.1基线资料

收取我院1900例产妇,收取时间为2014年2月到2016年7月期间,对1900例产妇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实施连续顺序追踪法筛查胎儿四肢情况,发现20例胎儿肢体畸形。

产妇:年龄在20~31岁之间,产妇平均年龄为(25.01±1.26)岁。

1.2方法

产前超声检查:采用本院提供的彩色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为5.0MHZ,在产妇孕周22周左右对胎儿肢体实施异常筛查,孕周32周左右实施畸形补漏筛查,胎儿肢体检查在孕周14至30周之间显示胎儿胫骨、股骨、手、桡骨、尺骨、双侧肱骨、足,尤其是在筛查时期要求上述结构和部位必须显示完整,在胎儿肢体近端开始进行检查,沿着胎儿伸展方向连续追踪至肢体末端。

1.3观察指标

分析胎儿肢体畸形的检出率。

2结果

在1900例产妇中,经过检测后,胎儿肢体异常有20例,其中产妇胎儿肢体畸形共有9种,其中一侧足缺失有1例、检出率为100.00%,手缺如有1例、检出率为100.00%,多趾、指有2例、检出率为66.67%,肢体姿势异常有1例、检出率为50.00%,足内翻有4例、检出率为80.00%,下肢小腿缺如有1例、检出率为100.00%,成骨发育不全有1例、检出率为100.00%,致死性侏儒有4例、检出率为80.00%,桡骨缺如有4例、检出率为80.00%,如表1所示。

3讨论

研究显示,超声对产妇体内胎儿畸形检出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适应目前我国的优生优育政策,能有效减少先天性畸形胎儿的出生率。产前超声检查已成为筛查产妇体内胎儿畸形的首选方式,为产前诊断的主要检查方式[3-4]。因此,我院对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进行分析,探讨产前超声检查的效果。

虽然超声检查对产妇体内胎儿畸形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但是在临床应用中存在局限性。通过采用连续顺序追踪法检查胎儿的四肢,从而能有效提高筛查的检出率,使检出率在90.00%以上,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易出现漏诊情况,漏诊原因主要是因为胎儿常呈现握拳姿势,产前检查过程中无法花过多时间等待胎儿手掌自动打开,同时受医师操作、羊水少、胎位等因素影响,导致发生漏诊情况[5]。为了使胎儿早期先天性畸形明确诊断,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完全掌握胎儿在不同孕周的声像图特征,掌握胎儿早期各个畸形最佳检出时间,对胎儿进行认真检查,并结合临床分析,从而提高检出率,提高我国优生优育水平。研究显示,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的孕周时间为20至24周之间,由于胎儿在该期间各个脏器均发育完整,羊水量较为丰富,能有效提高胎儿检出率[6-7]。

本文研究表明,经过诊断后,检出胎儿肢体异常有20例,其中产妇胎儿肢体畸形共有9种,其中一侧足缺失有1例、手缺如有1例、多趾、指有3例、肢体姿势异常有2例,足内翻有5例,下肢小腿缺如有1例,成骨发育不全有1例,致死性侏儒有5例,桡骨缺如有5例,规范产前超声检查一侧足缺失、手缺如、下肢小腿缺如、成骨发育不全检出率均为100.00%,多趾、指检出率为66.67%,桡骨缺如检出率为80.00%,足内翻检出率为80.00%,致死性侏儒检出率为80.00%。

综上所述,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不仅能在胎儿肢体畸形诊断中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还能有效避免肢体畸形胎儿出生,减少对家庭的负担和对社会的影响,值得在临床中进一步推广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宋凤菊,孙小平,张燕等.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2011,19(2):104-106.

[2]查长松,黄月红,戚丽等.产前超声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中国超声医学杂志,2013,29(2):185-187.

[3]刘宏雄.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临床诊断价值研究[J].陕西医学杂志,2016,45(7):829-831.

[4]雷雩.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昆明医科大学学报,2015,36(8):116-118.

[5]王春连,周雪.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12,19(4):95-96.

[6]赵红琳.浅论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在诊断胎儿肢体畸形方面的临床价值[J].当代医药论丛,2016,14(18):118-119.

[7]李远.规范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肢体畸形的价值[J].中国实用医药,2014,2(21):83-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