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山东省30家上市公司
赵晓千吴为学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海淀100081)
摘要:本文结合山东省30家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分析,对其中尚存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独立董事;分析;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3)10-0000-01
一、概述
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在企业中颇为盛行,它不仅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董事会存在的所谓“一股独大”的现象,而且还能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对公司的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使得其本应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甚至使独立董事沦为摆设,本文结合山东省30家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分析,对其中尚存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阐述,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问题。
独立董事要从事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这就要求独立董事自身要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及管理经验。而现实中,由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使得各公司聘用的独立董事在知识和经验上存在严重的欠缺。如表1所示,在调查的93位独立董事中,仅有33.33%的人专业背景是财务管理或会计,还有将近20%的人学习的是与企业管理毫无关系的其他专业。这说明大部分独立董事缺乏财会知识,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他们很可能看不明白更无法发现其中的问题。在管理经验上,情况也不容乐观。如表2所示,在所有的独立董事中,接近一半人缺乏企业管理的经验,对企业的运作不了解。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独立董事非常缺乏知识和经验,这些人在进行工作中,因为个人所限,所依据的只能是自己所拥有的一般判断能力,很难完成独立董事应该做到的工作。
表1独立董事专业背景汇总表
专业背景人数所占比例
财会3133.33%
管理2021.51%
经济77.53%
法律1718.28%
其他1819.35%
总计93100.00%
表2独立董事单位来源汇总表:
单位来源人数所占比例
高校或科研单位3537.63%
政府部门1313.98%
企业2830.11%
会计师事务所99.68%
律师事务所66.45%
其他22.15%
总计93100.00%
(二)独立董事的选聘问题。
在我国,独立董事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由于企业中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问题,以至于独立董事的选聘可以说基本上由大股东决定。大股东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很可能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好处的人来担任独立董事。而被聘用的独立董事为了能使自己继续被聘用,也会尽量保证与公司的关系,这样一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以至于独立董事在的作用只怕也会打折扣。
(三)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问题。
我国的独立董事在工作时间上存在很大的问题。身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和考察,评价公司绩效,还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议,这些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然而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大部分都身兼数职。如表3所示,笔者所调查的93位独立董事中,其中仅有7位是全职的,占独立董事总数的7.53%,其他86位全部都是兼职,占总数的92.47%。其中有很多人受聘于多家上市公司,最多的达到5家。这样,独立董事在时间上的缺陷会极大的影响独立董事的工作,削弱其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上的作用。
表3独立董事工作时间情况汇总表
类型人数占独立董事总数的比例
全职独立董事77.53%
兼职独立董事8692.47%
总数93100%
(四)独立董事的薪酬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独立董事的“津贴由董事会制定预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就是说独立董事的薪酬基本上是由股东大会决定的,而“一股独大”的现象决定了他的薪酬基本上由大股东决定。这一经济上的掣肘,很可能会使得独立董事为得到更多的薪酬而附和大股东的利益,进而导致他的独立性受到很大的影响。此外,根据调查,独立董事的年薪普遍不是很高,平均为5.8万,有的仅有两三万,然而但凡是能够被聘为独立董事的人,通常都是一些有着较高的学历和社会地位的人,这样的报酬显然难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这就决定了这些人不会仅从事一家公司的独立董事的工作,而是会做更多的工作以得到自己满意的薪酬,这就进一步导致了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上的缺乏。
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与建议
笔者认为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从健全各项机制入手:
(一)资格认证机制。
有关部门可申请成立独立董事协会,专门开展针对独立董事进行的招聘、培训、资格认证等各项工作。该协会可定期招聘独立董事,通过选拔,挑选出其中管理经验丰富或长期从事财会工作的应聘者,并根据各位应聘者的条件对其进行专业性培训。培训过后,协会可对通过考核者授予由独立董事协会独家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并规定上市公司只能聘用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明的人担任独立董事,以便在一定程度上对独立董事的知识和经验提供一定的保证。
(二)聘任机制。
独立董事的聘任工作,也宜由独立董事协会来统一安排。上市公司如要聘请独立董事可向独立董事协会递交申请书并缴纳费用,协会根据申请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及其公司所在的地点等情况从独立董事档案库中找出最合适的人选。此外,由于每位独立董事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协会在派遣独立董事的时候需兼顾各个领域,如不仅要有专门从事审计的,还要有擅长企业管理的,以便使其相互互补,更全面的展开工作。最后,独立董事协会还应注意每位独立董事在同一时期所兼任的公司数不能超过三家,以保证其有充分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完成自己的任务。
(三)薪酬机制。
独立董事的薪酬是独立董事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该机制若是设置的好,可以对独立董事形成激励,但若是设置的不好,很可能成为某些企业谋私的的工具。对此,笔者以为独立董事的薪酬宜统一由独立董事协会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发放,独立董事的薪酬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缴纳的会费及国家补贴两部分,以此促进保证独立董事经济上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金岭矿业,青岛啤酒等30家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2]吴飞红,《独立董事制度与会计信息质量》,电子财会,2010年(2)。
[3]周茂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会计信息影响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2010,01。
[4]韦珊珊,《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研究》,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