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对婴儿体格与智能发育的影响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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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对婴儿体格与智能发育的影响研究

向麓童

四川省金堂县妇幼保健院向麓童610400

摘要目的探讨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对婴儿体格与智能发育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110名新生儿随机分为两组,各55例,观察组对新生儿实施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对照组进行传统游泳方式。观察6个月内两组婴儿的体重和身长变化并用Ge-sell量表对两组婴儿的发育商变化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观察组和对照组婴儿在1个月时体质重和身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到3个月和6个月后,观察组婴儿的体质重和身长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观察组和对照组的适应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婴儿的大运动和个人社交能力观察组更强,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结论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有助于婴儿体格和智能的发育。

关键词婴儿;游泳;抚触;体格;智能

近年来,随着医疗和生活水平的进步,人们对于提高婴幼儿保健水平建立完整的护理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婴幼儿护理方式[1]。我院也在不断追随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满足家长的实际要求,不断地完善婴幼儿保健体系。根据现代医学研究发现,新生儿在出生后定期的游泳和抚触有助于婴儿的体质及智力的发展。

1.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110名新生儿随机分为两组,各55例,观察组男27例,女28例,阴道分娩41例,剖宫产14例,胎龄37~40周,平均胎龄38.48±1.38,体重2582~3735g,平均体重3000±234.6g;对照组男28例,女27例;阴道分娩40例,剖宫产15例,胎龄37~41周,平均胎龄38.32±1.83,体重2600~3700g,平均体重3000±312.7g。纳入标准:①Apgar评分>9分;②新生儿家属同意分组观察;排除标准:①非纯母乳喂养的新生儿;②产妇或新生儿存在严重并发症;两组新生儿在孕周、性别、体重等情况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

1.2方法

对照组进行传统游泳方式。

观察组对新生儿实施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具体如下:①婴儿游泳宜在进食后40min左后进行,室温不超过27℃左右,水温保持38℃左右,水质要求仿羊水,游泳室每天定期消毒通风[2]。②游泳频率维持在1次/d,12min/次,护理人员和家属在场时密切观察婴儿的面部及呼吸变化,为防止感染为新生儿脐带贴好防水脐贴。③由专门的医护人员对婴儿进行抚触,10min/次,过程中与婴儿交流[3]。

1.3观察指标

1.3.1观察6个月内两组婴儿的体重和身长变化[4]。

1.3.2用Ge-sell量表对两组婴儿的发育商变化进行统计分析[5]。

1.4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应用平均值±标准差(x±s),计量资料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可比性。

2.结果

2.16个月内两组婴儿的体重和身长变化观察组和对照组婴儿在1个月时体质重和身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到3个月和6个月后,观察组婴儿的体质重和身长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3.讨论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游泳和抚触是哺乳动物与生俱来的发育成长过程,通过与婴儿的皮肤接触刺激婴儿神经系统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从而可以促进婴儿后期的生长发育。婴儿的游泳是在仿羊水条件下中,会使婴儿产生一种被保护,被呵护的感觉,促使婴儿在他所依赖的环境中茁壮成长[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和对照组婴儿在1个月时体质重和身长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到3个月和6个月后,观察组婴儿的体质重和身长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观察组和对照组的适应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婴儿的大运动和个人社交能力观察组更强,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综上,规范游泳及抚触操作有助于婴儿体格和智能的发育。

参考文献

[1]莫信爱,陈建华.游泳配合抚触对婴儿早期发育临床观察结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4,(19):4270-4271.

[2]钟世玉,汪秀娣.开展婴儿抚触和游泳的护理体会[J].中国保健营养(中旬刊),2012,(7):110-110.

[3]方敏.游泳配合抚触早期干预对婴儿生长发育的影响[J].医药前沿,2012,(21):100-101.[4]黄莉莉,孙淑杰.游泳与抚触对婴儿生长发育的影响[J].中国医药指南,2012,(1):95-96.

[5]郝频,黄秋双,邹芝梅.游泳与抚触对婴儿生长发育的影响[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0,(6):531-533.

[6]赵桂香,迟雪梅,田宝玲.新生儿游泳抚触对正常婴儿智能发育的影响[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3,(11):357.